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罗建华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25号)及《关于彭光萍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50号)核准,罗建华先生、彭光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罗建华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25号)及《关于彭光萍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50号)核准,罗建华先生、彭光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