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6月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 6月12日上午;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科技创业园兴龙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黄善兵;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7 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 7 人,其中董事盛波,独立董事陈良、万里扬、费一文通过通讯会议的方式参会,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0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建设“电力电子器件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电力电子器件封测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公司自筹;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器件设计、生产、销售;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一期用地面积60亩。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建“新型片式元器件、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型片式元器件、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公司自筹;项目总规划用地45亩。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成森,股东构成:捷捷微电持有捷捷半导体100%股权,拟将捷捷半导体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34,470.30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根据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且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园区回购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40000平方米土地的议案》
公司认为该地块已不适应公司的未来发展,经与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园区协商一致,公司同意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园区回购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40000平方米土地,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园区以原土地出让价回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6 月 12 日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 年 6 月 8 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 年 6 月 12 日下午;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科技创业园兴龙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张祖蕾;
6.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祖蕾;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包
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 3 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0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建设“电力电子器件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电力电子器件封测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公司自筹;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器件设计、生产、销售;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一期用地面积60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建“新型片式元器件、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型片式元器件、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公司自筹;项目总规划用地45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成森,股东构成:捷捷微电持有捷捷半导体100%股权,拟将捷捷半导体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34,470.30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根据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且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公司同意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园区回购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40000平方米土地的议案》
公司认为该地块已不适应公司的未来发展,经与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园区协商一致,公司同意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园区回购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40000平方米土地,启东近海盐场滨海园区以原土地出让价回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6 月 12 日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7 日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人员。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启东科技创业园兴龙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建设“电力电子器件封测生产线”
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建“新型片式元器件、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提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四),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 年 6 月 27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江苏省启东科技创业园兴龙路8号;邮编 2262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捷捷微电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欣欣、张家铨
联系电话:0513-83228813
联系传真:0513-83220081
电子邮箱:jj@jjwdz.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科技创业园兴龙路8号
邮编:226200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会议议案
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四、《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
附件一
议案一:《关于公司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建设“电力电子器件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在启东经济开发区建设“电力电子器件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企业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名待定);
项目名称:电力电子器件封测生产线建设项目;
行业类型:半导体电子产业;
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器件设计、生产、销售;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法定地址:启东经济开发区华石路西侧、钱塘江路北侧;
项目总规划用地100亩,一期用地面积60亩,厂房4.5万平方米,项目设计产值3亿人民币。
现提交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建“新型片式元器件、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根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建“新型片式元器件、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的项目的议案》。
项目名称:“新型片式元器件、光电混合集成电路封测生产线”建设项目;
行业类型:半导体电子产业;
总投资:2.3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项目总规划用地45亩,厂房3.5万平方米,项目设计产值1.8亿人民币。
现提交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计划向全资子公司捷捷半导体增资。
捷捷半导体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捷捷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成森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所在地: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内3号楼2159室(井冈山路6号);
股东构成:捷捷微电持有捷捷半导体100%股权;
增资计划:拟将捷捷半导体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34,470.30万元。
现提交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623;投票简称:“捷捷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需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四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6月27日17:30之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听取了董事会的介绍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决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且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
陈 良 万里扬 费一文
2017年6月12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捷微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捷捷微电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且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授权有效期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投资前论证,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风险评估;
(2)负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和进展跟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市场的波动性,理财产品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而且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2)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相关理财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因此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相关信息及时予以披露。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产品,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资料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将在未来持续关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捷捷微电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捷捷微电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宜。
保荐代表人:武胜杨锦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