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7-06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2017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15:00至2017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
(一)交易各方;
(二)标的公司;
(三)交易结构;
(四)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五)决议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Lexmark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I SARL与Project Leopard AcquireCo Limited签署〈购买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审议《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估值报告等文件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需逐项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的内容详见 2017年6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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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17年6月28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洲、武安阳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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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6月23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公告编号:2017-06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决定。证监会于2016年9月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根据深交所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扶贫工作信息披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公司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一)转移就业扶贫情况
2016年度,为解决对口扶贫地区就业难、薪资低的问题,公司从广东阳春、高州、四川凉山和云南怒江(珠海市省外东西部对口扶贫地区)共招聘入职转移就业人员236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从前述四个对口扶贫地区招聘入职转移就业人员104人。
(二)社会扶贫情况
1.2016年6月,公司向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佳派村捐款人民币100,000.00元。
2.2016年12月,公司向广东省阳春市双滘镇对口帮扶捐款人民币100,000.00元。
3. 2017年,公司为支持云南省怒江沪水市人民政府对沪水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捐款人民币100,000.00元。
二、2017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计划
(一)职业教育扶贫+转移就业扶贫
1.计划与四川省凉山农业学校合作冠名“纳思达”班,班级学生50名,为期3年,为纳思达班学生提供每学年人民币1万元的奖学金/助学金;
2. 计划与云南大理州云龙县民族职业学校初步确定冠名“纳思达”班事宜,班级学生50名,为期3年,为纳思达班学生提供每学年1万元的奖学金/助学金。
(二)转移就业
继续加大广东阳春、高州、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等对口扶贫地区劳务输出、转移就业的力度,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转移就业人员到公司工作。
(三)社会扶贫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继续参与省、市的扶贫济困活动,根据需要积极做好对口帮扶活动。
公司将持续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战略决定,认真落实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在转移就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方面不断拓宽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应有的作用。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