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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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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1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8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减财务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一) 发行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 注册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三) 发行方式及发行期限:根据金融环境、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分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天。

(四) 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五)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六)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七)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授权事项

(一)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聘请中介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超短融资券发行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方可实施。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资券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融资券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1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对《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和完善:

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1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8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2016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解,并综合考察其历年的工作成果,本公司认为该所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勤勉尽责,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参照 2016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1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关联董事张强、洪军、严肃、青雷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既能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又能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交易对方的资金实力能为公司的资金需求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交易涉及的利率采取公平、公正的定价方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作,接受交易对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基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4年8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接受诚通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48亿元,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拟与诚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协议约定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震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12层1201室至122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十)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

股东:控股股东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包括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诚通财务公司总资产为2,532,524.91万元,净资产为110,938.57万元,营业收入为13,212.06万元,净利润为7,451.40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诚通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存款、信贷利率都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中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诚通财务公司。

(一)服务内容

诚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其他第三方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贰亿元(存款余额不包含乙方发放给甲方及甲方成员企业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柒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同等授信条件下其它国内商业性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平均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叁年。本协议双方签署且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甲方授权其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有关信贷服务具体事项协议的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诚通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

2、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平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1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8日

至2017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查阅公司于6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映辉、孔祥呈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邮政编码:524072

2、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登记表式样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式样

兹登记参加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433 股票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7-临0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7日收到李方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李方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任生效后,李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方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2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减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式及发行期限将根据金融环境、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在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分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 过 270 天。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相关授权事项:

(一)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聘请中介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5)。

二、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以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6)。

三、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解,并综合考察其历年的工作成果,本公司认为该所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勤勉尽责,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参照 2016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7)。

四、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在2016年立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按规定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对立信事务所的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认为其恪守职责,能够胜任该项工作。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参照2016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7)。

五、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进行合作,由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不包括委托贷款)。交易双方将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并同意该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有关信贷服务具体事项协议的签署。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强、洪军、严肃、青雷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8)。

六、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钟天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空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钟天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钟天崎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贸易部业务主管,能源业务部副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能源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天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钟天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看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临019)。

八、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监审法务部的议案》

为适应经营发展的需要,加强法律及内控风险的管控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监审法务部。监审法务部主要负责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建立完善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合同谈判和妥善解决合同纠纷,为相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提供建议和法律咨询等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2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应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参照 2016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解,公司监事会认为其恪守职责,能够胜任该项工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参照2016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将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进行合作,由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诚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贷款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交易双方将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接受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8)。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