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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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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3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7日15:00至2017年6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海涛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58,366,554股,占公司总股本133,500,000股的43.7203%。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8,352,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10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2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00%。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苏海涛先生、鲍希安先生、罗迈先生、陈剑屏先生、黄赤先生、谢普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彭学龙先生、何德明先生、吴奇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颜芳女士、邱玉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颜芳女士、邱玉新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俞建群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上述董事、监事的简历详见2017年5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于江南律师、李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3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苏海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苏海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苏海涛

委员:何德明、鲍希安、罗迈、黄赤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德明

委员:吴奇凌、鲍希安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彭学龙

委员:何德明、谢普乐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奇凌

委员:彭学龙、陈剑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苏海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剑屏先生、黄赤先生、朱军光先生、谢普乐先生、胡军红先生、冯剑涛先生、陈万兵先生、边社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胡军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胡军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军红先生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717-6451437;传真:0717-6443860;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电子邮箱:hjh@ycjyjt.com。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宜昌新投资设立东风启辰汽车专营店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拓展宜昌地区汽车销售业务,扩大公司在宜昌地区的汽车销售市场份额,同意在宜昌新投资设立东风启辰汽车专营店,经营东风启辰品牌汽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外投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宜昌市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以总计95,105,238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公司位于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进行征收补偿,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向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3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授信期限3年,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授权天元物流总经理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银行授信和上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银行授信有效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月6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苏海涛:男,中国国籍,1980年10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十堰记者站站长(副县职),随州市曾都区政府副区长,共青团宜昌市委书记、党组书记,中共远安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党组书记。现任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12月8日起兼任本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26日起兼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至今。

苏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苏海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苏海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剑屏:男,中国国籍,1968年6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共宜昌市纪委,曾任宜昌市宜通运输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起兼任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8日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至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剑屏先生持有384,900股本公司股份,陈剑屏先生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剑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剑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赤:男,中国国籍,1964年2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南橡胶厂机动处科长,中南橡胶集团技术开发总公司橡胶研究所所长,宜昌市恒通运输公司副总经理,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8日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至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黄赤先生持有400,000股本公司股份,黄赤先生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军光:男,中国国籍,1960年1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专科,经济师。曾任宜昌市恒通运输公司党办主任,宜昌市大公桥水陆客运站副站长,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宜昌交运长江游轮有限公司(原宜昌长江高速客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10日起兼任公司旅游发展事业部党总支部书记至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朱军光先生持有407,300股本公司股份,朱军光先生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军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军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普乐:男,中国国籍,1972年10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宜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宜昌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宜昌长途汽车客运站站长,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道路客运事业部总经理。2008年6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道路客运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6月8日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至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谢普乐先生持有269,300股本公司股份,谢普乐先生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普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普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军红:男,中国国籍,1971年10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保利华中实业发展总公司会计,宜昌长江高速客轮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3月2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13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28日起兼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至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军红先生持有48,754股本公司股份,胡军红先生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军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军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剑涛:男,中国国籍,1970年7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宜昌交运集团大公桥水陆客运站站长,宜昌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昌港客运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旅游客运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6月8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10日起兼任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冯剑涛先生持有50,000股本公司股份,冯剑涛先生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剑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冯剑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万兵:男,中国国籍,1964年3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专科。曾任东风汽车宜昌服务站副站长,宜通汽车大修厂副厂长,宜昌市宜通运输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宜昌交运集团麟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宜昌交运集团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汽车营销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6月8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汽车营销事业部总经理至今。

陈万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万兵先生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万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万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边社军:男,中国国籍,1966年11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宜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科副科长,宜昌市恒通运输公司经营科副科长,宜昌长江高速客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昌太平溪港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秭归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本公司港口改扩建项目部部长。2014年6月8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10日起兼任本公司旅游发展事业部总经理至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边社军先生持有150,000股本公司股份,边社军先生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边社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边社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35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为新建东风日产宜昌专营店,选址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8号,定位为东风启辰C级店(纯销售店),店面建设场地为租赁,建筑面积810平方米。

项目投资将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建专营店的方式实施。该项目资本性投资170万元(包括租赁房屋装修及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股东投入500万元,项目公司债务融资70万元。

(二)2017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宜昌新投资设立东风启辰汽车专营店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出资方式

由公司以现金出资,持股比例100%,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此次对外投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交运集团麟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8号

经营范围: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售后服务;金融业务咨询服务;汽车美容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服务;汽车咨询服务;汽车租赁服务。

上述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最后核准的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宜昌地区汽车销售业务的市场份额,有助于提升公司汽车销售业务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巩固市场优势、提升盈利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授权经营风险:在建店和后期经营中,项目公司若达不到汽车生产厂家授权许可协议的相关要求,可能存在被生产厂家取消或终止合作协议的风险;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近年来乘用车行业品牌竞争激烈,主机厂竞争压力向经销商传导,汽车销售4S店面临品牌竞争和毛利下滑的考验;

3、人力资源风险:项目子公司除总经理及主要部门(销售、财务、服务、市场)经理由公司派遣外,其他人员均从当地学校及人力市场招聘,培训后择优录用。随着业务的拓展如果人力资源供给出现不足,则将会对公司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控制4S店建设成本,加强4S店营运资金管控,提高存货周转率,最大限度降低经营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由于本项目投资占用资金较少,店面建设场地为租赁,资本性支出额度较小,库存商品车流动性较强,因而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显著的影响。

2、根据财务测算,达产年份新建东风启辰宜昌专营店营业收入8080万元,净利润97.85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3.5年。

3、本预测不构成任何承诺性质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36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因城市实施规划(宜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西陵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西房征决字[2016]5号)文件精神,经宜昌市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西陵区征收办”)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商,双方拟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以总计95,105,238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公司位于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进行征收补偿。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协议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4、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陵区征收办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西陵区征收办。

西陵区征收办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拟征收的公司土地使用权位于宜昌市胜利三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处、西陵区体育场路26号(现为46号)的生产和生活区,土地面积为26902.66㎡;本次拟征收的公司房屋建(构)筑物位于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26号(现为46号),有产权房屋共8栋,总建筑面积为8543.59;无证房屋共4栋,总建筑面积为462.44㎡。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截至2017年5月22日)

根据宜昌广汇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宜广汇估字(2016)127-JY号),公司被征收范围内的资产评估价值为87,386,782元,其中:房屋评估价值10,841,186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70,687,426元,装修及附属物评估价值5,473,172元,设备迁移评估价值49,854元,不可迁移设备清查补偿303,744元,材料货物运输费31,400元。

3、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宜昌广汇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由被征收人集体投票选择确定,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本次征收补偿全部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5,105,238元,其中包括:房屋补偿10,533,203元、土地使用权补偿70,687,426元、装修补偿2,063,478元,附属物补偿3,717,677元、设备及材料货物搬迁补偿81,254元、不可迁移设备补偿303,74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6,240,275元、临时安置补偿1,461,971元、规定时间内签约搬家奖金10,000元、其他补偿(水表、电表、宽带迁移和房屋办证费)6,210元等。

2、支付条件

西陵区征收办根据公司提供的发票单据,在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部补偿款。

3、搬迁期限

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房屋建(构)筑物交付西陵区征收办拆除。

4、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因不可抗力除外),违约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总费用1%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协议生效条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位于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交运集团汽车销售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东风雪铁龙4S店)已于2017年3月整体搬迁至公司自有的汽车贸易城,本次征收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本次征收补偿资金到位后可增加公司现金流,有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根据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本次征收补偿事项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产生约5800万元的正面影响。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

3、《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宜广汇估字(2016)127-JY号)。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36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对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非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前提下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属于低风险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该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对该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该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计划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2、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跟踪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或者较大不确定因素时,应在 24 小时内通报公司财务总监及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由上述人员和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必要情况下应当报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并做出处理决定。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核查。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授权最高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适度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6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之“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之“(1)委托理财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11,10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3.23亿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较好地制定了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补充确认2017年1月1日至6月8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资金占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38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5日-2017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15:00至2017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提案1已经2017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2017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宜昌交运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3,传真号码:0717-6443860。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43003

电话号码:0717-6451437

传真号码:0717-6443860

联系人:王凤琴 李琳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7”,投票简称为“宜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签署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3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颜芳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颜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