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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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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公司对蓝宝石制品按照产品尺寸规格进行分类,对标准化的2英寸以及4英寸晶棒,公司除按订单进行生产外,也根据市场预测、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备货生产,以提高交货速度,并充分利用生产能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其他尺寸晶棒、晶片、晶块等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接受客户订单以后,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组织生产。

公司蓝宝石单晶炉、3D玻璃热弯机设备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整机组装和安装调试,亦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组装所需主要部件由指定厂家按照合同规定向公司供货,既保证了公司商业机密不外泄,又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加快了产能提速。

公司硬脆材料加工专用设备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运营模式,同时根据市场预测、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对一些常用机型进行适量备货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核心部件的质量控制、控制系统以及整机的装配调试等重要环节自主完成,其余如铸件等部分部件和工序的生产采用外购的方式完成。每年对供应商的加工能力、交货期限和商业信用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外购部件保质保量。在减少固定资产及人员等投入的同时,突破自身产能限制,进一步提高交货能力。

公司依据ISO9001:2008标准,制定了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实现的策划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生产安全管理程序》等制度。公司产品生产严格执行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和卫生清洁操作规程,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维护保养,对产品进行标识标记,对搬运、贮存、包装等环节采取产品防护,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并可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追溯管控。

生产大型设备的生产平均工期:

注:公司在销售旺季会提前储备部分主要原材料,因此实际采购周期与生产工期会有重叠。

上述设备销售均为一次性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时点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客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单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二、北海公司与中天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软件服务,请公司区分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不同的业务类型,说明各自的销售收入确认依据和时点,自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不当跨期等情况

北海新拓与中天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对内部公司销售数控系统软件产品,不存在不同业务类型,北海新拓与中天公司软件产品在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后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依据为软件安装后整机调试运行确认单。公司收入确认严格按照相关确认收入依据进行确认,不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不当跨期的情况。

第二部分、关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孙公司相关财务真实性

问题7.关于软件服务业务子公司。北海公司与中天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软件服务,产生的营业收入相比总额较为重大。(1)请公司在按业务、产品分类披露表中,补充披露软件类业务的业绩情况,并就公司各项业务详细做分部报告;(2)请说明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软件服务业务对内实现销售的收入、成本、利润,对外实现销售的收入、成本、利润,并说明对内、对外销售的定价策略、是否公允;(3)请披露软件服务是否为销售机器设备的搭售服务,两者的生产经营模式在成立北海公司前后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搭售服务的相关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若两者分开确认收入,请说明软件服务收入确认与设备销售收入确认在确认时点和确认依据上的异同;(4)请公司说明软件业务是否为相关设备配套提供的专有服务,软件业务客户与设备销售客户是否一致。软件公司的销售净利率高达98.7%,净资产收益率高达98.72%,说明软件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结合同行业说明高业绩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若软件服务与设备出售为捆绑销售安排,请说明综合服务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情况,结合同行业说明合理性。

【回复】

一、请公司在按业务、产品分类披露表中,补充披露软件类业务的业绩情况,并就公司各项业务详细做分部报告

公司按业务分类分部报告如下:

2016年度公司软件类业务收入14,654.70万元,全部为对内销售收入,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均已抵销。

二、请说明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软件服务业务对内实现销售的收入、成本、利润,对外实现销售的收入、成本、利润,并说明对内、对外销售的定价策略、是否公允

公司软件销售业务只对公司内部销售。

销售收入、成本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两公司均存在软件业务收入的增值税税收返还,因此其利润总额大于营业收入。

中天公司和北海新拓软件业务均为对内销售,不存在对外销售情况。公司软件业务对内销售定价采用合同协议价格。

三、请披露软件服务是否为销售机器设备的搭售服务,两者的生产经营模式在成立北海公司前后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搭售服务的相关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若两者分开确认收入,请说明软件服务收入确认与设备销售收入确认在确认时点和确认依据上的异同

软件业务不是机器设备销售的搭售服务。

新航科技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在成立北海公司前后未发生变化,软件业务不属于设备销售的搭售服务,公司对外销售整机设备收入中包含软件系统。

中天公司和北海新拓软件业务销售均为对内销售,软件产品在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后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依据为软件安装后整机调试运行确认单。新航科技和北海硕华整机设备在送货验收(或合同约定验收期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依据为客户确认的验收单。

四、请公司说明软件业务是否为相关设备配套提供的专有服务,软件业务客户与设备销售客户是否一致。软件公司的销售净利率高达98.7%,净资产收益率高达98.72%,说明软件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结合同行业说明高业绩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若软件服务与设备出售为捆绑销售安排,请说明综合服务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情况,结合同行业说明合理性

(一)请公司说明软件业务是否为相关设备配套提供的专有服务,软件业务客户与设备销售客户是否一致

中天公司、北海新拓仅向新航科技和北海硕华两家内部公司提供软件,不单独对外销售。

(二)软件公司的销售净利率高达98.7%,净资产收益率高达98.72%,说明软件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结合同行业说明高业绩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1、软件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1)中天公司成立于2007年,至今具有近10年的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的软件开发设计经验,具备将软件开发成果转化为成熟、完善的产品能力。

(2)软件开发部门与设备硬件研发部门密切协同,紧跟设备开发设计流程环节,专门按照新航科技和北海硕华研制设备特定要求来量身制作软件,具有软件设计、开发内部产研结合平台优势。

(3)拥有自身专业工程师团队,长期从事硬脆材料切磨抛加工设备软件研发,在切磨抛设备的机械系统和控制系统上具有丰富的研发、设计及生产经验。软件研发部门按照玻璃设备、蓝宝石设备、产品工艺测试等定制化研发分工协作,具备人才稳定、专业突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特点。

(4)快速反应机制,可以满足用户各类不同需求的软件程序设计。软件开发坚持市场导向、秉承满足客户生产技术需要的研发标准,前期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合理预测和动态研究下游行业对硬脆材料生产性能和技术水平的最新需求走势,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快速研发反应机制,在切磨抛加工设备的加工技术、改良工艺、自动化设计等方面具备相当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

(5)北海新拓及中天公司拥有核心软件著作权情况:

2、软件公司的销售净利率高达98.7%,净资产收益率高达98.72%,结合同行业说明高业绩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1)软件公司的销售净利润高达98.7%的原因参见本回复公告“问题11”的回复;

(2)软件销售即征即退款致使营业外收入较高;

(3)公司采取“轻资产”生产模式,其主要的成本支出为研发人员工资。

综上,使公司销售净利率高达98.7%,净资产收益率高达98.72%。

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产品毛利业务率如下: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软件业务相比,软件公司毛利率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三)若软件服务与设备出售为捆绑销售安排,请说明综合服务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情况,结合同行业说明合理性

软件业务销售均为对内销售,不存在软件业务对外捆绑销售的情形。

问题8.关于子公司销售及其客户。(1)请补充披露新航科技、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的各单体报表中,前五大销售客户、是否关联方、合同总额、销售金额、销售内容、金额占比、截止目前回款金额;(2)披露上述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注册地址、股东背景等。

【回复】

一、请补充披露新航科技、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的各单体报表中,前五大销售客户、是否关联方、合同总额、销售金额、销售内容、金额占比、截止目前回款金额

(一)新航科技及各公司前五大销售情况

1、新航科技(单体报表)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表中部分已签订的销售合同未执行完毕,致使合同金额与已实现的含税销售收入存在一定差异。

2、中天公司(单体报表)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中天公司仅从事软件研发销售业务,且仅对新航科技、北海硕华进行销售,不对外销售。

3、北海硕华(单体报表)前五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表中部分已签订的销售合同未执行完毕,致使合同金额与已实现的含税销售收入存在一定差异。

4、北海新拓(单体报表)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北海新拓仅从事软件研发销售业务,且仅对新航科技、北海硕华进行销售,不对外销售。

二、披露上述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注册地址、股东背景等

问题9.关于子公司报表。(1)请以列表方式披露2015年、2016年,中天水晶科技、北海硕华、北海新拓各单体报表的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披露新航科技报表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列明新航科技内部抵消情况(收入、成本);(2)分项披露新航科技、中天水晶科技、北海硕华、北海新拓各主体对内(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体内公司)销售金额、对外销售金额。

【回复】

一、请以列表方式披露2015年、2016年,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各单体报表的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披露新航科技报表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列明新航科技内部抵消情况(收入、成本)

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各单体报表2015-2016年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新航科技各公司内部交易合并抵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新航科技各公司内部交易合并抵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分项披露新航科技、中天水晶科技、北海硕华、北海新拓各主体对内(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体内公司)销售金额、对外销售金额

2016年,新航科技、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各主体对内(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体内公司)销售金额、对外销售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问题10.关于公司内部交易。(1)请补充披露奥瑞德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销售、成本内部抵消情况,说明各孙、子、母公司之间内部交易的金额、销售内容、占比,内部交易定价策略、是否公允;(2)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新航科技实现业绩承诺进行利益倾斜的情况;(3)新航科技合并报表抵消数显示,合并抵消营业收入1.87亿元,净利润抵消1192万元,合并抵消的相关净利率为6.37%,而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的单体报表各自净利率在18.7%至98.7%不等,请说明其中差异原因、合并抵消的合理性,补充披露各自营业成本及其抵消数金额。

【回复】

一、请补充披露奥瑞德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销售、成本内部抵消情况,说明各孙、子、母公司之间内部交易的金额、销售内容、占比,内部交易定价策略、是否公允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内部交易抵销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公司参照市场价格或按内部合同协议价格作为内部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交易公允。

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新航科技实现业绩承诺进行利益倾斜的情况

2016年,秋冠光电存在采购新航科技(合并报表)采购设备及配件情况、鎏霞光电存在向北海硕华销售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采购及销售金额占新航科技合并营业收入金额比例为3.25%,占比较低。秋冠光电出于自身切磨抛生产加工需要,参照市场价格向新航科技购买了部分研磨(抛光)系列设备,北海硕华从鎏霞光电采购LED灯具用于对外装修工程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为新航科技实现业绩承诺进行利益倾斜的情况。

三、新航科技合并报表抵消数显示,合并抵消营业收入1.87亿元,净利润抵消1192万元,合并抵消的相关净利率为6.37%,而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的单体报表各自净利率在18.7%至98.7%不等,请说明其中差异原因、合并抵消的合理性,补充披露各自营业成本及其抵消数金额

新航科技合并报表包括四家主体公司,分别为新航科技、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和北海新拓,以上四家主体公司内部交易收入合并抵销具体明细请详见本回复公告“问题9之一、请以列表方式披露2015年、2016年,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各单体报表的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披露新航科技报表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列明新航科技内部抵消情况(收入、成本)”的回复。

上述收入抵销金额中软件收入抵销金额为1.46亿元,占收入抵销总额的78.26%,上述软件产品主要由中天公司和北海新拓销售给新航科技和北海硕华,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新航科技和北海硕华对上述采购的软件安装完成后,尚有部分形成发出商品和半成品,未实现最终销售,因而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上述存货价值中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上述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金额大小影响合并抵销的相关净利率。

其余合并抵消营业收入为新航科技销售给北海硕华原材料0.31亿元、新航科技为北海硕华提供加工劳务175.06万元以及北海硕华销售给新航科技原材料及设备841.93万元。

问题11.关于子公司净利率。请说明2016年新成立公司中天公司、北海新拓的净利率达94.9%-98.7%的原因,结合其主营业务和客户情况,说明公司销售单价是否公允、收入确认是否真实。

【回复】

中天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北海新拓成立于2016年4月,中天公司和北海新拓的主营业务均为向新航科技和北海硕华生产的设备提供配套软件控制系统。中天公司用于研发核心技术的成本支出在以前年度费用化,因此该部分销售除了对应控制系统的载体成本外,未发生其他成本。北海新拓软件研发得到中天公司软件研发团队的技术支持,是在借鉴原中天公司软件研发经验的基础上的进一步精细研发和升级,所以在比较短时间内可以研发出和北海硕华所生产的设备相匹配的新软件,研发成本比较低。由于上述原因,中天公司、北海新拓的毛利率高达94.9%-98.7%。

2016年度,中天公司与北海新拓均只对内销售,其最终收益是通过新航科技和北海硕华所生产的配备控制系统装备产品的最终销售来实现,销售价格公允,收入确认真实准确。

问题12.关于子公司业绩爆发式增长。请公司补充说明,新航科技、中天公司、北海硕华、北海新拓,均为成立不久或收购不久的公司,2015、2016年的业绩均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请结合所处行业特征、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手订单情况、销售客户稳定性等,详细分析业绩快速增长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回复】

一、所处行业特征及发展状况

新航科技及所属企业主要专业从事自动化、高端硬脆材料精密加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各类设备产品嵌入的自动化控制软件应用系统,以及提供整套生产线加工技术和工艺改进解决方案。

硬脆材料主要包括蓝宝石制品、光学玻璃、硅/石英晶体、陶瓷等非金属材料,其具备硬度大、脆性强、耐磨损、抗高温、不易腐蚀等特点。一般需要经过取材、切割、粗磨、精磨、抛光等主要加工环节,由于其硬度大、易脆裂等特性难以加工成型。按照硬脆材料主要的加工工序划分,其加工设备主要为开方机、切割机、仿形磨边机、精雕机、铣磨机、研磨(抛光)系列(单面、双面、3D、高速等)、自动倒角机、热弯机等。

随着硬脆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消费类电子产品更新换代以及需求增长对硬脆材料的需求量、应用要求和技术标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硬脆材料的加工机理和特点已向高精度、高稳定性、高效率等标准转型,硬脆材料切磨抛加工设备需具备高智能、高效率、规模化量产的加工能力,同时又要实现高精度的加工需求。

近年来,为满足下游市场高标准的应用需求,硬脆材料的切磨抛加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如精雕机具备对硬脆材料外形及钻孔实现高效率、高精度、低成本的加工处理性能,正在逐渐替代传统的仿形磨边机;双面铜盘研磨机、3D抛光机、高速抛光机凭借超高压力、高效率、高精度、低成本、多功能等优良性能,已成为研磨(抛光)专用设备。

随着市场曲面屏幕的广泛应用,2.5D及3D曲面抛光设备需求出现紧缺,曲面热弯玻璃的抛光技术需求有望持续增长。新航科技投入研发力量,具有针对性的开发了5种不同类型的抛光设备,来应对市场不同工艺需求及产品需要,并积极推向市场。

随着5G商用时代的即将到来,玻璃、陶瓷后盖及中框以其独特的材料特性,日益被越来越多的手机厂商认可,手机盖板生产商为了占领市场先机,已经投入资金在玻璃、陶瓷产品及其加工设备上进行生产布局。新航科技早在2016年初便开展陶瓷后盖加工设备,尤其是陶瓷及蓝宝石精雕机创新工业方面的研发,经反复测试定型,其加工效率及品质已获得客户认可,并先后与多家大型盖板生产商展开合作。

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的增长,新航科技的硬脆材料加工设备的销售持续增长。

二、核心竞争力

具体请参见本回复公告“问题5之一、2、补充披露公司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的回复。

三、在手订单情况

目前,新航科技及其子公司正在执行的订单数8个,主要为销售研磨(抛光)系列及精雕机,尚未发货金额(含税)6,279万元,且正在洽谈多笔销售订单,如果签订时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予以及时公告。

四、近两年大客户变动以及发展情况

新航科技2015年合并口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新航科技2016年合并口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新航科技2015年度主要大客户为伯恩,当期销售金额为11,440.34万元,占比66.69%,2016年伯恩与新航科技终止业务合作;安徽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宝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环昱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为新航科技2016年新开拓主要客户。

新航科技通过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能力等方式加大业务拓展,开发了一批新的客户资源。例如安徽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客户自身情况,为其定制了XH80C-IIC(250)通用机型,既可以加工2.5D盖板,又可以满足大尺寸液晶屏及陶瓷盖板的加工需求,配套平磨机直接提供了高配置机型,也避免了客户后续设备大量重复性设备投资;再如江西华丽丰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对该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新航科技为其提供整套生产加工设备。新航科技结合手机行业产品更新速度快的特点,根据客户自身情况订制生产,有利于客户资源的获取。

第三部分、关于上市公司资产风险及减值充分性

问题13.关于蓝宝石晶棒产品销售、库存和减值。年报显示,蓝宝石晶棒的销售量比上年减少12.49%,库存量比上年增加109.25%,请说明销售量减少的原因,与同行业比较分析该产品的存货周转率、库存账龄,并以列表方式披露该产品的可回收金额,说明减值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分析是否对该类产品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回复】

一、蓝宝石晶棒的销售量比上年减少12.49%,库存量比上年增加109.25%,请说明销售量减少的原因

蓝宝石晶棒2016年和2015年销售数量及库存量对比如下:

单位:万mm

2015年下半年起,由于手机盖板市场大面积应用蓝宝石材料并未达到预期,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对蓝宝石窗口片的需求低于预期,同时LED市场的需求总数量也未大幅增加,导致蓝宝石制品市场实际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状态,公司蓝宝石晶棒销售数量发生减少。公司预期2017年蓝宝石市场将企稳回暖,为保障市场供应,公司预留一定量的库存。

二、与同行业比较分析该产品的存货周转率、库存账龄,并以列表方式披露该产品的可回收金额,说明减值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分析是否对该类产品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16年蓝宝石晶棒存货周转率为2.05。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016年度,奥瑞德的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如下:

1、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为多元化发展下实现的周转率,单纯以蓝宝石晶棒周转率来看,由于公开市场上无法获取相关数据,无法对比分析;

2、受供大于求的供给状态影响,整个蓝宝石市场价格在2016年大幅下滑,晶棒销售不佳导致存货周转率下降;

3、公司基于对未来市场销量上升的预判,在2016年下半年进行了适当的备货。

蓝宝石晶棒库龄结构如下:

蓝宝石晶棒期末库存大部分为2016年生产,不存在库龄超长的产品。

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和在产品,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直接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具体减值依据为,以近期实现的销售合同单价作为参考依据,在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时,分产品规格型号进行测试,如果某一产品规格型号在近期未实现销售,则参考同产品近似规格型号产品售价进行测试。

期末蓝宝石晶棒的可回收金额及存货跌价情况如下:

1、产成品晶棒存货跌价情况:

单位:万元

2、半成品晶棒存货跌价情况

单位:万元

经会计师审计核实,公司本年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期末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具备合理性。

问题14.关于应收账款。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畸高、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与主营业务收入产生重大背离,请公司说明原因,并详细披露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天数,并与同行业同比分析合理性,专项分析应收账款截止目前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客户销售政策、合同规制的回款期限与实际账龄进行对比。

【回复】

一、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畸高、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与主营业务收入产生重大背离,请公司说明原因

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44,725.75万元,其中设备产品销售收入112,281.23万元,蓝宝石制品销售收入22,874.14万元,其他类产生收入9,570.38万元,2016年末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设备产品销售收入。2015年12月收购江西新航科技后,公司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延伸拓展产业链,主动调整产品生产销售结构,装备类收入大幅增加,使得2016年度公司装备收入占比提高至77.58%,装备类产品由于价值相对较高,销售周期和给予客户的信用周期较长销售回款慢,致使公司应收账款同步提高,也导致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同比下降。

合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经营性现金流量部分)如下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间接法:经营性现金流量部分)如下表: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金额增加较大,是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公司在完成产品生产销售结构调整后,2016年第3、4季度实现了较大数量和金额的切磨抛设备、3D玻璃热弯机的批量生产及对外销售,由于设备单位价值较大,依据合同规定回款周期较长,导致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二、详细披露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天数,并与同行业同比分析合理性

公司设备产品和蓝宝石制品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周转天数如下:

无法从公开资料获取其他公司设备类产品及蓝宝石制品应收账款相关数据,因此无法比较相关财务指标。

三、专项分析应收账款截止目前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客户销售政策、合同规制的回款期限与实际账龄进行对比

(一)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二)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销售政策、合同规制的回款期限与实际账龄对比

单位:万元

(三)大额应收账款超账期情况

单位:万元

第四部分、其他

问题15.请详细披露2015年新航科技主要客户伯恩公司,后期与新航科技不再合作的原因。

【回复】

新航科技2015年主要客户伯恩后期不再与新航科技进行业务合作,主要是由于伯恩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厂(参见露笑科技公告2014-009、公告2015-010),在业务上与奥瑞德有限存在竞争关系,在新航科技被奥瑞德有限并购之后,伯恩与新航科技逐渐终止业务合作。新航科技通过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能力等方式加大业务拓展,有效消化了与伯恩终止合作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化解和降低了公司销售业务过于集中,单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较大带来的经营风险。

问题16.年报显示,公司2016年业绩驱动因素之一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请结合公司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和支出情况及与上年同比的情况,量化说明业绩驱动的成因。

【回复】

公司结合已有专利技术和在设备制造领域的经验特长,重视技术研究与开发。2016年重点加大了对3D玻璃热弯机设备、精雕机等硬脆材料加工设备及其应用软件、大尺度蓝宝石生长及加工技术等项目的研发投入。2016年度研发费用支出7,831.85万,与2015年研发支出5,204.38万元相比增长50%,所涉及项目具体包括LED照明灯具研发、大尺度蓝宝石生长及加工技术研发、其他蓝宝石生长及加工技术研发、3D玻璃热弯机设备研发、陶瓷材料研发、切磨抛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等。

2016年和2015年度公司主要项目研发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软件研发支出中包含奥瑞德有限晶体生长自动化控制软件的开发支出387.45万元,2016年度切磨抛设备研发支出中包含秋冠科技切磨抛装备研究支出350.76万元。

公司一直以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作为经营收入增加和经营业绩增长的原动力。2016年,公司在3D玻璃热弯项目上新增研发投入844.20万元,取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已申报并受理实用新型专利,3项已申报并受理发明专利;通过解决技术难题,形成成型工位压片控制方式、陶瓷材料加热板、真空封接等自有技术,提升了3D玻璃热弯机成型下压控制精度、提高加工效率、降低设备生产运行成本;在硬脆材料加工设备以及软件项目上,新航科技新增研发投入1,103.49万元,2016年取得3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并在硬脆材料加工设备制造生产中推广应用,优化升级技术工艺,进一步提高了设备加工的成品率和质量。

公司2016年度3D玻璃热弯机、精雕机研发情况详见本回复公告“问题5之四、以往年报中分产品业务情况表未显示3D玻璃热弯机、精雕机的营收情况,说明3D玻璃热弯机、精雕机是否为2016年新产生的业务和产品,并说明详情”的回复。公司通过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对单晶炉、研磨(抛光)系列设备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并快速开发3D玻璃热弯机、精雕机新产品驱动2016年度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大幅增长。具体请参见本回复公告“问题3之一、(一)按产品和业务类别划分营业收入”的回复。

问题17.你公司媒体澄清公告中显示,中天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501.79万元,利润总额为7476.96万元,请说明利润总额大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并说明公司毛利率、净利率、费用率情况。

【回复】

中天公司为软件开发销售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该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中天公司2016年度共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补贴收入1,494.64万元,受该部分营业外收入的影响,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高于营业收入,公司具体各项财务指标及比率如下:

单位:万元

各项财务指标如下:

中天公司所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是在期比较成熟的软件基础上进行更新,软件销售成本主要为装载软件的LCP存储器,成本较低,同时由于均为内部交易,现场设备组装完成后即可实施安装调试验收,未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要为技术人员薪酬,因而整体上中天公司毛利率和净利润率均较高。

问题18.2016年11月23日,奥瑞德发布临时公告,与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1.89亿元的合同,年报显示,奥瑞德对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达到4.16亿元,账龄为1年之内,请公司补充披露2016年与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否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回复】

2016年度,公司下属公司奥瑞德有限和北海硕华分别与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计签订多笔设备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累计金额(含税金额)61,360.20万元,已实现营业收入(不含税金额)51,849.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未包括公司向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铜抛机、冷水机等已使用过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处置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款项已收回。

上述公司与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中,于2016年11月21日签订的销售热弯机总额18,900.00万元的合同,因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披露标准,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进行了公告披露(具体详见临2016-092);于2016年8月3日签订的上表序号1销售热弯机总额11,610.00万元的合同,因具体工作人员仅对合同总额作为交易的成交金额,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来判断是否达到披露标准,疏忽遗漏对交易产生的利润是否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进行测算验证,致使未予及时披露(该笔合同主要条款具体详见上表中序号1内容,该合同已于2016年度履行完毕)。

公司对于上述因具体工作人员失误疏忽而造成的销售合同遗漏披露进行诚挚道歉,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19.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提升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管理绩效”,请分别用经营量化指标和财务量化指标,详细说明提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退货率、残次品率、研发失败率、产能利用率、人均产出比等。

【回复】

公司2016年和2015年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对比:

公司2016年和2015年研发失败率指标对比:

公司2016年和2015年退货率指标对比:

公司2016年和2015年残次品率指标对比:

产能利用率详见本回复公告“问题20”的回复。

公司树立“深度挖潜、向管理要效益”的意识,2016年通过强化销售、计划、采购、生产、品质、发货等各个流程细节管理,上述各项经营指标与2015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

问题20.请公司分产品类别说明各产品的产能情况、产量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并与去年作比照,进行分析说明。

【回复】

公司各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公司2016年与2015年度相比,秋冠光电的切磨抛业务扩产,蓝宝石晶片产能扩大,蓝宝石晶片产量同比增加,蓝宝石晶片产能利用率基本持平;因单晶炉技术升级改造产效提升,蓝宝石晶棒产能增加;受市场需求影响蓝宝石晶块产量降低;蓝宝石晶块、晶棒产能利用率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研磨(抛光)系列、仿形磨边系列、铣磨机系列设备由于2016年北海硕华的新建投产,产能、产量均有所增加;精雕机及热弯机均为2016新增产品,产能情况、产量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上表。

问题21.请补充披露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的前五大明细,包括名称、内容、金额、占比、是否关联方、销售合同回款期。

【回复】

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明细如下:

注:以上逾期金额为截止到2017年5月末时点的逾期统计。

以上长期应收账款均来源于新航科技和北海硕华向客户销售设备产生的应收账款,回款账期超过一年。

问题22.请详细披露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3888万元的明细,注明交易对方、款项性质、金额、占比、是否关联方。

【回复】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余额共计3,888.45万元,其中主要交易对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新航科技经其董事会审议同意并与郑文军(新航科技法定代表人)签订借款协议向郑文军个人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年息3.00%。郑文军为新航科技法定代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海硕华与北海市景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截至2016年末,北海硕华共向北海市景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借款1,520.81万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双方约定为无息借款。北海市景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自然人张伟100%持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奥瑞德光电(东莞)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正阳工业清洗设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剩余尾款3.10万元,该尾款依然处于账期内。深圳市正阳工业清洗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正朝(持股52%),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23.请公司补充提供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新航科技合并报表、中天科技单体报表、北海硕华单体报表、北海新拓单体报表的各自前五大销售客户的大额销售合同等文件。

【回复】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新航科技合并报表、中天科技单体报表、北海硕华单体报表、北海新拓单体报表的各自前五大销售客户的大额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前五大销售客户的大额销售合同情况

注:因金额较小,上表不包括公司向湖北天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铜抛机、冷水机等已使用过固定资产合同金额。

二、新航科技合并报表前五大销售客户的大额销售合同情况

注:其中列示广东富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中包含2014年签订在2016年部分执行的合同,其合同总金额1,084.00万元。

三、中天公司全部销售客户的大额销售合同情况

四、北海硕华前五大销售客户的大额销售合同情况

五、北海新拓全部销售客户的大额销售合同情况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09日

报备文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及媒体质疑澄清公告问询函的反馈回复(大华核字【2017】002681号)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及媒体质疑澄清公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核查报告

三、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及媒体质疑澄清公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之专项核实意见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8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左洪波先生通知,拟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预计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06月12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因本次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09日

报备文件 :

(一)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