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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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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7-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7-03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14:30—17:00参加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交流。投资者可以登录http://rs.p5w.net参与交流。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侯巍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樊廷让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怡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5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债券简称:13山证01 证券代码:112197

债券简称:14山证01 证券代码:112218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一七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中信建投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3年9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7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第一期公司债券总额为10亿元,已于2013年11月15日发行完毕,第二期公司债券总额为10亿元,已于2014年8月6日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3山证01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3山证01”,证券代码“112197”。

3、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6.2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3年11月13日。

10、付息日:2014年至2016年间每年的11月1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5年每年的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4、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14山证01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4山证01”,证券代码“112218”。

3、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6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4年8月4日。

10、付息日:2015年至2017年间每年的8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6年每年的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17年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4、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第二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2016年,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全球经济增速处于七年来新低。我国经济呈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态势,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但结构性问题突出,经济运行压力依然较大。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发力服务实体经济,一级市场筹资额大幅增长,首发和再融资合计 1.33万亿,同比增长 59%。二级市场在年初大幅下挫后平稳运行,波动收窄,全年上证综指下跌 12.3%,深证成指下跌 19.6%。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6年券商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79.94亿元,同比下降42.97%,实现净利润 1,234.45亿元,同比下降 49.57%。

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及“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和全面监管”的行业环境,公司始终坚守合规底线,把握机遇,以二次创业的勇气,补短板,促转型,全面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公司着力构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加强团队建设,完善业务布局,推进转型创新,收入结构、负债结构进一步改善。一是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比提升。2016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比为 33.74%,同比提升 12.63个百分点。二是机制创新初见成效。通过市场化引入的固定收益、资产证券化、公募基金管理等多个专业团队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其中固定收益投资实现收入 1.39亿元,报告期内债券交易量综合排名进入券商前 30名。三是子公司利润占比提升,集团化布局见成效,四家子公司合并净利润占比达到 41%,同比提升 27.2个百分点。四是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 38.29亿元,营运资金得到了较好补充,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情况

(一)2016年度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规模480.58亿,同比下降0.26%,净资产130.30亿,同比下降1.45%。

(二)2016年度主要业绩数据(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围绕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加快机制创新,各项业务稳步推进。财富管理业务以产品销售和投顾业务为主要抓手,客户数量和客户资产规模增长显著,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财富管理平台初步搭建;投资银行业务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盈利进入平台期。市场化引进的固定收益投资、资产证券化、公募基金管理等团队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公司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推动中层干部轮岗,合规管理,风控体系持续优化,稽核审计有序开展,中后台约束与支撑体系不断加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46亿元,同比下降 38.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亿元,同比下降 67.50%,实现每股收益 0.17元。截至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 480.58 亿元,同比下降 0.26%,净资产 130.30亿元,同比下降 1.4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期货经纪。其中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占营业总收入比重有所下降,投资银行、证券自营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有所上升。

从支出结构上看,报告期内,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营业支出占营业总支出比重下降,证券自营、期货经纪、投资银行营业支出占营业总支出比重上升。

2016年公司业务分部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2016年度公司现金流情况(合并口径)

单位:元

2016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11,581.67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327.16 万元,主要现金流入项目为: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35,834.99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收到的现金净额 21,795.78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56,179.04 万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41,284.62 万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810,175.29 万元,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108,500 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8,214.40 万元;主要现金流出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772,964.30 万元,衍生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428.25 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款净减少额 442,254.56万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1,157.33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1,865.47万元,支付各项税费 40,917.95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3,723.42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84.62万元,主要的流入项目为: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76.64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72.80万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0.24万元;主要的流出项目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814.31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7,345.18 万元,主要流入项目为: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6万元,发行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 1,854,750万元;主要流出项目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32,297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9,356.20 万元,偿还收益凭证及利息支付的现金1,738,447.98万元。

四、未来发展展望

2017年,公司将以“十三五”战略规划为牵引,坚守合规底线,把握“稳中有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发展,优化机制,对标市场,深挖潜力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聚焦关键因素,坚定不移地推进业务转型。各业务要紧盯关键转型因素,对标关键转型指标,继续强化执行力,加快推进业务转型,同时,不断优化业务体系,加快专业化整合,持续推进全业务链协同。二是聚焦改革创新,构建市场化的激励和运营机制。加快推进市场化的业绩目标和运营激励机制,各业务条线对标市场,推行业务收入费用比,不断完善市场化目标考核和分配机制。三是深耕山西,构建服务实体经济生态圈。作为立足山西,面向全国的区域型券商,公司着眼大局,勇于担当助推山西经济发展的重任,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融入山西发展战略,为山西省经济发展提供积极而有效的金融支持。着力所在,就是要通过金融创新,构建服务实体经济的生态圈,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山西省的区域竞争优势,打出品牌,树立形象,实现公司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四是聚焦稳健发展,建立管控有利、协同高效、保障全面的管理体系。以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制定的目标,打造一流的中后台支撑体系,重服务、重协同、强保障。加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严禁触碰红线底线。提升主动风险管理能力,加快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子公司风险管理要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执行、提效率、重落实,构建积极、健康、和谐、包容、共享、开放的企业文化和奉献拼搏的企业精神。

财富管理:一要坚守合规底线,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二要加快网点建设,充分发挥营业网点的业务触角功能和平台优势,推进牌照下沉,激发全员活力,借助互联网金融、投顾服务、产品推送等,扩大客户规模,优化客户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三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使各项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产品化,增加客户黏性,提升客户体验;四要加快发展机构业务,着力做好私募和高净值客户的综合服务,在战略性客户、重点项目和重点渠道上取得突破。

自营业务:以专业能力为基础,严控业务风险,挖掘交易对手和客户需求,着力提升盈利能力。权益类投资要加强主动管理能力,拓展投资的深度和广度,把握确定性机会和战略性投资机会。固定收益投资要构建交易、销售、投顾同步发展的业务模式,逐步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不断优化盈利模式。

资产管理:筹建资产管理分公司,加强团队建设,提高主动管理能力,满足战略客户个性化的理财需求;强化资源配置,拓展业务领域,全力推进 ABS、PPP等业务;发挥专业优势,满足客户降杠杆、降成本、优化投融资结构的需求;强化客户适当性管理,充分认识及防范展业风险。

新三板业务:坚定不移深耕新三板市场,加强前端优质项目储备的培育和后端挂牌企业的全面金融服务,全力推动业务综合化;持续提升质控水平,确保业务线合规推进;加强团队建设,着力培养或引进综合化人才,提升团队综合能力,确保高效运营。

中德证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提升执业质量;聚焦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增强客户黏性,进而获取长期多元化价值;抓住供给侧改革机会,发挥专业能力、资源优势,加强协同,打造投行全产业链优势;继续积极推进和储备股权、债券融资和并购业务,增收节支,提高盈利能力。

格林大华:加强团队建设,以期货业务为牵引,充分发挥期货及衍生品风险管理功能,强化母子公司业务协同;稳定发展仓单服务,积极拓展基差交易与金融贸易业务;健全完善煤焦钢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煤焦钢数据的建设与运用。

龙华启富:进一步扩大管理规模,丰富基金类型,加强中短期产品布局,抓住机遇,融入山西实体经济建设,做好重点行业布局,同时,强化质控和投后管理,严控投资风险。

山证国际:强化公司治理、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全面风险控制水平、加强合规管理和信息技术建设;加强团队建设,利用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及新牌照业务平台,提升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建立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链条,提高盈利能力。

第三章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73号”文核准,获准公开发行面值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2013年11月15日发行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05.83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2014年8月6日,发行人公开发行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71.00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第四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晋政函[2015]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组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5]114 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晋财金〔2016〕8 号),山西省财政厅将持有的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信”)股权注入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山西国信成为山西金控全资子公司后,将其持有的“划出资产”无偿划转给山西金控。

为保证“14山证01”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失,“14山证01”的担保人由山西国信变更为山西金控。

为确保上述变更事项的履行,山西国信与公司签署了《担保责任解除协议》,解除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同时山西金控与公司签署了《担保函》及《担保协议》,为“14山证0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14山证01”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保证责任自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生效。2016年11月22日,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通过了《关于变更“14山证01”担保人的议案》。

14山证01债券由山西金控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山西金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海潮

注册资本:1,064,670万元

成立日期:2015-12-16

住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路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西塔楼)

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劵、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担保人系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860,395,355股的股份。注1

注1:为了优化配置山西省金融资源、健全完善山西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激发释放山西金融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山西金融企业协同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信已于2016年1月31日与山西金控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根据该协议,山西国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860,395,355股国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42%)无偿划转给山西金控。

本次无偿划转前,山西国信持有公司860,395,355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财政厅。

本次无偿划转后,山西国信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山西金控将直接持有公司860,395,355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4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财政厅。

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担保人拥有的银行授信总额度合计 40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余额为 10亿元(母公司口径)。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山西金控母公司口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0亿元(即山西金控对本公司 1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的担保),占其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8.44%。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担保人山西金控总资产达到 10,216,581.04万元,净资产达 3,395,823.42万元,净利润达 96,851.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76%,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别为 1.35倍和 1.20倍,财务状况良好(未经审计数据)。

综合而言,山西金控资信情况良好,母公司口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仅占其母公司净资产的 8.44%,能够按时偿还债务本息;同时山西金控融资渠道畅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能够为本期债券偿债提供有效保障。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11月22日,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一、召开原因

公司于 2013年 9月 12日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20亿元(含 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第一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3山证 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亿元,已于2013年 11月 15日发行完毕,于 2016年 11月 10日摘牌,于 2016年 11月 14日兑付兑息;第二期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4山证 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亿元,已于2014年 8月 6日发行完毕。山西国信为山西证券 2013年公司债券发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晋政函[2015]1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组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5]114 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晋财金〔2016〕8 号),山西省财政厅将持有的山西国信股权注入山西金控,山西国信成为山西金控全资子公司后,将其持有的“划出资产”无偿划转给山西金控。为保证“14山证01”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失,“14山证 01”的担保人由山西国信变更为山西金控。为确保上述变更事项的履行,山西国信与公司签署了《担保责任解除协议》,解除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同时山西金控与公司签署了《担保函》及《担保协议》,为“14山证 0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14山证 01”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保证责任自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生效。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4:30

三、现场会议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三层会议室

四、形成的决议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14山证 01”担保人的议案》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一、山西证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还本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于2013年11月13日正式起息。2014年至2016年间每年的11月1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5年每年的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首次付息日为2014年11月13日,已经于2014年11月13日偿付,第二次付息日为2015年11月13日,已经于2015年11月13日偿付。第三次付息日及债券兑付日为2016年11月13日(2016 年 11 月 13 日是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已经于2016年11月14日偿付。

二、山西证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于2014年8月4日正式起息。2015年至2017年间每年的8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6年每年的8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首次付息日为2015年8月4日,已经于2015年8月4日偿付。第二次付息日为2016年8月4日,已经于2016年8月4日偿付。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3山证01、14山证01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鹏元资信于2013年完成了对本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鹏元资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本期债券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鹏元资信在受评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二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届时,发行主体需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自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等级。

2014年6月23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债券(13山证01)的信用等级为 AA+。

2014年6月26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债券(14山证01)的信用等级为 AA+。

2015年6月19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债券(13山证01、14山证01)的信用等级为 AA+。

2016年6月21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公司债券(13山证01、14山证01)的信用等级为 AA+。

鹏元资信将在近期出具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6年度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为满足山证国际业务需要,2016年 12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后,向山证国际增资 5亿元港币,将其注册资本增加至 10亿元港币;同意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后,向境内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山证国际向境外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2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与上述事项相关事项。

2017年 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无异议的函》(机构部函[2017]250号),对公司为山证国际或其全资附属公司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提供担保无异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融资担保事项扣减净资本,督促山证国际严格按照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融资用途使用有关资金,不得变更融资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当事人

2016年度内,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