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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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49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爱建集团相关公告的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73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 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你公司发布《关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经我部事后审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就广州基金要约收购是否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先期认可,你公司在前述公告中提出了质疑。请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说明前述质疑的主要考虑,并说明相应依据。

二、就广州基金在你公司停牌期间是否可以实施要约收购行为,你公司在前述公告中也提出了质疑。请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要约收购的制度目的与功能,就广州基金停牌期间可否实施要约收购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请你公司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州基金拟要约收购爱建集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73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全文内容如下: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对爱建集团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经我部事后审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可能涉及证券、信托等持牌金融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与协议转让等股份取得方式不同,要约收购面向广大公众投资者,其结果不可撤销。请你公司及财务顾问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前,就要约收购是否需取得前置审批,向有关金融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政策咨询,并及时披露取得的咨询意见。

二、如根据咨询意见上述事项无需履行事前审批程序,请你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中,明确如股东资格后续无法获得核准的情况下,你公司就已取得股份的处置安排,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三、你公司在前述公告中认为股东可在爱建集团停牌期间,办理预受要约申报手续。请你公司结合要约收购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充分考虑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形成机制及市场已有案例,评估停牌期间实施要约收购的合理性,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请你公司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合规有序做好要约收购有关安排,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已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工作函》转交相关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