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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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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独立董事黄继武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博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许文焕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票于2017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500万股增加至6,0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7]01210001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50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票于2017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工作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新增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为及时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需对《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除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亦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工商变更事宜,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公司股东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惯例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0)。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7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惯例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60元,共计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700.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21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投资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管理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源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运作规程,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惯例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9日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6月26日下午14:00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5至2017年6月26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6月2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分别由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1-2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8: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证券部。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6月2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电子邮件:IR@mindeo.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传真号码:0755-86022683。

《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长征

电话:0755-86329828

邮箱:IR@mindeo.cn

传真:0755-86022683

邮政编码:518057

地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注:

1、 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 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请用正楷填写。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56”,投票简称为“民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

黄继武 张博 陈燕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德电子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60元,共计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700.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210001号”《验资报告》。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投资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长城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严绍东 金 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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