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7-临03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自分配预案首次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本方案的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度转增方案为: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86,983,2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686,983,277股变为2,024,379,93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二、 权益分派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2日;
本次转增股份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22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17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办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股东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以下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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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于2017年6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五、 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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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2,024,379,932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280元。
七、 咨询机构
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联系传真:(021)3397-9998
联系邮箱:ir@ztgam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八、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