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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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事宜通知债权人
暨减资公告

2017-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简称:春茂股份 证券代码:430463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事宜通知债权人

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4年底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挂牌公司股东的利益,在重组时,挂牌公司与全春茂就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方式进行了约定。由于重组时的业绩承诺未完成,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价1.00元人民币对业绩承诺方(全春茂)所持的160,454,229股公司股份进行定向回购,回购完成后,相关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9,689,416股减至289,235,187 股,注册资本将由 449,689,416元减至289,235,187元。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年 6月 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刊登的《关于业绩变更补偿方式的提示性公告》(2016-037)。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