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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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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7-016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6日收到董事赵景云先生、王晶晶先生、宋昊先生、张瑜女士、屈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景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职务;王晶晶先生、宋昊先生、张瑜女士、屈丽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赵景云先生、王晶晶先生、宋昊先生、张瑜女士、屈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提出辞职的董事应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6日收到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倪纯先生、姜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他职务。管亚梅女士、倪纯先生、姜杰女士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提出辞职的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尽快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6月6日收到张永琪先生、肖隆安先生、周文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永琪先生、肖隆安先生、周文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张永琪先生、肖隆安先生、周文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提出辞职的监事应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监事产生之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

上述辞职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生效后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中,王晶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800股;张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2,801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赵景云先生、王晶晶先生、宋昊先生、张瑜女士、屈丽女士、管亚梅女士、倪纯先生、姜杰女士、张永琪先生、肖隆安先生、周文凯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7-017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康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李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欧阳玉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彭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翁扬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康莹女士、李红女士、欧阳玉双女士、彭星先生、翁扬水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附后)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方能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次所提名的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黄昌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龚巧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毛春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毛春景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黄昌华先生、龚巧莉女士、毛春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附后)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次所提名的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关于“引导资本市场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在金融领域进一步支持新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号召,充分发挥新疆区位优势,积极支持新疆发展,公司拟将注册地址迁至新疆和田市,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2号电子产业园102室”,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五金交电、钢材、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及辅料、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机电产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玻璃制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金银饰品、珠宝玉器、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汽车用品及配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网络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税务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最终情况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康莹女士:1973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1998-2006年任国方律师事务所、元正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2011年任山东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12月-2015年6月任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2017年4月任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康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红女士:1975年10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本科学历。1999年12月-2001年9月任职于阿勒泰金虹税务师事务所;2001年10月-2004年11月任职于新疆志德税务师事务所;2004年11月-2014年12月任职于乌鲁木齐国瑞税务师事务所,2015年1月至今任职于新疆融海投资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副总裁。

李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欧阳玉双女士:1978年9月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北京日报社房地产部总监、市场部总监、北京无限里程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成嘉科技有限公司CEO。

欧阳玉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彭星先生:1970年01月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浙江瓯海茶山针织鞋服厂厂长、温州莱茵河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法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翁扬水先生:1980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2006年2月-2008年2月任职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管理咨询部经理,2008年3月-2017年4月就职于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战略发展部经理、总裁助理职务。

翁扬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昌华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1998年-2005年任国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2005年-2014年任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4年3月至今任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2009年-2014年1月任曦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至今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会委员;2013年至今任东证融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行委员会委员;2014年1月至今任曦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昌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龚巧莉女士:1964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5年7月至今,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3年3月至今任新疆兵团勘测设计企业集团(非上市公司)外部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新疆交建集团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新疆惠尔农业科技股份公司(新三板公司)独立董事;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财务评审专家;新疆科技厅财务评审专家;乌鲁木齐科技局财务评审专家;金蝶软件(新疆)有限公司外聘财务专家;自治区国资委稽查办外部稽查专家;新疆MBA企业家协会及自治区EMBA工商管理研究会专家顾问团顾问。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龚巧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毛春景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1997年7月–1998年8月任北京许继电器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1998年9月–2000年8月,任深圳华为北京数据研究所软件开发工程师;2000年9月–2004年9月,任IBM中国开发中心软件开发经理;2004年8月–2008年7月,任爱迪德北京研究发中心总经理;2008年8月–2009年3月,任瑞迪迅中国区总经理兼中国研发中心总监;2012年1月–2013年8月,任IBM中国开发中心智慧商务新兴市场战略总监;2013年9月–2015年10月,任IBM中国开发中心电子商务技术合作伙伴项目产品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IBM中国开发中心SAAS云平台产品总监。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毛春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7-018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谷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逯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吴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被提名的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附后)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方能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股东大会就本议案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次所提名的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谷国栋先生: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子公司负责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昊天西部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3月至今任职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7年4月至今担任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谷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在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逯俊女士:197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逯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梅女士:197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乌鲁木齐县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乌鲁木齐县农机公司收款员;现任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吴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7-019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响应国家关于“引导资本市场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在金融领域进一步支持新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号召,充分发挥新疆区位优势,积极支持新疆发展,公司拟将注册地址迁至新疆和田市,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2号电子产业园102室”。

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五金交电、钢材、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及辅料、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机电产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玻璃制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金银饰品、珠宝玉器、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汽车用品及配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网络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55号

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2号电子产业园102室。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产出租。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产出租;五金交电、钢材、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及辅料、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机电产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玻璃制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金银饰品、珠宝玉器、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汽车用品及配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网络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税务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最终情况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7-020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6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和乔丽致酒店M层紫轩文化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

8.01选举康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选举李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选举欧阳玉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选举彭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选举翁扬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 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

9.01选举黄昌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选举龚巧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选举毛春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 关于监事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股东代表监事3名)

10.01选举谷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0.02选举逯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0.03选举吴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并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7.《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9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8、9、1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等相关公告;2017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9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1号曙光大厦A座7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立君

联系电话:18601164026 024-89350633

七、备查文件

1、《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意事项: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3”,投票简称为“合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素质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二、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毛春景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同意提名康莹女士、李红女士、欧阳玉双女士、彭星先生、翁扬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昌华先生、龚巧莉女士、毛春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提名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亚梅 倪纯 姜杰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