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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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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释义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4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57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5亿元的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6年3月9日,发行人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于监管银行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资金包括本期债券募集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9、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2、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1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6、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该计息周期实际天数/该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6月19日,起息日为2017年的6月21日。

1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6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4、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五)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国际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

(八)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最终控制人。除此以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7)010365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正面。

上海新世纪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9级,除AAA级和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等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AAA级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正面:

1、细分行业竞争优势。海通恒信在公共服务、医疗健康和工业设备等传统业务领域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与业务竞争力。此外还积极拓展汽车金融等零售业务,业务多元化程度有所提升。

2、股东优势。海通恒信的实际控股股东为海通证券。海通证券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与声誉,在给予资本金投入的同时,持续与公司开展业务交叉销售等合作,有利于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3、资本实力持续增强。2014年以来,海通恒信多次进行增资,资本实力持续得到增强。截至2016年末,公司实收资本达54.18亿元,在外商租赁公司中位居前列。

关注:

1、宏观经济风险。短期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部分地区、行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海通恒信在业务增速、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等方面将面临一定挑战。

2、业务转型风险。近年来,海通恒信业务重心逐步向新兴产业、零售业务等领域倾斜。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将对公司营运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及人员梯队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3、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参与主体近几年呈爆发式增长,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海通恒信面临的市场竞争和人才竞争压力有所上升。

4、行业政策风险。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处于前期发展阶段,行业监管及相关法律、政策仍需不断完善。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本期债券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本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本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本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公司的历史主体评级情况

2014年8月22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评级报告,认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2015年5月8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认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5年9月30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评级报告,认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3月14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评级报告,认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7月27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评级报告,认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正面。

2017年4月24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评级报告,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此前的AA+上调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2016年12月末,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520.26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为245.57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合计42亿元,其中32亿元为中期票据,10亿元为短期融资券;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40.62亿元,详见下表:

债务融资工具历次发行兑付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发行人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情况如下所示,总资产与净资产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为准:

其中,海通恒信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15年5月7日发行,期初本金13.62亿元,正常兑付后剩余本金4.56亿元;2016年应收收入回收款为0.63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31.74亿元的1.98%,2016年回收租金共4.89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18.60亿元的2.24%。海通恒信二期资产支持专项于2016年4月22日发行,期初本金12.00亿元,目前尚未还本,已正常兑付利息2,151.73万元,包括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人利息、管理费、托管费、服务费、划款手续费等;2016年应收收入回收款为0.79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31.74亿元的2.49%,2016年度回收租金共9.10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18.60亿元的4.16%。海通恒信三期资产支持专项于2016年11月15日发行,期初本金15.00亿元,目前尚未还本,2016年应收收入回收款为0.74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31.74亿元的2.33%,2016年回收租金共4.57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18.60亿元的2.0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证券化产品均已正常兑付并正常回款,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一期、二期和三期ABS均以优先级为主,发行人认购的次级分别仅有0.14亿元、0.60亿元和0.75亿元。基础资产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较小,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通恒信一期ABS基础资产占发行人总资产的1.32%,海通恒信二期ABS基础资产占发行人总资产的2.26%,海通恒信三期ABS基础资产占发行人总资产的3.14%。因此,发行人资产证券化产品对本次债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

(四)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履约情况

公司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均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已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五)本次债券发行后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前公司债券余额为0.00万元,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债券余额合计不超过250,000.00万元。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073,006.9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3.30%,不超过40%。

(六)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1、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母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计/流动负债合计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④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⑤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⑥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2004年11月,经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卢府外经(2004)150号文批准,发行人更名为松山日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提供餐饮、办公场地及相关设施和服务,房地产经纪,投资、贸易、商务、经营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科技和软件信息咨询,电子编辑(不含出版、印刷),人才市场信息调研(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004年11月,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批字(2004)第1992号文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美元。

2005年8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5]1884号文批准,发行人更名为松山日新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05年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5]2708号文批准,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2,000万美元。

2006年8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名称变核外字[2006]第12号通知核准,发行人更名为“日新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2021号文批准,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万美元,次年2月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278号文批准,增加注册资本至1亿美元。

2008年1月,经商务部商资批[2008]137号文批准,发行人股东由 NIS ■株式会社变更为 PLOVER ENTERPRISES LIMITED(一家香港公司,后更名为日新租赁(香港)有限公司、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同时由该新股东向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20,250万美元。

2009年4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名称变核外字[2009]第48号文核准,发行人更名为“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5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买卖股份交割手续,收购发行人母公司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发行人成为海通国际控股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2014年5月,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沪商外资批[2014]1542号文批准,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8月,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核外字[2014]62号文核准,发行人更为现名。

2014年9月,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沪商外资批[2014]3120号文批准,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至52,300万美元。

2016年11月23日,根据《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8,000万美元,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出资,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4.9%。本次增资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12月14日出具的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6)第109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披露之日,发行人本期增资资金已到位,验资报告已经出具,且工商变更已经完成。

2016年11月,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备案同意(沪黄外资备201600256号),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03亿美元。2017年4月1日,发行人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2017年5月23日,根据《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设立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7,000,000,000股。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23日出具的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25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5月23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备案同意(沪黄外资备201700518号),公司名称变更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7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制公司。2017年5月27日,发行人完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1、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均由股东委派。董事任期3年。董事会成立之日即是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10)聘用、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1)决定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

(12)制定及修改公司独资设立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

公司自2014年1月起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监事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以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总经理室,负责日常运营事务管理等。总经理室成员按职责分工主管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和分公司。

4、业务部门

公司业务部门目前下设工业业务总部、公共服务业务总部、医疗健康业务总部、建筑建设业务总部、小微事业部、机构与网络金融部。

(1) 工业业务总部

工业业务总部的客户涉及高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汽车制造、轨道交通、军工装备、航空装备、港口机场等交通设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消费电子、通讯技术、数据存储、建筑建设等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

(2) 公共服务业务总部

公共服务业务主要针对公共服务、教育、节能环保、公共交通等领域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保理、PPP模式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为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客户及PPP项目各参与方提供多元化的综合融资服务解决方案。

(3) 医疗健康业务总部

医疗健康业务为各级公立医院、民营综合医院、混合所有制及改制医院等综合医疗服务机构;口腔医院、整形美容等专科医疗服务机构;制药行业、医疗器械等医疗工商企业;养老机构、康复医院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基因检验、生物制药等高成长性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综合金融咨询服务。

(4) 建筑建设业务总部

建筑建设业务总部通过提供专业的、灵活多变的资金解决方案及延伸的增值服务为工程施工企业解决其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和财务问题,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海绵城市以及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国民经济发展。

(5) 小微事业部

小微事业部致力于为中国众多制造行业小微企业满足多层次的融资需求,深耕制造业小微企业设备融资领域,以直租、回租、保理作为主要产品,专注于机加工,电子,注塑,印刷等领域。

(6) 机构客户与网络金融部

根据公司业务运营战略,落实交叉销售策略,协助维护与海通集团的合作关系,同时和公司各业务部门积极展开业务合作。依托海通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平台,协同各业务部门服务于整个海通集团的优质战略客户,为上市公司、大型国企、新兴行业标杆企业等目标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综合资本解决方案5、职能部门。

5、职能部门

公司职能部门目前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战略发展部、营销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一部、信贷审批二部、商务部、业务运营部、资产管理部、资金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信息技术部、稽核监察部、项目管理部。各主要部门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如下:

(1) 董事会办公室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董事会、监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形式开展相关会务组织、决议执行、上市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并履行董事会、监事会闭会期间的日常职能,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行。

(2) 党群工作部

根据公司党委工作安排以及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精神,管理公司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担负公司党的组织建设、思政宣传、保密及国家安全教育、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青年等具体工作,实现发挥各级组织作用、保障公司政令畅通、增强企业凝聚力等目标。

(3) 战略发展部

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组织并参与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了解和掌握行业最新动态,跟踪评估公司及各业务线经营发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及时了解、分析和解决业务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业务指标的完成。

(4) 营销管理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负责公司各业务单位营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营销活动及费用的组织与管控,业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及督导。公司下属经营网点的规划与实施,各分支机构的业务推动及业务管理,内外部营销渠道的维护和拓展,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指标的完成。

(5) 风险管理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分析、识别及监控信贷资产结构性、系统性风险,统一组织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工作,对信贷审批业务进行内部审核,从贷前、贷中、贷后及内部控制四个维度对公司结构性、系统性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6) 信贷审批一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参与制定信贷制度,对租赁、保理等融资性业务进行信贷审批工作,以确保资产质量及审批工作流程符合公司设定的目标。

(7) 信贷审批二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分公司属地化经营特点,参与制定与优化区域信审指引,有效引导分公司业务导入并对分公司业务进行信贷审批工作,确保资产质量以及审批工作流程符合公司设定的目标;积极配合创新业务和产品的开发,形成可行性分析和准入标准,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意见和措施。

(8) 商务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交易模式、交易结构上的法务意见,制定业务操作规范,把控与合规性、有效性有关的业务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公司业务的真实、有效、合规提供保障和支持。

(9) 业务运营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审核租后流程的合规性,把控操作性风险,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通过对租后流程的管理和优化,确保运营效率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内外部客户的满意度。

(10) 资产管理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监控和管理租后资产质量,最大程度保障公司不良资产的安全及实现公司不良资产有效处置。通过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巡视回访、逾期租金管理、外包资源网络搭建、资产回收处置,客户关系梳理等方式,控制公司逾期数据;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实施包括诉讼在内的催收、处置工作,最大限度挽回资产损失,并负责审核公司资产处置类法律文书,确保公司资产管理工作合规、合法。

(11) 资金管理部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组织实施集团内公司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管理,包括资金的筹措、调拨和运作、资金预算和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监控、流动性风险和利率、汇率风险的管理、以及收付款、头寸管理、账户管理等日常资金结算工作。

(12) 计划财务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负责全公司财务管理、自有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监督、预算管理、会计管理和重要事项的实时监督,从而达到加强财务管理,化解和防范经营风险,使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管理目标。

(13) 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建立并完善公司各层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机制,组织并实施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造高效率的人力资源队伍。

(14) 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总经理室的办事机构,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及公司领导安排,做好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办工作;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和公务运转,做好公共关系管理、品牌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采购管理、证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通过本部门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15) 信息技术部

根据公司运营策略,组织拟订信息技术IT规划,推进信息系统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系统开发能力,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障公司运维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可靠。

(16) 稽核监察部

在董事会及其授权的公司管理层领导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独立稽核监督、对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开展检查、分析、评价,旨在推动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持续改善,合理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17) 项目管理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在PPP项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牵头组织、推动公司项目的落地实施,代表公司履行相应的项目投资主体职责,负责联系和协调工程建设外联单位合作的相关事宜,负责SPV公司的筹建和管理以及项目的履约管理。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形成,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未来,随着整合的推进以及战略规划的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望逐渐完善。

现将主要制度情况介绍如下:

1、风险管理相关制度

由于融资租赁独特的行业性质,公司对于租赁客户租赁项目审批风险高度重视,按照集中管理的原则,根据内部管理要求,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制定了风险控制制度,并建立健全了风险控制体系,对租赁客户的评级体系、信用评估、违约概率等方面进行管理,并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从组织架构看,公司已建立了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其中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风险管理最高决策职能,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管理各类风险。从管理思路看,公司以全面风险管理为总体目标,围绕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优化操作流程,强化风险绩效考核,并依赖自身信用评级系统、风险定价、信贷审批体系和IT基础架构,对公司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全面统筹管理,制定完善的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公司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管理系统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管理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转。

2、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公司的资产管理主要分为租金管理、实物租赁资产管理以及回访机制,具体如下:

(1)租金管理

合同起租后,公司客服中心将通过多种方式监督承租人的还款记录。包括:承租人信息的核对、及时更新;及时的付款提示;逾期警告和违约函的寄送等,并及时识别具有实质风险的客户,及时发出预警。

在1-3个月的起租期中,公司主要通过租金支付行为区分出具有潜在逾期风险的客户。这些客户会交由相关专员通过指定的巡视频率和监控手段进行密切监测。在逾期7天内,客服专员对项目的逾期原因、客户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若确认为非事务性逾期,存在实质风险的,形成书面的逾期确认报告,将该客户移交至风险资产管理部跟进。若确认为事实性逾期,该客户将交由相关专员跟进。

逾期项目移交至风险资产管理部后,将由专门的资产管理员负责跟进租金和逾期罚息的回收工作,直到合同执行完毕后处理合同结束。

(2)租赁物件管理

公司有完善的巡视机制监测实物租赁资产的状况。如发现租赁物件有任何异常状况,或承租人已丧失偿还租金的能力时,该项目将被移交至资产管理部进行处置,例如设备回收等。公司通过与不同行业的供应商和代理商以及专业的二手市场交易商维持密切关系,积极监察设备的再销售价值。如须出售实物资产,公司将采取系统化的流程处理,涵盖资产评估及定价、寻找潜在买方和准备法律文件。

(3)资产巡视

公司要求资产管理部对在执行项目进行定期巡视回访工作,以检查承租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租赁物件状等情况。一旦发现任何潜在风险问题,立即启动风险预警,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公司通过严格的内部程序监察及管理逾期和出险的应收租赁款,具体情况如下:

1)若应收租赁款逾期一周内,公司发出逾期报告,分析潜在风险敞口,并形成行动方案;

2)若公司评估应收租赁款风险较高,则公司将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资产、要求承租人提前回购或要求供应商即时回购租赁资产,或由公司收回资产再行销售;

3)公司每周对所有逾期应收租赁款进行审阅,每月召开逾期资产分析会议。

3、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财务制度。包括:

(1)会计制度: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总公司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财务报表格式及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2)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财务风险管理、资金管理、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收益及分配管理、财务信息管理、预算管理、税务管理等要求。

(3)费用管理办法:为加强费用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经营效益、效率,制定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费用管理体系及各部门职责、报销及预付款项审批权限、报销和审批流程等,对费用管理及管控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4)差旅费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差旅费财务管理,支持和促进公司业务开展,根据国家及总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差旅费的内容、费用标准、申请及审批流程、报销流程、相关人员的职责。

(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各项业务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规范了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保管、调阅、销毁、保密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6)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合理配置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以及《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及核算、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预算管理、采购、日常管理、装修改造工程管理、清查盘点等要求。

4、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方向的操作流程,以及加强资金方面的风险控制,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包括:

(1)融资管理:公司执行《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包括:1.债务融资管理流程,规范公司融资产品导入机制,控制融资流程导入的操作性风险,监控融资流程;2.债务融资渠道分类管理,规范公司渠道管理分类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规范融资过程中的渠道营销及相应管理工具的使用,合理分配包括但不限于提款优先度、租金回笼分配、存款支持及结算倾斜等在内的有限资源,有效提升公司在金融市场的整合能力;3.债务融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业务投放情况、资金状况、流动性需求、市场融资环境等,对融资规模和融资节奏进行调整;4.债务融资分析与报告,建立债务融资报告制度,对外部授信的拓展和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分析融资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并及时将相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

(2)资金管理:公司执行《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健全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证本公司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执行《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事项利率汇率风险管理办法》,管理公司融资事项中面临的利率汇率风险,规范外币资金使用和金融衍生品交易,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执行《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方法和相关操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增强公司资金统筹和调配能力,控制公司流动性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结算管理:公司执行《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规范公司结算业务的操作性风险,包括:银行/证券/基金账户管理;账户印鉴管理;支付交易系统操作管理;资金收付及权限管理;重要空白凭证和结算票据管理等。

5、资金运营内控制度、资金管理模式、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制度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有效筹集和安排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发行人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会计事项,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财务预算、成本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所属控股子公司执行。

发行人拥有健全的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并制定有完善的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具有较强的资金管理水平。发行人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公司资金、资产的统筹管理,并监督考核各部门对资金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发行人对资金实行滚动计划管理,每年年末都排定次年全年的资金预算,每月定期召开各单位经营分析会,分月实现资金计划。同时,在每月末都会排定次月的资金计划,确保资金流的平稳。每笔业务都有专人登记相关资金台账,对贷款、债券等进行及时兑付,若出现还款或兑付资金困难时,将及时启动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启用未使用银行授信、处置可变现流动资产、申请实际控制人资金支持等措施。发行人至今未发生一例贷款欠息、逾期或债券未兑付的情况。发行人资金实施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的调节管理,对各子公司,实施资金统一管理。发行人有着较强的短期资金管理能力,具备合理调配使用短期资金的经验和能力。

6、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关联交易制度,用于规范公司和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的制度规定:

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关联方回避的原则;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书面协议的原则,所有关联交易都必须签订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进行评估。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对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需报公司董事会通过。

7、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针对公司多个平台经营的情况,公司采用集中管理制度,由公司统一协调。公司设定下属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责任目标;实施下属子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权的直接控制,对下属子公司重大交易及事项做决策;直接聘请、委派下属子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定期审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告,实施考核和评价。

公司内部管理部门组织对下属子公司的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向公司汇报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状态,组织召集下属子公司管理会议,督促公司管理层对下属子公司有关事项决定的贯彻落实。公司下属子公司由公司管理层直接管理。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各下属子公司报表编制,统一财务制度和财务核算方式,资金管理部审核按要求上报的报表及资金使用计划,监控日常营运资金的使用情况。

8、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相关部门要定期按要求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特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9、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发行人将参照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对实施办法》实施应急预案处理机制,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其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以应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公司时刻关注和分析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公司应当依据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防范防控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三)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1、海通恒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海通恒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目前,恒运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商用车、乘用车和现代物流三个板块,是海通恒信专业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化公司,为全国广大有车辆融资意向的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汽车金融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恒运子公司总资产41,950.84万元,总负债1,035.55万元,所有者权益40,915.3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6,546.26万元,净利润7,155.07万元。

2、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9日,是发行人响应国家号召、紧抓上海自贸区政策机遇、顺应产业转型趋势、探索跨境租赁的国际业务平台。法定代表人为丁学清。该公司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自贸区子公司是发行人联合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的融资租赁子公司。在集团国际化战略的指导下,依托自贸区对租赁业务开展、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加之跨境融资及FT账户等便利条件,以各种传统及创新型的结构性融资方案为境内外优质客户提供具体竞争力的融资租赁及保理服务。未来,自贸区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航空航运、海洋工程、机器人等专业租赁业务,参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依托海通恒信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利用自贸区多项金融改革措施,整合海通证券全球多平台、跨市场资源,为“走出去”及“引进来”企业量身打造境外投融资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通过多维度、组合拳的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企业全球化发展竞争力,实现海通恒信和企业的双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自贸区子公司总资产377,087.90万元,总负债238,946.30万元,所有者权益138,141.6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8,678.57万元,净利润12,007.66万元。

3、上海泛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泛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20日。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机械设备、印刷设备、纸浆、纸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产品(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汽车零部件、五金建材、照明产品、百货、橡塑制品、钢材及其制品、木材及制品、家具、纺织品、金属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商用车的销售,汽车销售信息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根据泛圆子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泛圆子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泛圆子公司出具的说明,泛圆子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业务以协助发行人开展业务为主,未涉及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业务。报告期内,泛圆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货物的进出口贸易,主要进口产品为发行人用于租赁业务的进口租赁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泛圆子公司总资产12,551.66万元,总负债528.45万元,所有者权益12,023.2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外收入38.00万元,净利润26.09万元。

(四)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外投资承诺有22,500.00万元,系公司与贵州贵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签署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设立贵安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合同。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将以现金形式认缴人民币22,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截至2016年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出缴人民币15,000.00万元。

五、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的母公司

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截至2016年末,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484.80亿元、总负债379.58亿元、净资产105.23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00亿元,净利润8.48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176.26亿元、总负债29.06亿元、净资产147.19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亿元,净利润6.96亿元。

2、发行人的最终控制方

发行人最终控制方情况

3、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主要情况

单位:万元

4、与发行人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2016年末与发行人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5、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无。

(二)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关联交易定价的总体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原则,无市场参考价格时执行双方协议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参照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公平价格,由企业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依据具体的关联交易行为,签订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明确交易价格。对于股权转让款项,发行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各类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透明,发行人制定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管理程序,确保各类关联交易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批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批。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主要由业务往来形成。发行人将逐步调整各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努力减少关联交易。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制度,更有效地规范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

1、关联方交易(合并口径)

2016年发行人的关联交易1

单位:万元

12016年省级报告p.66

2016年审计报告p.662、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下转22版)

发行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