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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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7-01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7年6月5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6月8日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暑平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郑暑平、廖晓明、梁宇行、张纲、罗晓、吴张、蔡穗声、顾乃康、朱列玉、胡志勇、徐勇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顾乃康、朱列玉、胡志勇、徐勇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暑平:男,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建筑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广州珠江房产公司技术室副主任,广州珠江实业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副院长、副书记,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廖晓明: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曾任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海南分院副院长、总工程师,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副院长,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梁宇行: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曾任加拿大温哥华中星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经理,澳大利亚昆士兰中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室主任、副院长、总工程师、院长,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张纲: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省审计厅审计员,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员,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广东普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广州市高科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市平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监审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职工董事,本公司第八届监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罗晓: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灌浆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辉煌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吴张:男,1957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广州市分行国际结算处副处长,香港越秀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香港越秀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美林基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圣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蔡穗声:男,1951年2月出生,哲学学士,经济学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广东省房地产咨询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广东南粤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所长、董事长,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名誉会长,龙光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香港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及设计系荣誉教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乃康:男,1965年7月生,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朱列玉:男,1966年11月生,法学博士,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胡志勇:男,1965年10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教授,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审计学会理事、广州市会计师公会理事、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徐勇:男,195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会长、广东中大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7-013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7年6月5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6月8日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必锋先生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李必锋、韩巍、齐秋琼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2017年第一次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潘红缨、周晓晖共同成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必锋: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室、销售公司省外业务组、供应部、采购部管理人员,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第三党支部副书记、销售公司党总支部书记,东莞市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珠江—英博国际啤酒博物馆馆长。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韩巍:男,1973年5月出生,工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公司会计部主管会计,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广州市建委计划资金处副主任科员,广州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业务主办,广州建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监督部副经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监事。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齐秋琼:女,1969年5月出生,海南文昌人,汉族,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审计师。1987年9月在中山大学审计学专业读本科;1991年7月海南省审计局科员;1992年10起历任广钢集团审计部科员、科长、副部长,广钢股份财务部部长、集团审计部部长;2010年3月起在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审部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起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审部总经理。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7-01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的建设,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 711,217,26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送红股142,243,454股,派发红利 35,560,863.45 元,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53,460,723股,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得以实施,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须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公告编号:2017-015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9日

至2017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刊登于2017年3月31日、2017年6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6月26日,8:30—12:00时,14:00—17:30时;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姜英伟 陈燕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83752663 邮编:510060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