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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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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7-06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证公函【2017】0652号《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对《问询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务

1.收入与毛利率波动。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同比下降5.18%。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市政园林及旅游景观、道路绿化、地产景观等板块。各板块收入与毛利波动较大,其中市政园林及旅游景观营收同比增长46.54%,毛利率较上年减少10.16个百分点;道路绿化营收同比下降32.50%,毛利率较上年增加9.17个百分点;地产景观营收同比下降51.93%,毛利率较上年增加32个百分点。此外,花卉苗木收入、养护、设计等业务也呈现较大波动。请公司补充披露各项业务营收及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并进行同行业比较。

回复:

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1)分产品营业收入大幅度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市政园林、旅游景观”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6.54%,主要系2016年“东阿鱼山旅游路景观工程”及“官塘新城水系和景观建设工程”完成产值较多且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而前述两项工程都属于“市政园林、旅游景观”类工程,进而造成公司“市政园林、旅游景观”类收入较2015年大幅度上升。

报告期内,“道路绿化”比上年同期下降32.50%,主要原因系公司2016年度建设施工的“道路绿化”类项目较少,此外在2015年度产值较大且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高的个别工程在2015年年度已基本完工,且属于“道路绿化”类,综上,公司“道路绿化”的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较2015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报告期内“地产景观”比上年同期下降51.93%,主要系公司历年实现收入的“地产景观”类本身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小,各期实现收入的波动容易导致其收入增减比例大幅度变动;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优势的前提下,公司对业务承接的侧重点有所调整,并在2016年度进一步减少“地产景观”业务的承接。综上,公司“地产景观”的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较2015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花卉苗木”的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9.23%,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向金坛市金沙湾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销售黑松等苗木实现收入509.77万元,而报告期内公司却未有较大的花卉苗木销售订单;同时由于花卉苗木的种养植受天气等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公司根据自身“重点发展工程施工”的战略规划主动调整了对花卉苗木的种植和销售策略,上述原因综合造成本期“花卉苗木”的收入出现大幅度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60.99%。主要原因系铜川市耀州区神德寺禅院设计项目因甲方拆迁未结束,施工蓝图未能得到甲方确认,因此未确认2016年度的设计收入147.67万元,造成2016年度设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2)分产品毛利率大幅度波动的原因

2016年“市政园林、旅游景观”中毛利率较2015年下降较大,主要系2016年该大类收入2.98亿元中,有1.03亿元为毛利率较低的东阿县鱼山路纯市政项目,该项目毛利率为13.59%,从而拉低了本大类的整体毛利率。

2016年“道路绿化”类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归属于其分类的“港中路绿化项目”在2016年完成政府审计决算并出具了竣工结算报告,决算价与以前年度确认的累计收入之差,在2016年一次性予以确认收入调增,此项工程在2016年基无成本,所以拉升了2016年“道路绿化”大类的整体毛利率。

2016年“地产景观”类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归属于其分类的“魏家墩小区绿化项目”在2016年完成审计决算并出具了竣工结算报告,决算价与以前年度按照确认的累计收入之差,在2016年一次性予以确认收入调增,此项工程在2016年基无成本,所以拉升了2016年“地产景观”大类的整体毛利率。

2016年“养护及其他”类的整体收入体量较小,2015年和2016年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鱼跃厂区养护项目”,2015年该项目发生了苗木死亡和石材修复等情况,故2015年发生的成本较高,进而导致当年毛利率偏低。2016年无上述事项,从而总体上提升了“养护及其他”类的毛利率。

2016年“花卉苗木”收入毛利率较2015年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花卉苗木”类的销售交易主要为罗汉松和黑松等珍稀苗木,前述珍稀苗木的销售价格跟苗木造型与外观形态息息相关。2015年销售给金沙湾的黑松树型较好,单价平均8.15万元,毛利空间较大,而2016年“花卉苗木”销售交易中黑松树型一般,单价平均仅为3.8万元,毛利空间较小,因此2016年与上年相比“花卉苗木”收入的毛利率降幅较大。

2016年“设计收入”毛利率较2015年增长11.64%,主要原因系2015年度毛利率较低的神德寺禅院设计工程在当年确认的收入为125.38万元,占2015年设计收入的80.64%;而2016年该设计工程未发生设计收入,进而2016年度“设计收入”毛利率增长幅度较大。

(3)同行业比较

由于园林绿化行业的上市公司对细分产品的具体划分标准不一致,公司以自身划分标准为基础,选择与公司上市时间及规模较为接近的美尚生态、文科园林、乾景园林、农尚环境进行比较以供参考(未出现在表中的公司系分类标准与公司标准不一致不具可比性),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市政类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地产景观类业务与同行业相比,由于体量极小,毛利率水平并不具备行业代表性,个别工程对整体毛利率的影响较大从而导致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幅度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设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数额相当的农尚环境报告期内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动水平均与公司无较大出入,且公司设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极小,单项业务对整体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在为数不多的花卉苗木销售额中,公司侧重高档苗木的销售,高档苗木的价格受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故“花卉苗木收入”的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动水平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2.分季度经营业绩波动。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分季度经营业绩波动明显,其中第二季度营收与净利润有明显增长,随后三、四季度呈下滑趋势,而经营活动现金流至第四季度前均为负值。(1)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结算情况以及营业收入、利润的确认时点和政策等,补充披露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7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同比增长132.06%,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 486.63%,公司称随着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与使用,加上公司承接与在手合同量增多,经济效益已开始逐渐释放,此外,从历史经营情况看,公司第一季度利润一般在全年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少。请结合公司新签合同及其具体执行情况、收入确认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等,量化说明2017年一季度业绩高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3)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业务特点、结算情况以及营业收入、利润的确认时点和政策等,补充披露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四个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①营业收入: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业务一定程度上受自然天气和气候变化的影响。一般而言,长江以北地区在冬季会出现施工淡季,季节性较强;长江以南地区季节性较弱。公司第一季度施工内容主要为江苏地区的土方、路面铺装、景石及部分绿化景观等,第二、三季度大规模开展苗木种植等施工内容,故第二、三季度为主要施工季节。

②净利润:

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关系: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二季度净利润与营业收入比较高主要系第二季度处于春夏季节,适宜开展绿化施工项目,该类项目(如:镇江官塘新城水系景观建设工程和镇江古运河中段景观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标段)相比普通道路施工项目毛利率较高。

其次,以前年度竣工的部分绿化项目在2016年第二季度完成造价审计决算,决算价与以前年度累计确认收入之差,在第二季度一次性确认,提高了第二季度整体的利润水平。

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与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

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大部分公司亦存在第二季度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略高于第一、三、四季度情况。

③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单位及政府投资公司,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付款集中于第四季度,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存在季节波动。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同行业对比: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大部分公司存在第四季度回款较多的情况,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季节性波动符合同行业特点。

(2)公司新签合同及其具体执行情况、收入确认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等,量化说明2017年一季度业绩高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

①2017年度第一季度合同情况

由上表可见,公司上市后,2017年一季度签订工程合同金额大幅度增加(公司对于大型工程合同均已公告),为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增长提供有效支持。

②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前5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由上表可见,2017年第一季度施工项目主要系2016年末、2017年初新承接业务,由于工程开展前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土方、景石驳岸等,该施工内容受季节影响较小,因此2017年第一季度出现业绩大幅度增长情况。

③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17年第一季度除工程收入外,苗木销售收入因丹阳市总体规划和延陵镇凤凰山遗址片区房屋拆迁项目的需要,公司部分苗木由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收购。

④同行业对比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公司均为近两年上市的同行业公司,上市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由上表可见,2017年第一季度大部分公司存在营业收入高增长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

会计师对于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数据进行复核,采取的审计程序有询问、检查原始资料、分析比较、重新计算及函证,会计师认为花王股份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存在其合理性。

通过对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客户进行函证、检查经第三方监理公司确认的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工程完工量清单、核对采购成本及检查预算总成本,会计师认为花王股份2017 年第一季度业绩高增长源于新签订合同的增加并且其施工量真实,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3.信用政策。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31亿元,同比下降 40.75%,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回笼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本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约为 3.07,较上年进一步下降且低于建筑行业平均水平。请补充披露:(1)公司的结算方式与信用政策,并说明其与以前年度的差异;(2)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条件等,补充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主要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回收进展、业主履约能力等情况就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回复:

(1)公司的结算方式与信用政策,并说明其与以前年度的差异;

土木工程建筑业中工程项目结算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其中包括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进度,不再设定信用期。据此,甲方单位若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比例和时间进度付款,就构成逾期,即应收账款都是已确认但逾期未结算款项,应收账款的账龄时间代表逾期时间,归属于土木工程建筑业中的园林绿化企业普遍存在较多的应收账款。此外,实际付款进度还受甲方对项目的验收结算和手续审批效率、以及甲方资金充裕程度的影响。由于项目的验收结算、手续审批效率及甲方资金的充裕程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业内企业普遍存在较多的应收账款。综上,公司的结算方式与信用政策以前年度无差异,均为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确认应收账款。

(2)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条件等,补充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

1、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较2015年出现小幅度的下降。

2、前期已竣工项目收款情况不佳:丹阳市界牌宏森新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界牌新农村联排别墅项目)、涡阳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涡阳将军大道中分带和行道树项目)、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涡阳县谷水路向阳河景观桥、育英路项目,涡阳县滨河路道路建设工程)等以前年度确认的应收账款本期尚未收回,且公司在2016年新开工的海河堤岸景观工程4标段等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确认了部分应收款项但亦未回款。

合理性:

1、2016年全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紧缩,一方面延长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期限另一方面增加了公司的应收账款,其次公司2016年主要消化以前年度未完工项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有一定程度下降,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2、在园林绿化行业中,应收账款周转率只是评估工程项目回款情况的一方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对于尚未到结算期但已收回的工程款在预收款项列报,对于BT项目的工程回款减记长期应收款,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的下降并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回款能力的下降,且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及政府投资企业,履约能力有一定保障,未来公司会根据制定的相关政策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并采取合法措施保障企业的正当权益。

(3)结合主要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回收进展、业主履约能力等情况就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5名明细详见“二、关于财务信息披露”之“6、应收账款。”

公司所处行业的结算模式决定了公司应收账款占款较多,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未来若公司客户付款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造成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同时,公司存货余额主要为工程施工余额,由于公司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不断增加,工程施工业务规模和工程施工余额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未来如果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无法对工程按期进行结算,可能导致存货中的工程施工余额发生存货跌价损失,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应收账款对应工程项目的客户主要为政府或国资背景单位,客户的信用情况良好,因此公司主要客户的履约能力具有一定保障。公司工程项目应收账款的回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执行,在工程项目存续期间不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对大客户放宽信用期限的情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客户单位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有发生,公司制定了较为有效的催收考核策略,加大已到结算期尚未付讫的工程款的催收力度,且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应的工程项目大部分在报告期后都有回款陆续流入,未出现客户因发生信用问题而停止回款的情况。

4.客户情况。年报披露,本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2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63.11%。请补充披露:(1)公司与上述客户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合作协议;(2)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回复:

(1)本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相关信息情况如下:

(2)对主要客户依赖风险的应对措施

公司业务覆盖全国,对单一特定客户产生依赖的可能性较小,近年来公司致力于采取多种措施、拓宽业务范畴增加营业收入来源的多样性以降低对主要客户的依赖风险:

A、投资设立景观工程分公司,进一步拓宽公司的市场区域布局,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

B、设立配套设计院,提高设计实力,以增强公司在目标区域市场的业务承揽能力;

C、公司积极开展项目投标,拓展PPP、EPC等新业务模式,加大全国化布局以改变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局面,提高抗风险能力;

D、建立信用评估系统,在承接业务前综合评估客户履约能力,以降低违约风险。

二、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5.应收票据。年报披露,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15万元,较期初增长 131.62%,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以应收票据形式结算的工程款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说明:(1)本期公司采用票据结算明显增加的原因;(2)上述票据的交易背景,是否涉及关联方;(3)其中,期末终止确认票据120万元,结合该部分票据终止确认的原因、风险转移及到期兑付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规性;(4)公司2017年一季报显示,2016年末剩余应收票据因用于支付应付款项全部予以终止确认,结合其风险转移及到期兑付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规性;(5)结合相关客户等情况,补充分析票据结算风险,并说明公司相应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6)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本期公司采用票据结算明显增加的原因;

公司客户(亦称甲方或者业主方)主要系政府单位、政府投资公司,小部分为私营企业。政府单位作为甲方的结算一般直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以投资公司、私营企业作为甲方,少部分会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全年占比在5%左右),但仍以银行转账为主。受甲方资金情况、对结算方式选择的影响,本期期末票据结算增加。

2016年,公司于当年开工“仁恒里特色街区工程”,甲方江苏众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选择用票据的方式进行结算(截至2016年末,其结算金额为2,500,000.00元),故受甲方资金情况以及其对结算方式选择的影响,公司本期期末票据结算增加。

(2)上述票据的交易背景,是否涉及关联方;

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业主方信息情况如下:

期末应收票据均来自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而业主方主要系政府投资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此外江苏华晟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也非公司关联方。

(3)期末终止确认票据 120 万元,结合该部分票据终止确认的原因、风险转移及到期兑付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规性;

①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期末终止确认的120万元应收票据,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交易对手方。

②公司会计处理

公司在应收票据背书时,终止确认为应收票据。

③期末终止确认票据均为向供应商背书转让支付货款,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由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很小,随着票据的背书,与该票据相关的风险报酬已转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要求。

(4)公司 2017年一季报显示, 2016年末剩余应收票据因用于支付应付款项全部予以终止确认,结合其风险转移及到期兑付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规性;

上述票据均系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到期兑付。公司背书后,与该票据相关的风险报酬已转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要求。

(5)结合相关客户等情况,补充分析票据结算风险,并说明公司相应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对于工程款的结算首选是银行直接转账,部分客户单位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的财务政策是尽量在第一时间背书给供应商。

目前从国内金融环境看,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较小,并且公司客户主要系政府机构、政府投资公司,这些业主方的信用风险也较小。同时,公司也在逐步增加对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防范意识。

会计师核查意见:

会计师获取花王股份出具的关联方清单,未见上述票据交易涉及的公司或者单位。会计师检查了应收票据的财务账面记录情况,抽查了原始单据,关注了背书情况。应收票据均来自客户方,并且企业在收到后主要用于背书给供应商支付采购款。未见关联方票据往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如下:

查看甲方股东信息,未见关联情形。甲方大部分系政府投资背景,对于非政府背景的江苏华晟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会计师亦获取其与花王股份无关联关系的声明。

通过对期末应收票据执行盘点程序、核查票据交易单位,函证等方式,会计师认为花王股份的票据交易未涉及关联方,均为经营性业务往来;期末终止确认票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应收账款。在报告期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5.52%,其中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款占比为48.43%。请披露上述大额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账龄、是否涉及关联方,并说明其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A、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5名明细如下:

B、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比较,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核查意见:

(1)大额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账龄核查程序

通过检查主要工程项目产值和工程回款,并结合合同条款重新计算应收账款和账龄列报,同时对大额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2)大额应收款项关联方核查程序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客户股东信息,经核实,各股东主要为政府单位,与花王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客户股东信息如下: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核查程序

A、了解、测试并评价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B、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

C、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检查账龄计算的准确性;

D、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检查公司坏账政策是否合理;

E、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检查回函是否相符,并且结合替代测试及期后测试,检查支持性凭证。

(4)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大额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账龄、关联方关系披露无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7.存货减值计提。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余额4.64亿元,较期初增长 37.93%,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投入增加所致。(1)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施工项目占比近九成,且未计提减值准备,请说明其依据及合理性;(2)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为0.54亿元,请补充披露其明细构成,包括苗木类型、苗木名称、郁闭度等;(3)消耗性生物资产2015年末减值准备余额为4.76万元,本期减值准备余额为0,请说明其原因,以及本期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4)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施工项目占比近九成,且未计提减值准备,请说明其依据及合理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应用指南,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施工项目列报在存货科目。公司存货中主要为工程施工余额,且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在存货中占比较高。公司的客户目前集中在政府市政单位,需要大量垫资,工程结算时间节点一般都偏后,故尚未形成应收款项。公司对前述存货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工程施工余额不涉及损毁、过期、腐烂、价格下跌等相关情形,施工项目均有相应的固定造价施工合同支持,预计未来现金流即合约约定的付款价格,且合同毛利率经过公司工程核算部门测算均为正数,故上述存货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有减值迹象。

(2)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为0.54亿元,请补充披露其明细构成,包括苗木类型、苗木名称、郁闭度等。

注: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均已进入郁闭期,达到可销售状态。

(3)消耗性生物资产2015年末减值准备余额为4.76万元,本期减值准备余额为0,说明其原因,以及本期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消耗性生物资产2015年末减值准备余额为4.76万元,系花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016年公司将所有花卉销售处理完毕,故将上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本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系罗汉松和黑松,根据市场询价,其销售价格明显高于成本,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因丹阳市总体规划和延陵镇凤凰山遗址片区房屋拆迁项目的需要,大部分其他苗木由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收购,其收购价高于成本,故本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会计师核查意见:

存货列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应用指南要求。会计师核查了施工合同条款,核算部门预算总产值和预算总成本,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进行函证累计完成的产值等信息以及对于大型项目现场实地查看等程序。由于毛利率为正数,会计师未见工程施工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关于工程施工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的。

会计师对罗汉松和黑松以及其他主要乔木进行市场询价,同时查询期后的销售价格。经查,市场价和销售价均明显高于成本;会计师同时也检查了公司与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除罗汉松和黑松外的大部分其他苗木由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收购,其收购价高于账面成本,故未计提减值准备。综上,会计师认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本期未予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8.长期应收款。年报披露,公司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4.51亿元,较期初增长22.11%,系BT项目应收款项,但其坏账准备余额却较上期末有大幅减少,请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BT项目的工程施工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公司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22.11%,主要系镇江官塘新城水系和景观建设工程、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旅游专用线项目一标段等在建重大BT项目随着施工进展归集成本,确认为长期应收款所致。

坏账准备2016年初余额为1,781,070.43元,年末余额为588,304.81元,减少66.97%,原因为已进入回购期的孟州市产业聚集区文公路项目工程、港南路绿化、徐贾快速通道项目等BT工程建设项目,在2016年陆续部分收回工程款,财务部门重新厘定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检查相关施工合同、原始单据、工程预算,问询工程部门及现场观察以及直接函证甲方客户,在建重大BT项目,会计师认为,花王股份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长是合理的。

会计师结合逾期款项部分已收回情况,检查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第42条的要求,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故其坏账准备余额较上期末大幅减少是合理的。

9.应付票据。年报披露,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000万元,较期初增长14 倍,主要系报告期内以应付票据形式支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请补充披露:(1)本期公司采用票据支付明显增加的原因;(2)上述票据的交易背景,是否涉及关联方;(3)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本期公司采用票据支付明显增加的原因

2016年度,公司项目回款情况较2015年出现一定的下降,为更好的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使用了部分应付票据进行结算从而造成应付票据较上一年出现一定程度的增加。

(2)上述票据的交易背景,是否涉及关联方

2016年,由于需对“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旅游专用线项目一标段”进行施工建设,公司与唐山隆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唐山湾工程道路土石方分包合同以及路基防护、路面工程分包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包含转帐支票、电汇、汇票、本票、银票。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该供应商认可的情况下,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其货款1,000万元。

该供应商属于施工项目当地公司,之前无任何往来,系通过当地询价等方式择优选定的分包商。公司与唐山隆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会计师核查意见:

该分包事项属于公司在建的大型市政工程项目唐山湾三岛旅游专用道路工程一标段。会计师通过询问并且查看分包合同,分析其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认为属于正常经营采购。同时会计师检查了花王股份与该供应商的结算单据,并进行函证,取得该供应商的非关联方声明。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唐山隆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系陈学敏、姚田力,故会计师认为应付票据交易未涉及关联方。

10.三费情况。年报披露,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317万元,同比增长131.8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开展上市工作加大广告宣传费用投入及报告期内投标费用增加所致;与此同时,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4553万元,同比增长11.09%。2017 年一季报显示,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逾七成。(1)请结合公司具体业务开展、费用支出与业务的匹配情况等,说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长的原因;(2)将公司三费增减变动情况及占营收之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若差异较大,请说明原因;(3)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具体业务开展、费用支出与业务的匹配情况等,说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长的原因:

①管理费用2016年与2015年度对比分析

A、员工薪酬:由于2016年度公司提高了员工工资水平,年人均工资上涨了1.04万元,2016年度全年平均职工人数为275人,同比2015年度增加了16人,致使管理费用员工薪酬的增加。

B、差旅费:上市酒会费用发生了32.90万元差旅费;上市后公司在成都、天津、三亚均设立分公司,增加了差旅费用。

C、税金: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将2016年5月之后发生的税金在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报,1-4月份税金仍在管理费用中列报,致使税金大幅度下降。

D、租赁费:常州夏溪精品苗木区场地2016年度不再租赁,致使租赁费大幅下降。

E、咨询费:主要系公司A股上市挂牌的财经顾问费用294.53万元,致使咨询费大幅度增加。

F、业务招待费:主要系2016年新接订单增加及上市酒会招待所致。

G、苗圃费:主要系2015年度报损部分花卉,2016年开始不再种植花卉。

②销售费用2016年度与2015年度对比分析

A、广告费:由于2016年度公司A股上市,公司通过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镇江指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宣传公司上市,致使广告费用大幅增加。

B、招标费用:2016年,公司通过招标代理方式中标东阿县鱼山旅游绿化(施工)工程、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费约定由中标单位承担,分别产生30.78万元、32.42万元的招标代理费,2015年公司涉及缴纳招标代理费及服务费的中标项目较少,致使2016年招标费用大幅增加。

C、职工薪酬: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系公司营销部人员工资,2015年度南京营销中心年均员工人数为16人,2016年为20人,员工人数增加,致使2016年度职工薪酬增加。

③管理费用2017年第一季度与2016年第一季度对比分析

A、员工薪酬:2016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不断有新的大型工程中标,相应增加了员工储备,同时也提高了员工工资水平。2017年一季度与2016年同期相比,人均工资和员工人数均同比有所增长,并且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较好,计提并发放了季度奖金,因此员工薪酬大幅度增加。

B、办公费:主要系2017年公司整体搬迁后租用办公场地费用增加所致。

C、差旅费:由于2017年第一季度工程主要系江苏省外项目,差旅费较多;2016年度第一季度项目主要镇江本地项目,差旅费较少。

C、业务招待费:由于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新承接业务较多,招待费支出增加。

D、税金: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将2016年5月之后发生的税金在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报,致使2017年一季度管理费用中无税金。

(2)将公司三费增减变动情况及占营收之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若差异较大,请说明原因;

①三费增减变动情况对比

注:因大千生态为江苏地区且有销售费用,此处费用对比样本选择大千生态。

经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公司各类费用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基本保持一致。其中,2016年度管理费用增加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系公司于2016年8月底上市,业务尚未大规模扩展,无大规模管理费用的发生。2017年第一季度,随着公司业务量增加,相应职工薪酬同比增加及业务招待费提高,致使增速较大。同行业样本中的“美尚生态”、“文科园林”、“农尚环境”均无销售费用,无可比性,大千生态与公司2016年及2017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均呈现同方向大幅度变动。财务费用下降系公司上市后,对银行借款的需求减弱,募集资金产生了理财收益,但由于各同行业上市公司借款需求及理财金额比例有差异,因此财务费用变动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有差异。

②三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

经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2016年度管理费用占比、2017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占比、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占比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2016年度销售费用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2016年度山东省东阿县两个工程项目均支付了招标代理服务费而表格中大部分公司无销售费用所致,大千生态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与公司相当;2016年度财务费用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不同所致;2017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管理费用未同比例增加所致。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通过抽查凭证,截止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等核查费用变动主要原因,会计师认为花王股份费用变动情况基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保持趋势一致。

三、其他

11.融资安排情况。请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第十一条的规定,补充披露融资安排相关内容,包括:(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工程结算、款项回收与合同约定的重大差异等情况,分析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及流动性风险;(2)按照借款、债券等分类列示公司各年需偿付债务的金额(5 年内分年列示,5 年以上累计列示)、利息支出等情况;(3)若重大项目涉及相关约束性安排且影响重大的,相关项目名称、金额及核心条款。

回复: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工程结算、款项回收与合同约定的重大差异等情况,分析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及流动性风险;

从严格意义上讲,甲方单位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比例和时间进度付款,就构成逾期。即可以简单认为,应收账款都是逾期款项,应收账款的账龄时间代表了逾期时间。

1、 公司资金来源及安排的合理性

公司工程项目垫资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的收回、银行借款、供应商应付账款、募集资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上述各类资金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2016年公司资金安排如下:

公司年度资金安排主要用于周转银行借款、支付供应商货款以及企业经营的日常支出。2016年度由于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对银行借款的需求减小,归还的银行借款金额较大。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的同时合理安排供应商货款的支付账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资金的充裕度。

2、流动性风险

A、资产流动性风险: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应工程项目的对方单位主要为政府或国资背景单位,客户的信用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较小;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地方政府财政实力收缩的影响,公司存在应收账款账期较长,款项收回较慢的风险。同时,公司也在加强应收账款催款工作,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应工程项目大部分在报告期内都有回款流入。

B、负债流动性风险:2016年末,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为43,000.00万元,期末短期借款金额为12,800.00万元,仍有部分授信额度未使用,银行借款筹资风险较小。2016年度支付的供应商货款为24,144.91万元,公司按照资金使用安排有序支付供应商货款。

(2)按照借款、债券等分类列示公司各年需偿付债务的金额(5 年内分年列示, 5 年以上累计列示)、利息支出等情况;

公司借款均为短期借款,即需在1年内到期支付,2016年末短期借款金额为128,000,000.00元,无1年以上银行借款,期末无应付债券等。公司应付利息金额为258,400.00元,2016年度利息支出金额为17,356,032.58元。

(3)若重大项目涉及相关约束性安排且影响重大的,相关项目名称、金额及核心条款。

12.在建重大项目回款情况。请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第七条的规定,对在建重大项目回款情况等进行补充披露。

回复:

在建重大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回款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13.关联交易。年报显示,公司存在临时公告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对于相关交易对方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的情况,达到应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标准的,请核实是否已履行相应义务。

回复: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单位:元)

1.2016年度公司与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9.2条有关应当披露的交易的规定,且关联交易的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故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单独予以披露。

2.2016年1月公司与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绿化养护、销售黑松的合同,合同金额及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均未达到披露标准,故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单独予以披露。

3.2016年1月、2016年9月、2016年8月公司分别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景观绿化及绿化养护合同、销售黑松、景观绿化合同,合同金额及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均未达到披露标准,故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单独予以披露。

4.2016年2月公司与江苏鱼跃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签订景观绿化合同,本交易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程序,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之“(二)经常性关联交易”之“3、承接江苏鱼跃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生命科技产业园的工程施工项目,”由于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公司上市日期2016年8月26日,故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单独予以披露。

5.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有关鱼跃生命科技产业园道路、排水、雨污水管网办公区停车场工程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公告中“(三)最近12个月内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已列示上述2-4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7-06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证公函【2017】0652号《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作如下补充::

一、根据年报修订时间节点,更新《年报》中“重要提示”之“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之“(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中有关分红转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截至《年报》修订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补充解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九、2016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中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波动的原因。

三、补充“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部分的结算收款模式内容,增加公司信用政策及信用期的解释说明。

四、补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 收入和成本分析”之“(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部分的内容,增加有关分产品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波动的原因说明。

五、补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 收入和成本分析”之“(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中公司前五名客户的相关信息。

六、补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费用”部分的内容,进一步解释公司2016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

七、补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中的回款情况。

八、补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6.其他说明”的部分,增加融资安排情况。

九、补充“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之“(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之“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部分的内容,增加说明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原因。

《年报》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下简称“《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同时进行补充。修订后的《年报》全文及《摘要》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