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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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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2版)

(10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0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9)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110)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1)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2)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3)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1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6)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7)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1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1)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2)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3)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公司

124)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投资目标

综合使用多种量化策略指导资产配置和选股,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待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与该类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的过程中,将量化策略贯彻到资产配置和选股中。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密切关注反映宏观经济走向的相关数据,包括货币供应量、流动性、先导行业景气度、库存周期、PMI、工业生产增速、通胀水平等。在此基础上,本基金运用量化模型对上述各项指标的时间序列与股票市场指数时间序列的领先、滞后关系进行检验,选出其中关系显著、稳定且符合经济学、金融学原理的指标,作为能较好判断股市预期表现的指标。

此外,本基金还将通过量化的手段,对表征市场情绪和资金流向的诸多指标的时间序列与股票市场指数的时间序列的领先、滞后关系进行检验。这些指标包括基金平均仓位、期指高频数据、股票账户活跃度、分析师多空情绪等。

在综合考虑上述两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对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的调整,力求实现投资组合动态管理最优化。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过程中,运用量化模型和多种量化选股策略进行信息采集和处理,从而提高对于上市公司盈利变化、成长性变化、特殊事件等投资信息利用的效率,提高投资收益率。

1)价值成长策略

通过量化模型抓取上市公司发布的财务公告数据,按照反映估值水平的指标和反映成长性的指标分别对股票进行排序,选出同时在估值和成长性两方面都表现较好的股票,并构建组合。

2)超跌反转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量化模型对在过去一段时间区间内跌幅靠前的股票进行排序,选取公司财务基本面指标表现较好的股票,力图选出基本面稳定但股价超跌的股票进行投资,等待其估值的修复。

3)盈利惊喜策略

通过量化模型关注上市公司最新的财报数据,将业绩增速超过过往财报期平均业绩增速的百分比幅度进行排序,选取其中排序靠前的股票,从而选出业绩增长超预期的股票进行投资。

4)分析师精选策略

优秀的基本面分析师对股票的推荐通常与股票的上涨有较强相关性,一方面来源于优秀分析师对股票的深入研究和挖掘,另一方面来源于分析师的市场影响力。基金通过量化的方式将卖方分析师的长期模拟组合业绩进行排名,将排名靠前的分析师当前所推荐的股票予以汇总,按照股票当前同时被多少位分析师推荐进行排序,选取同时被最多分析师推荐的股票,在进行风险调整后来构建投资组合。

5)事件驱动策略

个股的突发性事件如股权激励、高管增减持、定向增发、高送转、纳入调出重要指数等都将会带来股票的短期交易性机会。量化的投资方法可以通过对全市场发生重大事件的股票进行快速扫描分析,找到那些预期被正面事件驱动上涨的股票构建组合。

3、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的主要目的是风险防御及现金替代性管理。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作为资产配置原则,采取久期调整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以兼顾投资组合的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8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居前、流动性良好的股票,目前中证8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近八成左右的市值,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其选样是所有流通的符合指数设计原则的记帐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是综合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债券指数。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0%-95%的股票资产,其余资产主要投资于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因此,“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总资产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经纪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证券/期货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除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本基金由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实施日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按照《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并删除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的资料。

4、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6、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