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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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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与安徽证监局
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忆 ○编辑 浦泓毅

昨日,深交所与安徽证监局在深圳共同签署了《监管协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下一步,双方将加强公司监管、机构监管、固定收益产品监管、投资者保护等业务部门对接协作,持续完善协作机制,通过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全面落实《备忘录》各项要求。

据介绍,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双方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理念的具体举措,是建立交易所与派出机构一线监管新模式、加强监管协作的一次重要探索,将共同提升双方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及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效能,推动区域资本市场规范发展。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和安徽证监局局长叶锦伟出席活动并签约,双方还就如何落实《备忘录》要求进行了深入交流。

具体而言,《备忘录》涵盖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发挥各自优势。深交所和安徽证监局将按照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相互支持的原则,充分发挥派出机构贴近地方资本市场优势和交易所人才、数据信息和技术优势,实现法定监管权威性和自律监管灵活性的统一。

二是拓展协作范围。《备忘录》涵盖从公司监管、机构监管、固定收益产品监管、投资者保护、监管稽查执法协作等多个业务条线,并加强了监管全过程的信息沟通。

三是着重沟通落实。《备忘录》除了完善联系人制度,明确年度重点协作事项协商机制外,还将建立备忘录运行效果评估机制,动态调整,逐步完善。

据了解,下一步,双方将加强业务部门对接协作,持续完善协作机制,通过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全面落实《备忘录》各项要求。深交所也将及时总结与安徽证监局的监管协作经验,逐步将监管协作新模式推广到其他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