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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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7-038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17号),由于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需延期回复,公司承诺将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3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7-039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截止到2017年6月12日,如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此判决执行归还我公司资金,上市公司将增加本期利润52,385,322.47元。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集团”)已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秋林集团原大股东)因与秋林集团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二审终审《民事判决书》【(2017)黑民终149号】。现将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二、 本案诉讼背景

关于秋林集团与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4)、《关于涉及诉讼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83)、《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2)。

三、诉讼判决情况

1、撤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01民初172号民事判决;

2、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60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3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0,26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3、驳回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031,662.64元,由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95,183.93元,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36,478.7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对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为111,850,000.00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5,925,000.00元。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黑民终149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定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偿还本金102,600,000.00元;截止到2017年6月12日,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利息5,710,322.47元。如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此判决执行归还我公司资金,上市公司将增加本期利润52,385,322.47元。

五、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