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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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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的公告

2017-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委托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该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同时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机构。

鉴于公司近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推进,已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友好协商,委托海际证券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已于2017年5月进场就收购标的资产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公司聘请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承接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至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更换持续督导机构不会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债券代码:112473 债券简称:16海普瑞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名称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一)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22日及2016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工商部门等规定要求,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2月20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名称由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二、 公司债券名称等变更情况

此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涉及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名称、简称和代码的变更。

三、 更名后与债券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继承情况

本次更名后与“16海普瑞”(债券代码112473)公司债券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承。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