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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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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报价剔除规则、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6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9.64元/股在2017年6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6月1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有效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 年6月20日(T+2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 年6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三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755.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2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三孚股份”,股票代码为“60393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三孚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3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755.66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00.0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1.2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8.76%(《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网下、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作出调整,请以《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准)。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 年6月13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64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9.6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62,045,6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709,835.51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21,335,788.49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321,335,788.49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6月8日在《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7年6月16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9.64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中被标注为“有效”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9.64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460万股。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是否为“有效”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T日)09:30-11:30、13:00-15:00。

②2017年6月1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6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6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14,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年6月2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6月20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6月16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6月1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7年6月8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6月12日(T-4日)至2017年6月13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7年6月13日(T-3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收到2,67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3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9.61元/股-22.99元/股,申报总量为2,362,480万股。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有2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0个配售对象未按《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列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黑名单中。以上共计2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2个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中被标注为“无效1”的配售对象。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共2,65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14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其申购总量为2,352,360万股。上述5,114个配售对象中,参与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全部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有效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9.64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被剔除的申购量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已剔除“无效1”)的0.10%。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报价(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四)与行业市盈率对比分析

三孚股份所在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17年6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9.78倍。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有盐湖股份、硅宝科技、滨化股份、新安股份和氯碱化工。三孚股份可比上市公司平均2016年静态市盈率为50.95倍,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17年6月13日(因氯碱化工数据异常,故不纳入平均市盈率计算)

三孚股份本次发行价格9.64元/股对应2016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五)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64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低于9.64元/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次申购有1家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报价低于9.64元/股,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中备注为“无效2”的部分。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65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5,108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2,349,60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中被标注为“有效”的配售对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755.66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00.0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1.2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8.76%(《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网下、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作出调整,请以《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准)。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6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9.64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62,045,6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709,835.51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21,335,788.49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321,335,788.49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6月16日(T日)15:00时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华龙证券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6月1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申购的,则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7年6月19日(T+1日)《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华龙证券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108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2,349,6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6月16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6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备案的信息一致,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T-5日,2017年6月9日)12:00前注册备案的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6月16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6月8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6月20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6月20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6月20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6月20日(T+2日)16:00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938,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938”,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6月22日(T+4日)在《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6月22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455.6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17年6月16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1,455.60万股“三孚股份”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6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三孚申购”;申购代码为“732938”。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6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14,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4,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14,000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7年6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6月16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6月1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6月19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6月19日(T+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6月19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6月20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6月20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7年6月2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2017年6月21日(T+3日)15:00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7年6月20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6月22日(T+4日)刊登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下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6月22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唐山氯碱有限公司北侧)

联系人:么大伟

联系电话:0315-5658273-72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联系人:华龙证券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0934080、 021-50934087

发行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6月15日

附表:初步询价情况表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申报数量(万股)备注
1方天成 方天成 22.99 460 高价剔除
2唐亮 唐亮 10.68 460 高价剔除
3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65 460 高价剔除
4江顺扬 江顺扬 9.65 460 高价剔除
5唐文奇 唐文奇 9.65 460 高价剔除
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鑫财富.乐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64 400 有效
7徐向阳 徐向阳 9.64 450 有效
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64 450 有效
9温志成 温志成 9.64 460 有效
10陈婉新 陈婉新 9.64 460 有效
11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基金—太平人寿—盛世锐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9.64 460 有效
12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1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1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瑞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15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16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瑞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17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18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19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20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2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2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2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2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卓越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25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26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27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28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29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30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3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3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 460 有效
3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3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 460 有效

35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36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37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38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39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40彭伟燕 彭伟燕 9.64460有效
41武汉市夏天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夏天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42武汉合信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合信实业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43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44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养老远航1号委托投资专户 9.64460有效
45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稳健配置-浦发 9.64460有效
46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行 9.64460有效
47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部属)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9.64460有效
48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业)企业年金计划-建行 9.64460有效
49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9.64460有效
50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9.64460有效
51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光大 9.64460有效
52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9.64460有效
53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4460有效
54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农信社长江稳健投资组合 9.64460有效
55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金色旭日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9.64460有效
56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57盛海燕 盛海燕 9.64460有效
58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养老金溢鑫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9.64460有效
59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养老金溢宝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9.64460有效
60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9.64460有效
61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9.64460有效
62褚宗南 褚宗南 9.64460有效
63吴军 吴军 9.64460有效
64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65蔡一野 蔡一野 9.64460有效
66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4460有效
67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古木金象2号资产管理计划 9.64460有效
68湖南财信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财信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69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收益组合 9.64460有效

70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9.64460有效
71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9.64460有效
7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9.64460有效
7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9.64460有效
7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9.64460有效
75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9.64460有效
76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分红 9.64460有效
77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分红 9.64460有效
78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9.64460有效
79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通保险产品 9.64460有效
80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增值投资产品 9.64460有效
81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9.64460有效
82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人保资产组合 9.64460有效
8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人保资产组合 9.64460有效
8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资产灵动添利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9.64460有效
85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人保资产组合 9.64460有效
86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资产汇悦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9.64460有效
87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4460有效
88陈铭海 陈铭海 9.64460有效
89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鲁证万泰佳新2号资产管理计划 9.64460有效
90徐育杰 徐育杰 9.64460有效
91周文彬 周文彬 9.64460有效
92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93符成建 符成建 9.64460有效
94金红梅 金红梅 9.64460有效
95张珍 张珍 9.64460有效
96徐满祥 徐满祥 9.64460有效
97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98王震宇 王震宇 9.64460有效
99程万青 程万青 9.64460有效
100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0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0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0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0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05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9.64460有效
106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07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08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460有效
109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460有效
110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1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460有效
11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1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460有效
11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15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16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17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4460有效
118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19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20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460有效
121欧阳春霖 欧阳春霖 9.64460有效
122张小鹏 张小鹏 9.64460有效
123卢信群 卢信群 9.64460有效
124何娟 何娟 9.64460有效
125王海云 王海云 9.64460有效
126温州航空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航空实业有限公司 9.64460有效
127戚涛 戚涛 9.64460有效
128牟磊 牟磊 9.64460有效
129周勇 周勇 9.64460有效
130胡红丹 胡红丹 9.64460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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