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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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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2017-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收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通嘉里”)《关于向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通知》,具体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创通嘉里向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出进行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提名连宗敏、连松育、高薇、李雄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创通嘉里向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出进行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提名孙东升、陈泽桐、彭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创通嘉里向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出进行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提名陈卉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创通嘉里现持有公司股份30,000,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提案内容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创通嘉里提出的上述提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案涉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创通嘉里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连宗敏、连松育、高薇、李雄波、孙东升、陈泽桐、彭玲)、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陈卉佳)的简历详情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东升、陈泽桐、彭玲)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二)》(公告编号:2017-0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连宗敏: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英国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惠州市鸿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深圳市百富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鸿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恒升运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并任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除此之外,连宗敏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连松育: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国防动员与国防教育专业,专科学历;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EMBA。曾任深圳市南海供应链金融股份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前海梧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广东嘉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利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金利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广东嘉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除此之外,连松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高薇: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陕西财经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安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高薇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雄波: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湖南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南海嘉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除此之外,李雄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东升: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工学院二机系金属材料专业,本科学历;山东工业大学二机系金属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日本大阪大学工学部材料工学专业,博士学历。曾任山东工业大学二机系讲师、山东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日本通产省工业技术院研究员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孙东升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泽桐: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吉林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香港大学普通法专业,硕士学历;吉林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历。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并兼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陈泽桐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彭玲: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获得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曾任湖南电视台主持编导、深圳电视台主持责编、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总主持制片人等职务,现任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彭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陈卉佳: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广州暨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国际会计国际税收专业,研究生学历;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内蒙古青阳矿业有限公司副总及财务总监、深圳市中嘉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南海嘉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卉佳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监事任职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32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7)、《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7-027)。

2017年6月8日,公司收到了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通嘉里”)《关于向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通知》,具体提案如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将上述三项提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参见2017年6月12日刊登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1)。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后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5日至2017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观盛五路特尔佳厂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关于处置西安子公司土地方案的议案》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股东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提案经审核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由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案经审核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16年度报告〉和〈2016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9)《关于处置西安子公司土地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选举连宗敏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连松育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高薇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雄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11.1)选举孙东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2)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3)选举彭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1)选举陈卉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0)、议案(11)、议案(12)采取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创通嘉里的第三项提案中仅提名了一位候选人,即提名陈卉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任何有资格向股东大会提案的股东未提名其他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董事会则取消将上述第三项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8)、议案(9)、议案(10)-(12)详见公司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20日、2017年6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观盛五路特尔佳厂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6月21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锦光

联系电话:0755-26513588

联系传真:0755-2651916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观盛五路特尔佳厂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0

电子邮箱:ns@terca.cn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向深圳市特尔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特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1,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议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