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无。

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股权结构图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简介

2013年9月25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和UT Capital Holdings签订了一份股份买卖协议,海通国际控股依据该协议相关条款和条件向UT Capital Holdings收购UT Capital Group Co., Limited(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2014年1月15日该项交易完成交割,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并成为海通国际控股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家间接控制全资子公司。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数为23.37亿份普通股,所有已发行股本由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4家公司和1家BVI公司股权,分别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恒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泛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Unican Limited(BVI)。

截至2016年末,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484.40亿元、总负债379.58亿元、净资产105.23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00亿元,净利润8.48亿元。

海通国际控股是一家在香港设立并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全资持有的投资控股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是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百慕大成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65)。

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1988年成立于上海,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当时名称为上海海通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为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问题的批复》(银复[1994]5号)的批准,1994年9月27日,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成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经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296号)的批准,2000年12月29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公司资本金增至374,692.8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278号)的批准,2002年1月28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即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6,093,000元。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29号)的批准,2002年11月1日,海通证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8,734,438,870元人民币。2005年5月,海通证券获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90号文件批准,海通证券吸收合并都市股份,注册资本变更为3,389,272,910元,2007年7月31日,海通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实现A股主板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68号)文件核准,海通证券于2007年11月21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113,910,590元。2012年4月27日,海通证券实现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并在此后进行了增发。海通证券在H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为11,501,700,000股,其中A股8,092,131,180股,H股3,409,568,820股。

海通证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海通证券前十大股东2

2截至2017年3月31日

海通证券收购恒信金融集团后,成功对公司进行了整合,海通恒信运用海通证券的资本平台优势,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借助海通证券庞大的客户资源优势,全面拓宽了业务渠道,大幅提高了资产质量。秉持海通人“务实、开拓、稳健、卓越”的经营理念,海通恒信成功实现了公司的战略转型——在坚持发展传统型融资租赁业务的同时,结合资本市场特点,将传统融资租赁业务与资本市场充分结合,成功为客户提供“投资银行+直接投资+融资租赁”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现集团化经营优势。

2、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系公司最终控制人。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2、资产方面:发行人产权关系明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的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资产等情况。

3、机构方面:发行人具有完整的机构设置,所有机构均能独立行使职权。

4、人员方面:发行人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并具备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

5、财务方面: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执行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立于出资人的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任澎先生,54岁,董事长、非执行董事。任先生于2014年6月任命为本公司董事长。任先生目前还担任海通恒信金融董事长、海通恒运董事长、海通恒信融资租赁董事长、海通国际控股董事、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董事、上海泛圆董事、海通证券副总经理、投资银行委员会主任及资本配置委员会委员。

任先生自1981年12月至1982年6月于中国人民银行西湖办事处担任储蓄科储蓄员;自1982年6月至1988年2月任职中国工商银行(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98)上市的公司以及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1398)上市的公司)西湖办事处,曾任储蓄科股长及副科长;自1988年3月至1996年3月任职交通银行(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28)上市的公司以及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3328)上市的公司)杭州分行,曾于1988年3月至1990年5月担任储蓄业务负责人、于1990年6月至1991年3月担任半道红办事处主任助理及副主任、于1991年3月至1993年12月担任证券储蓄部副经理及于1993年12月至1996年3月担任证券部经理。

任先生于1996年3月加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杭州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自1997年11月起担任副总经理。任先生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担任海通开元投资董事。

任先生于2004年1月自复旦大学取得金融学学士学位,并于2006年4月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03年8月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资格。

丁学清先生,1964年出生,自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2015年7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丁学清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1988年6月至2002年3月担任芜湖市税务局镜湖分局多个职务,自2002年起历任国元证券芜湖黄山西路营业部副经理,海通证券芜湖营业部总经理,海通证券安徽分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及零售与网络金融部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

吴淑琨先生,44岁,非执行董事。吴先生于2017年4月任命为本公司董事。吴先生目前还担任海通恒信金融董事、海通证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吴先生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10月于南京大学担任博士后研究员。吴先生自2001年11月至今任职海通证券,并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包括于2001年11月至2008年3月担任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及所长助理、于2008年3月至2013年2月担任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于2013年3月至2017年2月担任企私部副总主持及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吴先生于1994年7月自西安交通大学取得工业管理工程工学学士学位,于1997年4月自西安交通大学取得系统工程工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9月自西安交通大学取得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博士学位,并于2011年3月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张少华先生,49岁,非执行董事。张先生于2014年1月任命为本公司董事。张先生目前还担任海通创新证券投资董事、海通恒信融资租赁董事、海通证券资金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张先生自1984年2月至1992年6月担任上海电热电器厂职工;自1992年7月至1996年5月任职上海环球日用电气实业公司,曾任财务部员工及财务部副经理。张先生自199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曾于1996年6月至2001年3月担任投资管理员、于2001年3月至2004年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及于2004年2月至2007年5月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张先生自2007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职海通证券,曾于2007年5月至2013年2月担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及于2013年3月至2015年10月担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张先生于1995年1月自上海市仪表电子工业职工大学取得工业会计专科学位,于2005年12月自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04年3月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资格。

周剑丽女士,1972年出生,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周剑丽女士获得东北林业大学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东北林业大学教师,海通证券哈尔滨营业部财务主管,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等。2014年2月起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蒋玉林先生,58岁,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先生于2017年5月任命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先生目前还担任City e-Solutions Limited (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557)上市的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蒋先生于1979年11月至1985年11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多个职务,包括于1979年11月至1984年1月担任安徽阜阳临泉县支行信贷股办事员、于1984年1月至1985年11月担任安徽阜阳临泉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及股长。蒋先生于1985年9月至2016年12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多个职务,包括于1985年9月至1988年5月担任安徽阜阳临泉县支行副行长、于1988年5月至1991年12月担任安徽阜阳界首市支行行长、于1991年12月至1997年9月担任安徽阜阳中心支行副行长、于1997年9月至2000年9月担任芜湖市分行行长、于2000年9月至2006年10月担任安徽省分行副行长、于2006年10月至2006年12月担任云南省分行副行长、于2006年12月至2010年4月担任云南省级分行行长、于2010年5月至2014年1月担任授信业务部总经理、于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担任信息管理部总经理。蒋先生于2002年至2005年间担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808)上市的公司及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323)上市的公司)独立监事。蒋先生于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并同时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ICBC (Moscow) Limited董事会主席,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席及审核委员会的成员。蒋先生于1995年3月自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于2013年12月自武汉大学取得区域经济学博士学位,于1997年8月取得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专业技术服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出的高级经济师资格。

杨辰先生,52岁,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先生于2017年5月任命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先生目前还担任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杨先生自1986年7月至1991年3月在天津南开大学金融学系担任教师;自1996年5月至2001年2月任职日本安田火灾海上火灾保险公司总部国际业务部主办;自2005年5月至2016年1月任职深圳市盛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自2005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职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任职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董事;自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651)上市的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杨先生于1986年7月自天津南开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5年3月自东京早稻田大学取得商学硕士学位。

曾庆生先生,42岁,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先生于2017年5月任命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先生目前还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及博士生导师。曾先生目前亦同时担任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300165)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641)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2313)上市的公司)独立董事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生于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资金管理处任职公务员、于2005年8月至2009年12月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担任讲师及副教授。曾先生于2010年4月至2016年8月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300522)上市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于2014年5月至2107年5月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300240)上市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曾先生于1998年7月于中国纺织大学(现名为东华大学)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于2001年3月取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于2005年3月于上海财经大学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并于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于美国 Rensselaer Polytechnic Institute担任访问学者。曾先生同时于2012年8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于2014年11月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406013435)号),于2016年9月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7617675)号),于2002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胡一威先生,49岁,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先生于2017年5月任命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先生自1992年9月至1993年4月于香港赛马会财务部任职分析师、自1993年4月至1995年7月于美国信孚银行企业信托部担任副经理及经理、自1996年11月至2000年4月于法国里昂证券担任分析师、自2000年4月至2005年5月于美国雷曼兄弟公司先后任职香港股票研究部主管及中港地产股票研究主管、自2005年5月至2016年5月任职高盛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担任环球投资研究部董事总经理。胡先生于1991年9月于香港浸会学院(后改名“香港浸会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于1992年8月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取得会计及财务硕士学位。

2、监事成员

王美娟女士,52岁,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女士于2014年1月加入本公司并担任监事。王女士目前还担任海通国际证券非执行董事、海通开元投资董事、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海通创新证券投资监事、海通恒运监事、上海泛圆监事、海通恒信融资租赁监事、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海通证券稽核部总经理。王女士自1988年1月至1994年10月任职上海建材学院讲师;自1992年5月至2001年5月任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其后于2001年8月加入海通证券,并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包括于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担任稽核部总经理助理、于2002年3月至2006年5月担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于2006年5月至2006年9月担任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于2006年9月至2011年3月担任首席稽核官兼风险总部副总经理;自2005年7月至2016年4月担任海通期货有限公司监事长。王女士于1985年9月在上海财经学院毕业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88年1月自上海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03年8月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资格。

刘杰女士,1965年出生,2015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杰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业设备部总经理,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助理。2010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机加工事业部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和首席运营官、监事。

赵越女士,34岁,职工代表监事。赵女士于2016年8月加入本公司任职人力资源部,于2016年9月担任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助理并于2017年5月起同时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赵女士自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任职上海海警支队,并担任不同职务,包括参谋、干事、干部科副科长。赵女士于2005年6月自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边防管理学士学位,于2008年6月自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军事情报学硕士学位。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志鹏先生,1968年出生,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志鹏先生1991年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2005年获得约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辽宁五矿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枫叶银行商业风险分析师、加拿大Synnex公司高级信用风险分析师、美联信金融租赁公司信审经理、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审总经理、英大汇通首席风控官、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4月起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刘和平先生,1969年出生,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先生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自2000年7月起历任海通证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部副经理、经理,风险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合规部、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自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法务总监。

詹亮宇先生,1964年出生,2016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詹亮宇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博士学位。1989年8月至1998年11月担任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多个职务,自1998年11月至2000年8月担任厦门大学博士后工作站多个职务,自2000年8月至2016年4月,先后历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北京)副总经理、并购与大企业战略合作部副总经理、昆明东风西部营业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企业债券发行部副总经理、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福州营业部总经理、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兼福州营业部总经理。

吴健女士,1973年出生,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吴健女士曾就读于上海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历任海通证券人力资源开发部干部管理主管、人事调配部副经理、经理、人才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自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2016年11月起任职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傅达先生,1986年出生,自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傅达先生获得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历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副总裁,自2015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高端客户部总经理。

路阳先生,1979年出生,自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路阳先生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并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自2010年8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机加工设备事业部经理、副总裁兼机加工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兼工业板块负责人。

发行人对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及领薪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及领薪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及领薪情况

(四)公司员工情况

公司员工学历构成情况3

3统计到2016年12月末

公司员工年龄构成情况4

4口径同上

公司员工各学历层次占比分别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本科学历49%、专科学历27%和中专及以下学历4%。公司本科学历人数506人,占比最高。

公司全体员工中50岁以下员工合计1,015人,占全体员工总数的99%,其中30岁及以下558人,占比54%;30岁-50岁457人,占比43%。

八、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1、经营范围

海通恒信营业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业务资格

2004年7月6日,发行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商外资沪独资字[2009]1535号,批准发行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4年7月16日,发行人自贸区子公司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商外资中(沪)自贸合资字[2014]0169号,企业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外高桥大厦14F1406室,批准发行人自贸区子公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3、业务形式

海通恒信具有多元化的业务范畴,可为各种不同类型的资产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可根据客户的个性化要求作出多种财务安排。业务形式包括:直接租赁、回租赁、可转换租赁、经营性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等,以及租期结束后租赁资产的处置和短期融贸服务。

4、经营方针

海通恒信秉持“跨界思维、创新驱动、对内优术、对外取势”的经营方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价值投资为指引、产品创新为驱动力,加快分公司设立,有效推动“一体两翼”建设;夯实公司“一大一小”战略定位,加大机构客户与消费金融业务拓展,进一步加强与海通证券的业务协同和跨界联动,致力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打造引领行业新格局、具有资本市场特色的融资租赁公司。

(1)继续围绕租赁主业,防风险,抓业务,两轮驱动

继续围绕租赁主业,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创新,优化租赁资产投放,机构客户与零售客户“一大一小”两端发力,完成公司投放目标。

(2)继续发挥券商背景优势,积极创新,进一步提高交叉销售规模

发挥券商背景优势,将传统融资租赁业务与资本市场充分结合,积极参与产业整合和公司并购重组。

(3)以“十三五”规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贯彻“一大一小”战略定位,优化租赁资产投放

以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机遇、以中国制造2025、绿色经济等产业经济政策为指引,在加大对央企、上市公司等大企业、大项目开拓力度的同时,积极挖掘一批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优质中小企业作为目标客户。

(4)加快分公司设立,搭建属地化经营框架

加强公司业务总部与分公司两翼建设,形成属地化经营框架,降低管理半径、业务开发成本,提高客户属地化开发力度,并通过差异化的考核激励设计,形成分公司与总部业务部门两者之间的差异定位、协作互补,共助租赁业务规模快速发展。

(5)继续积极介入互联网融资租赁、普惠金融领域

以互联网思维进一步介入消费金融领域,借鉴成熟互联网金融产品经验,结合融资租赁优势,开发差异化网络租赁产品,做大网络零售租赁规模。

此外,海通证券收购公司后,从业务、资金、行业研究等方面积极给予公司全方面支持,为海通恒信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在海通总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一系列的整合调整,成功启动公司战略转型,在加大对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等优质客户开拓力度的同时,以互联网的思维与手段,实现了小微融资、汽车租赁等零售网络租赁业务的快速增长,在保障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公司规模与收益的均衡发展。

近年来,随着中国融资租赁市场不断完善并发展迅速,海通恒信的业务规模也逐年稳步增长。新签约规模呈逐年高速增长态势,2014年度,新签约项目4,251个,新签约金额156.26亿元;2015年度,新签约项目7,952个,新签约金额186.24亿元。2016年度,新签约项目60,285个,新签约金额268.02亿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签约情况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发行人业务整体情况

海通恒信为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公共服务、医疗健康、商业业务、工业设备、机构客户、小微业务、交通物流等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同时提供应收账款保理、租赁咨询等其它各类相关业务。企业引进专业化团队,主要高管均为多年从事金融、证券、租赁行业、经验丰富、专业化程度高的资深人士。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情况:

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情况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5,080.95万元、260,688.89万元和317,358.19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38.65%。公司营业收入在2014-2016年间保持持续增长,融资租赁业务依然是公司的核心板块,占总营业收入的70%左右。

目前,公司业务结构有所调整,不断加强融资租赁业务主业,未来公司将深耕租赁业务领域,形成以融资租赁为核心,应收账款保理以及各类配套增值服务为辅的业务结构格局。

(2)毛利润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00,079.18万元、169,769.77万元和195,613.23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39.81%。

融资租赁依旧是公司毛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融资租赁业务毛利润分别为78,067.00万元、99,838.66万元和108,590.08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7.94%;分别占总毛利润的78.01%、58.81%和55.51%,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战略转型,加大了对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等优质客户的业务投放,这些客户的风险较低,利差较过去几年有所收窄;且大量外部资本涌入融资租赁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项目利差有所下降所致。

2、各版块经营情况分析

(1)融资租赁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资产提供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直接租赁:一般为新购设备租赁,交易主要涉及设备供应商、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三方。海通恒信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设备供货商购买选定设备并支付货款,设备运抵承租人经营地并投入运行后,承租人按期向公司支付租金。发行人直接租赁的会计核算方式为:在租赁开始日,发行人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记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其初始直接费用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发行人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确认的融资收入。

直接租赁流程图

直接租赁业务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明确要求客户支付一定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手续费、首付款和预付款保险费于合同签约后5日内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但起租后至租赁期届满时若承租人无任何违约情况或虽存在违约但已全部得以救济,则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将于承租人支付完毕扣除租赁保证金金额后的剩余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之日一次性自动冲抵最后部分租金。在直接租赁模式下,客户还款通常是采用等额本息的方式进行归还,采用上述方式的比例约占90%以上。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均明确要求承租人无条件同意按签订的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和其他应付款,任何情况均不得影响该支付义务。如承租人延迟付款,则自支付日起,每延迟一日,按所欠金额计算每日万分之八的逾期利息。该项逾期利息须自应支付日起至实际支付日为止逐日计算。支付日指出租人收到承租人支付的款项的日期。如承租人负有多项债务或同一债务项下存在多种未清偿款项,出租人有权决定优先获得清偿的债务及款项。实际起租后,每年与实际起租日相同的日期为起租对应日。任何一季度起租对应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上一季度起租对应日相比发生调整,出租人均有权根据其当时的融资成本按照调整后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对租金进行相应调整。实际起租日确定后,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实际租金支付表》。《实际租金支付表》中明确规定每期租金、币种、租赁期数、支付日等信息。

租赁物件一经交付,则与之相关的一切毁损或灭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无论是保险范围内或其他未投保的风险,无论承租人是否实际占有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的情况,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等其他所有义务不受任何影响。承租人就租赁物件向保险公司投保,均以出租人为第一受益人,且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并连续投保至承租人履行完毕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义务或责任为止。承租人须于起租后30日内将保单以及每次保险到期日前将续保保单提交给出租人;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退保减保或批改保单。

租赁期自实际起租日起至《实际租金支付表》中列明的租赁期届满日止。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其可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但承租人须提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其期末选择;如果承租人选择留购租赁物件,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向出租人支付留购价款,出租人收到留购价款后,租赁物件所有权按届时状况进行转让,出租人没有义务对租赁物件进行任何维护。如果承租人选择退还租赁物件,应当遵从出租人的要求自负费用在不晚于租赁期的最后一天将租赁物件退还至出租人指定地点;如果承租人未在租赁期届满前通知出租人其期末选择,则租赁期将逐季自动展期,展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

售后回租:主要以承租人现有设备开展的售后回租,交易一般不涉及设备供应商。承租人通过向海通恒信出售自有设备,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并租回作融资租赁,待租赁到期后再由承租人回购租赁物。售后回租模式下的租赁合同条款基本和直接回租模式一致。

售后回租流程图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占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租回租业务投放情况5

5不包括交通物流板块。

发行人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是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具体来看,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租赁合约,一般该合约都会采用浮动利率,该利率为一个基准利率加上预先设置的利差。这样的设置很大程度上会将利率的变动风险转移至客户。该基准利率参考人民银行基准利率,预先设置的利差大小直接决定了发行人该笔业务的盈利水平,该利差是基于发行人对于客户的资产状况,违约概率进行评估计算,并和客户进行一对一商业谈判后定下的条款。租赁合约按照谈判后的商定结果,租金可按照每月、每季或每半年等不同频率进行支付。

除利差和租息收益外,发行人的收益还包括残值收益与咨询服务收益。残值收益,即发行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条件和履约情况以及设备回收后再租赁、再销售的实际收益扣除应收未收的租金、维修等相关费用之后获取的收益。咨询服务收益,即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发行人以客户为中心,向其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以此来获取费用收入。一般来说,咨询服务会与融资租赁服务配套提供给客户。

公司售后回租的会计核算方式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租赁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在售后回租模式下,客户还款通常是采用等额本息的方式进行归还,采用上述方式的比例约占90%以上。

目前发行人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涉及公共服务、工业设备、医疗健康等多个板块,具体各板块业务量比重如下:

2016年末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核心行业占比情况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流程图

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业务导入、审批授信以及租赁管理。业务导入流程中,客户负责人将项目进行前期筛选后递交信审申请。销售经理收到申请后有权拒绝该项目。若该项目获得销售经理批准后则进入审批授信环节。当所需的信息递交给信审专员后由其对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信审报告,给予风险评级。信审部决策者收到信审报告及评级后,有权否决该项目。若该项目获得信审部决策者的批准后,则其可通知销售部对该项目进行租赁管理。租赁管理流程包括租金管理、实物租赁资产管理、出险应收租赁款管理以及回访机制。

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公司投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其中银行渠道约占70%、资本市场约占30%;在银行融资渠道板块中,银团贷款占比70%、双边贷款占比30%。

2)租赁物及所有权变动

发行人租赁物件一般为各行业的机器设备、车床、医疗器械、车辆和办公设备。

公共服务板块主要涉及为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门所辖行业客户、城投公司、基础教育、高校客户等提供多元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助力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在节能环保领域,发行人主要专注于水务(自来水生产与供给、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固废处理、能源(热力电力、清洁能源、合同能源管理)等细分行业,在公共交通领域,发行人主要专注于民航、铁路、公路、城市及城际公共交通,水运等细分行业,通过对公共交通应用领域持续、深入的研究与开拓,致力于为城市及城际客运交通、轨道交通、铁路集团、港口、机场、停车场、新能源及充电桩设施等行业上下游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融资服务。

工业设备板块主要涉及高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汽车制造、轨道交通、军工装备、航空装备、港口机场等交通设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消费电子、通讯技术、数据存储、建筑建设等多个领域。

医疗健康板块主要涉及各级公立医院、民营综合医院、混合所有制及改制医院等综合医疗服务机构;口腔医院/诊所、整形美容、血液透析中心、妇儿、骨科、肿瘤、独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等专科医疗服务机构;制药行业、医疗器械及诊断行业、医药流通企业等医疗工商企业;养老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专业服务机构。基因检验、生物制药、移动医疗等高成长性医疗服务机构。

小微板块主要以机加工、塑胶、电子、印刷、纺织、包装等行业为基础,不断拓展新行业、开发新渠道、服务新客户。在个人消费金融领域,专注于消费电子产品、家居、装修、旅游、教育等细分消费领域。以产品贷、现金贷为主导,坚持小金额、大批量、快速通过的审批模式,建立覆盖全国最主要消费场所的服务网点,为普通大众提供最贴近的个人消费金融产品服务。

发行人恒运子公司专业从事汽车金融服务,基于各种车辆、仓储设备、冷库、集装箱以及物流环节中的其他设备的物权,进行债权融资。租赁物涉及各种车辆、物流相关的设备等。

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模式下,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变动过程如下:

直接租赁:一般为新购设备租赁,交易主要涉及设备供应商、发行人和承租人三方。海通恒信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设备供应商购买选定设备并支付货款。租赁资产由设备供应商直接交付给承租人,租赁资产所有权由发行人享有。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其可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资产的权利。如承租人选择留购,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向发行人支付留购价款,发行人收到留购价款后,租赁资产所有权按届时状况进行转让。

售后回租:主要以承租人现有设备开展的售后回租,交易一般不涉及设备供应商。发行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回租合同》,约定承租人以租回为目的,向发行人转让其已经或将要取得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并与发行人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自融资回租合同实际起租日起由承租人转移至发行人,租赁资产不发生实际占有转移。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其可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资产的权利。如承租人选择留购,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向发行人支付留购价款,发行人收到留购价款后,租赁资产所有权按届时状况进行转让。

3)涉及行业板块

①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业务主要针对在公共服务、教育、节能环保、公共交通等领域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通过融资租赁(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保理、PPP模式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为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客户及PPP项目各参与方提供多元化的综合融资服务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已为全国各省、市、县、区逾百家政府机构及各类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队伍及高效的项目操作流程,同时借助母公司海通证券强大的资金实力及丰富的产品与服务类型,公共服务业务总部致力于为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门所辖行业客户、城投公司、基础教育、高校客户等提供多元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助力地方政府经济发展。

在节能环保领域,公司主要专注于水务(自来水生产与供给、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固废处理、能源(热力电力、清洁能源、合同能源管理)等细分行业,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节能环保企业在设备采购及建设发展过程中提供个性化、组合型融资解决方案。

在公共交通领域,公司主要专注于民航、铁路、公路、城市及城际公共交通、水运等细分行业,通过对公共交通应用领域持续、深入的研究与开拓,致力于为城市及城际客运交通、轨道交通、铁路集团、港口、机场、停车场、新能源及充电桩设施等行业上下游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融资服务。

公司业务团队遍及全国各个地区,在华东、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华南等地都有分支机构和业务团队,业务范畴也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地区。

公司公共服务行业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公共服务行业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单位:百万元

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指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新合同平均金额指公司当年新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平均单个合同金额;总销售额指公司当年签订的租赁合同本金总额。

近年来,公司公共服务板块总销售额规模增速有所放缓,2016年有所下降,主要受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力度较大、融资意愿降低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公共服务报告期内前五大租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②工业设备

公司以“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致力于服务中国的实体经济工业产业,以结合券商业务为特色,为工业企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解决方案的综合金融服务。

业务涉及高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汽车制造、轨道交通、军工装备、航空装备、港口机场等交通设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消费电子、通讯技术、数据存储、建筑建设等多个领域,广泛覆盖于基础制造业和国家新兴战略支柱产业,为全国各地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一直以来,海通恒信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有效助力了全国各地几千家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出发,设计合理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通过直接租赁或者售后回租的方式,有效解决客户因扩大经营在设备投资或盘活原有固定资产的资金流动性需求,为多个领域的工业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发展生机。

同时,公司还为客户提供保理业务的产品,针对客户长期稳定的中长期应收账款提供循环滚动的资金支持,缓解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优化应收账款比例和财务指标。在工业企业的供应链端,积极参与和尝试各类供应链金融的相关产品,服务于整个产业链中上下游的各类企业。

在提供现有传统融资租赁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还着重以投资银行的业务为视角,提供更多创新业务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对于资金多元化的需求。面对不同行业属性、经营规模、成长阶段的企业需求,发挥产融结合优势,将融资租赁公司与证券公司综合金融平台实现对接,有效提高金融增值业务服务能力,通过现有租赁产品的特点,结合股票及债券发行承销、私募股权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及融资融券业务等多种券商业务,打造出具有券商特色的创新型融资租赁产品,助力不同行业的产业端客户从多层次资本市场中获取更丰富的发展资源。

公司工业设备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4年底以来,公司工业设备板块率先进行业务结构。受公司业务方向调整的影响,2016年,公司工业设备板块新增业务投放规模明显降低,存量资产亦明显放缓。

公司工业设备报告期内前五大租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③医疗健康

海通恒信医疗健康业务板块,致力于为医疗健康领域全产业链客户提供包括设备租赁、售后回租赁、供应链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动行业发展,不断探索产品创新、优化服务流程,为医疗健康产业客户持续成长、产业升级、改革创新提供专业服务。

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各级公立医院、民营综合医院、混合所有制及改制医院等综合医疗服务机构;口腔医院、整形美容、血液透析中心、独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等专科医疗服务机构;制药行业、医疗器械及诊断行业等医疗工商企业;养老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专业服务机构;基因检验、生物制药、移动医疗等高成长性医疗服务机构。

公司医疗健康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单位:百万元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小公立医院租赁市场趋于饱和,公司按照“一大一小”战略规划,开始对医疗健康板块业务结构进行调整。2015年以来公司医疗健康板块新增投放明显下降,且随着存量项目逐步到期,期末租赁资产规模也出现下滑,公司医疗健康板块面临着一定的转型压力。

公司医疗健康报告期内前五大租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④交通运输近年来,公司对零售业务重视程度不断上升,加之国内汽车租赁需求较为旺盛,公司交通运输板块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2014-2016年,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行业分布中,交通运输板块占比分别为4.02%、5.74%和21.19%,交通运输板块已成为公司重要业务增长点。

公司交通运输板块运营实体为恒运子公司,其前身为公司重卡事业部。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恒运子公司已由单纯的重卡租赁发展成为包含商用车、乘用车以及现代物流三大业务在内的综合性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从业务模式看,公司商用车租赁业务釆用属地化管理的方式,由恒运子公司在全国商用车行业集中区域开设销售办事处,并在当地招聘销售人员开展业务。公司乘用车租赁业务主要面向三、四线城市客户,且以一手车租赁业务为主,并通过授权代理服务商(SP)开展业务。在日常运营中,SP主要负责业务拓展,并对业务的合规性承担责任;恒运子公司则着重于项目风控,并负责对SP进行管理。公司现代物流业务主要面向汽车运输物流行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及核心企业,通过为上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提升交通运输板块业务多元化程度的同时,获取其上下游客户的营销机会。截至2016年末,公司交通运输板块中,商用车与乘用车业务规模占比大致相当,现代物流占比相对较小。

公司交通运输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6年,公司交通运输板块资金投放规模达82.64亿元,期末存量租赁资产规模达89.44亿元,分别较上年和上年末增加68.12亿元和71.18亿元。整体来看,得益于规范的流程管理、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能力,公司交通运输板块中各业务条线均具备了较强了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商用车租赁业务已稳居行业前列,乘用车租赁业务市场份额也快速上升。

公司交通运输报告期内前五大租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4)产品合作商

公司与主要产品合作商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利用其广泛的分销网络使销售效率最大化。过去几年重复客户业务对收入的贡献也有显著提高,这得益于公司成功与产品合作商推荐的新客户建立并培养了直接密切的关系。通过与产品合作商的合作,发行人还能够更加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向客户提供包括售后支持在内的灵活的融资方案。此外,通过产品合作商渠道销售有助于获得客户情况的及时更新和早期信用风险预警,从而使公司能够更有效的管理信用风险。

5)租赁客户及主要租赁项目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项目

2015年度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项目

发行人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分布于不同行业。客户分布整体上与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一致,许多客户集中在东部和南部地区,中部和北部地区的客户也占重要比例。

发行人客户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

6)标的物承保情况

为了降低因租赁物件遇到意外风险,发行人规定,是否约定承租人给租赁物件购买一切意外保险和第三责任保险,需要参考承租人风险承担能力的大小和发行人对承租人四个关键财务指标,包括杠杆、流动性、经营业绩、现金流而定。目前,发行人按下述指导原则决定标的物承保情况:

①对具备健全的财务状况、合理的现金流量和流动性、并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和较低财务杠杆、市场定位准确、产能充足、产品得到市场认同、收款快速、充足的银行支持的企业和国有医疗和教育机构承租人,发行人接受其出险时有能力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发行人不强求承租方提交保单。

②对财务状况较稳定、管理层经验丰富、有足够偿债能力、产品市场接受度中等的中小企业,发行人会要求承租方购买一切意外保险和第三责任保险。

③对于财务状况不稳定、管理层经验不足、制造能力中等、产品市场接受度中等的中小企业,必须由发行人为租赁物件并购买意外全险和第三责任险,保费在起租前和首付款、保证金等一起支付给发行人。

租赁行业对于有足够偿债能力的教育机构和医院一般均不购买财产险。对于出租人而言,不需要为应收租赁款购买信用险,因为出租人的自身风控体系较严谨,能较好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标的物承保情况

单位:万元

7)风险管理情况

根据商务部2013年10月1日起下发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风险资产规模满足上述监管规定。另外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规模及影响力的增大,对该行业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将有利于行业规范有序的发展。发行人监管指标符合行业的相关规定。

2014年至2016年发行人杠杆比率情况

发行人内部对于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如下:

①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信用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对行业的选择、交易管理及组合风险管理。

海通恒信对新行业的选择基于其业务团队、信审与风险管理团队对行业、经济和政策的调研和分析。在行业可行性调研后,公司将制定详细的商业计划,评估该行业的增长潜力、市场容量、行业资本需求以及进入该行业所需的资源。在确定行业的风险回报具备吸引力的前提下,公司将成立融资部开展试验性的商业运营,当商业模式和管理团队达到一定的成熟度并可满足规模化的运营时,公司将把融资部升级为正式的事业部。在新行业确立后,公司将针对该行业的风险特征拟定架构完整的信贷指引,从而对该行业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公司交易管理主要由业务导入、审批授信和租赁管理组成,信用风险在业务导入阶段通过对项目及交易对手的充分尽职调查,从而形成对项目的初步风险识别。审批授信阶段通过公司的信审部门对项目进行风险评级,并根据不同审批权限,对租赁项目进行授信审批。具体来说,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公司信审会负责2,000万-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审批,2,000万以下项目审批采取逐级审批制度,首席风险官负责1,500-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审批,信审总监负责1,000-1,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审批,项目投放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采取个人授权方式进行审批。个人授权根据个人的审批经验、能力和服务年限等方面进行额度确定,项目审批须经两位授权信审人员共同联签审批生效。在租赁项目放款后,信用风险的控制通过租赁管理来实现,公司相关业务团队对租赁资产进行回访,以检查承租人的经营情况,若承租人出现租金逾期,公司将及时分析潜在风险敞口,并确定行动方案,若风险较高,公司将会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资产、要求承租人提前回购或要求供应商即时回购。

组合风险管理方面,海通恒信注重加强监测资产组合的质量以及可能影响资产表现的政策和经济变化,并通过额度管理,控制单一行业、单一客户、单一供应商的资产占比,分散风险,从而减小单一信用风险事件对公司的冲击。此外,公司还通过控制融资比率和租赁期限来管理和控制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

海通恒信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用风险拨备计提政策,根据五级分类对资产进行分类,将不良资产定义为次级、可疑、损失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公司按月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按五级分类进行组合计提和单项计提。

②风险限额管理及缓释措施

发行人管理、限制以及控制所发现的信用风险集中度,尽可能地规避风险集中于单一承租人、供应商行业和区域。发行人对同一承租人、供应商及行业分别设定限额,以优化信用风险结构。发行人项目前期分析承租人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能力,项目执行过程实时监管承租人实际还款状况来管理信贷风险。

发行人风险管理集中度政策

③其他具体的管理和缓解措施

a)担保

根据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发行人拥有租赁期间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了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还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物权法》保证了发行人的有效权利。发行人对于租赁物的管理有系统的管理办法,能保证租赁物的真实存在性及价值的公允性。一旦发生违约,发行人可以将标的物取回。

发行人对融资租赁业务还额外会要求部分承租人提供额外的第三方担保或抵押。根据承租人信用状况、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程度以及各担保方式的特点,要求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于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发行人会评估担保人的还款能力。

b)对融资租赁标的物保险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标的物在租赁期间结束之前所有权属于发行人,但经营使用、维护权的风险与收益已经转移至承租人。因此在租赁期间若融资租赁标的物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承租人应立即向相关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发行人,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发行人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发行人2014-2016年末信用风险敞口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2014-2016年数据来源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审计报告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

④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发行人面临市场风险。该风险是指因为市场利率或价格波动导致出现亏损的风险。

a)市场风险衡量技术

发行人目前通过敏感度分析来评估利率风险,即定期计算一定时期内到期或需要重新定价的生息资产与付息负债两者的差额(缺口)),并利用缺口数据进行基准利率情况下的敏感性分析。发行人对敏感性分析建立了上报制度,定期敏感性分析结果每月上报高级管理层。

b)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所使用的基准利率差异而造成的风险敞口。在利率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公司选择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作为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基准,大部分资产和负债均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浮动而浮动,因此利率风险基本实现自然对冲。为了达到多元化融资的目的,公司还通过境外发债和境外借款的融资方式融资,在外币融资涉及浮动利率的情况下,海通恒信根据相关政策,利用利率互换进行风险锁定,将浮动利率转为固定利率,从而消除境外利率变动风险。

⑤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制定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办法和流程,强化严格的考核约束机制,持续推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资金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管理。

公司结合巴塞尔协议III和租赁公司自身的特点,建立了对应工具,对所确定指标予以持续跟踪和测算,判断其合理性,并定期反馈。对于相关指标偏离正常值的,公司将及时采取应对管理措施。主要指标包括:现金储备、短期流动比例、中期流动比例、负债结构、资本比例。在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公司主要从授信额度、资产负债结构、负债期限结构和头寸四个方面进行管理,有助于纠正公司流动性指标的偏离度,并能够避免较高流动性风险情况的发生。

a)授信额度管理

公司的授信额度管理包括台帐建立、授信额度的获取和增加、授信额度使用范围的确定、使用中的渠道对接、相关信息的反馈等。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推进持续跟踪已有授信额度的规模、类别、期限、币种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触发启动授信额度的增加或调整。同时,公司根据业务投放计划安排月度具体提款计划,并每周滚动调整。

资产负债结构管理包括合理负债率的确定、负债率的监测与预测、合理负债率的实现。公司目前拟定的负债率控制目标为80%-85%。

b)期限结构管理

期限结构管理包括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策略的确定、期限结构的跟踪和预测、期限结构的调整。针对负债的期限结构管理,基于当前资产结构情况,负债期限结构管理遵循“三七”原则,即短期贷款占所有贷款比例应不高于30%,可根据资产情况和市场环境不同作上下波动。

c)头寸管理

头寸管理包括头寸管理策略的确定、头寸情况的跟踪和预测、头寸的调节、头寸的使用和调配。基本出发点是保障公司经营需要,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规模的控制和结构的合理配置,实现成本降低和收益增加。公司每日按资金性质更新资金头寸日报,实时监控头寸余额,同时根据业务投放计划,安排资金调度。

此外,资金管理部还通过对流动性进行压力测试,以便对各类情景假设带来的流动性影响做出合理测试和判断。

最后,针对突发情况,公司制度了危机管理方案,是指在危机情形发生时,如融资环境极度恶化、大额融资项目意料外失败、融资计划严重失效,租金回流严重恶化等,资金管理部研究如何增加流入,减少流出,以达成新的流动性平衡。主要应对危机的方案有增加外部资金流入、后延项目投放、后延大额费用支出、协商后延贷款偿还。另外,在极端流动性紧张的前提下,海通证券会对海通恒信在一定程度上給予流动性方面的支持和安排,帮助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

8)资产质量情况

公司资产中租赁款根据风险不同,分为五级,分别是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不同分类下,公司租赁款分布情况如下:

发行人2014年-2016年末租赁款五级分类分布

发行人2016年末租赁业务不良资产的行业分布情况

2016年末,发行人业务类资产公司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为1.10%;其中,2016年末公司业务类资产拨备情况为140,714.94万元,公司业务类不良资产拨备覆盖率为299.73%。

9)资金来源及会计核算方式

与传统工商类企业相比,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注资及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计入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中;公司收到的租赁业务租金收入则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中。

(2)服务业务

发行人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衍生服务,主要来自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咨询费和服务费等收入。

发行人报告期内服务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3)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指保理申请方将其对买方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本公司,由本公司向保理申请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等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综合性保理服务。办理保理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

1)保理业务的当事人有三方:

①卖方:指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而有权收取应收账款,并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一方,也称供应商或保理申请方;

②买方:指因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原因而对卖方(保理申请方)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

③保理商:指在保理合同下,对卖方的应收账款叙做保理业务并提供保理融资款等服务内容的一方。

2)业务分类及定义

根据买方因发生信用风险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本公司可否要求卖方回购应收账款,可将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①有追索权保理:指发行人向卖方提供保理业务项下融资款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应收账款无法从买方处按时收回时,发行人均有权向卖方反转让应收账款或要求卖方回购应收账款,卖方应无条件履行回购义务。有追索权保理又称为

回购型保理;

②无追索权保理:指发行人向卖方提供保理业务项下融资后,在买方发生信用风险(如破产、财务状况恶化、履行能力不足、恶意拖欠等情况)导致应收账款无法从买方处按时收回时,由发行人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在此情形下,卖方(保理申请方)不承担回购义务。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为买断型保理。

根据是否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买方,可将保理业务分为明保理(或称公开型保理)和暗保理(或称隐蔽型保理)。

①明保理:指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买方的保理业务;

②暗保理:指根据卖方与发行人的约定,不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买方的业务,但在卖方与发行人约定的条件发生时,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仍应通知买方。

公司2015年正式开始进入商业保理行业,目前,公司保理业务均为有追索权的明保理。

发行人报告期内保理业务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保理款到期期限分布

准备计提数据:

发行人一直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客户管理制度和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根据五级分类对资产进行分类,将不良资产定义为次级、可疑、损失的应收款。公司按月对应收款按五级分类进行组合计提和单项计提。2014年末至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保理款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100.00%、40.85%和57.37%,占比相对较高,回收风险相对较低。2014年末至2016年末,计提数占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应收保理款)的比例分别为0%、1.76%和1.85%,占比较小。

目前,发行人保理业务均为有追索权的明保理。从应收保理款回收风险及坏账准备计提角度,发行人重点关注应收保理款客户风险情况。发行人应收保理款客户分布情况分析,具体见下表所示:

2016年12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占比应收保理款总额情况

单位:万元

2016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保理款占总额的比例44.80%,占比较高,发行人保理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应收保理款前五大客户中,主要为与公司长期合作且资信等级较高的客户,客户信誉良好、综合实力较强,发生坏账损失的概率较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保理款均为未逾期未减值。公司组合资产减值准备的拨备比率参考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及历史资产数据,运用金融模型测算各类损失率形成。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

1、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

(1)行业概况

中国的融资租赁业起步较晚,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租赁业以来,中国现代租赁业经历了四个时期:高速成长期(1981年-1987年)、行业整顿期(1988年-1998年)、法制建设期(1999年-2003年)和恢复活力及健康发展期(2004年以后)。自2002年开始,随着融资租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融资租赁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及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使得中国融资租赁业逐渐成熟,开始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2004年后发生的三件大事更使得我国的租赁业恢复了活力。一是2004年12月商务部外资司宣布允许外商独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二是2004年12月,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批准9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公司,2006年5月再次批准了11家试点公司;三是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经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重新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介入金融租赁并陆续批准了其管辖的银行成立金融租赁子公司。以上三点,从外资、内资、银行三个方面全面促进了中国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2)发行人主要涉及的细分租赁市场情况

1)公共服务业务市场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建设,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公共教育体系日趋完备,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初步建立起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险制度逐步由城镇向农村、由职工向居民扩展,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形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建设,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从总体上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

目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时期。从需求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各类公共服务需求日趋旺盛。从供给看,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从体制环境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深入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体制条件不断完善。

近年来,公共服务业务的融资租赁发展非常迅速。当相关企业需要资金时,可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融资支持。公共服务业务客户大多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多为政府性担保的项目,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风险较低。

“43号文”以来的国家政策文件,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采用PPP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业务成为海通恒信公共服务业务转型的发展方向。公司成立PPP工作小组,组织法务、信审、财务和税收、商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设计出一系列参与PPP的业务模式,制定了有关制度和流程,并完成了第一单PPP项目的投放。随着国家PPP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公司PPP业务迎来了加速发展的新时期。

2)工业设备租赁市场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工业设备设备租赁市场已成为各国租赁业最重要的市场之一。我国工业设备租赁业始于20世纪90年代,现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约99%为中小型租赁公司。

现阶段,中国工业设备企业基本可以分为:只通过自有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银行按揭为主,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在现阶段主要作为分期的补充和替代;银行按揭和融资租赁并存,一方面与银行有总对总或分对分的按揭销售协议,另一方面也成立了自己的融资租赁公司逐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国内工业设备租赁行业的主要优点在于投资少、占地少、人员少、经营成本低、专业化程度高;转换经营灵活,可及时根据市场要求,扩大或缩小经营或转业经营;在地域上接近客户,减少施工单位的管理环节,便于经营成本的控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工业设备市场已经逐步具备了发展融资租赁市场的条件:首先,目前社会资金充裕,为融资租赁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前提条件;其次,国内工业设备市场已出现了产能过剩。融资租赁的发展趋势已经确定,“十三五”期间的城镇化推进,将持续促进企业对设备的需求,因此未来国内工业设备融资租赁市场将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

3)医疗健康设备租赁市场

从全球来看,医疗设备租赁是医疗行业非常重要的筹资方式,在美国,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医疗设备更新的比重高达80%。而在我国,医疗设备租赁正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的需求和前景巨大。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在改革开放后有了长足发展,增速高于GDP增速与其他行业增速,是名副其实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国医疗机构所用的医疗设备中较大部分已经到了更新换代的期限,将会释放出更多需求,未来10年中,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都会保持高速增长。

当前,我国医疗机构正逐渐进入市场化阶段,多数医疗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采用以药养院的方式,资金限制较大。而且对于中西部小型医疗机构而言,医疗设备所需资金压力更加巨大,难以承担全额支付。融资租赁方式则可以有效缓解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伴随着我国不可逆转的老龄化趋势,就诊人数增加带动医院基础建设和医疗设备需求不断攀升,发达地区医疗设备的升级换代,欠发达地区医疗设备短缺补充,公立医院的持续改革以及私立医院的迅速发展,都为医疗融资租赁提供了广阔市场。

(3)外部环境变化

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利率市场化及金融改革和上海自贸区试点等因素的不断推进,融资租赁行业将在此合力发酵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水平与经济周期、产业结构的相关性很大,目前国内的经济、金融及政策环境为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具体来看,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催生了对融资租赁的资金需求;利率市场化极大地降低融资租赁的资金成本;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型产品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融资租赁企业资金流动性;政策支持下新设门槛降低,融资租赁企业数量成倍增长。

1)产业结构升级

在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初期,融资租赁具有与信托类似的功能,仅是为了满足银行以外的资金需求,成为银行信贷的替代产品。从2009年开始,在地方基建和房地产大量的资金需求下,融资租赁行业经历了快速扩张时期,同时也促使金融租赁公司的不良率有所上升。

在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国内融资租赁行业可以真正发挥产融结构的优势,获得可持续性增长。一方面,租赁行业能够降低生产企业的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租赁企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科技行业的融资支持。

通过对比美国和日本融资租赁发展路径可以看出,在发展初期,租赁渗透率与投资增长率、经济增长率高度相关。20世纪80年代正是美国实行里根经济的时期,放松对经济的管制、加快产业升级、降低企业税负成为其主要特征,而目前国内的简政放权、营改增等财税改革与其发展背景十分契合。此外,日本的租赁渗透率在其经济进入衰退十年后仍然维持10%的水平,美国持续维持在30%的渗透率,表明租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征。

2)资金流通增强

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发展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债权市场)如箭在弦,这无疑将提升国内直接融资比例。一方面,这有效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对融资租赁受益权的资产证券化将提升公司资产的周转效率。

2012年以来,租赁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高级无抵押债券、专项计划等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的金额不断增加。2015年5月,海通恒信成功发行境内第一期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规模13.62亿人民币,为当时发行规模最大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首家通过国内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永续中票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于2016年3月成功发行12亿5+N永续中票;设立境外1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并成功发行三期共31亿元三年期人民币点心债。

(3)行业竞争情况

从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参与者来看,融资租赁注册公司近几年呈几何级数式的增长,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为7,120家,比上年底的4,508家增加2,612家。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为4,508家,比上年底的2,202家增加了2,306家,其中,金融资租赁企业49家,非金融租赁企业4,459家。进一步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注册在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约1,350家,其中,金融资租赁公司25家,内资试点租赁公司123家,外商投资租赁公司1202家,注册资本金合计超过1,022亿。从地区分布来看,在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中,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数量地区分布最多的城市是:上海、广东、天津、北京、江苏、浙江。

按不同的租赁监管主体,我国租赁机构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二是由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三是由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批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各类租赁公司发展存在一定不均衡性。

金融租赁公司多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并能依赖其股东的营销网络拓展业务,能通过母行投入资本金、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和租赁项目专项贷款等多种渠道获得资金,目前是国内融资租赁行业规模最大的参与者,其业务往往集中于大型设备租赁,如飞机、船舶、电力、医疗等,单笔金额多在亿元以上。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受限于母公司的产品及客户,租赁标的及服务对象较为单一,产品灵活性不足,但借助制造商对设备的熟悉度及其营销和售后网络,在租赁物的回收和再出售方面有一定优势,对风险能起到一定缓冲作用。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赁在选择客户及经营策略等方面更独立,在利用自身行业经营积累及客户资源基础上,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的综合增值服务。

融资租赁行业从2007年银监会准许银行涉足后进入了高速增长阶段。从数量看,外资租赁公司增长更快;但是从租赁合同规模看,金融租赁公司占据半壁江山,而外资租赁公司的占比较低。所以,金融租赁公司依托于强大的银行、地方政府等背景具备先天优势,规模大、发展快,而外资租赁公司则一般为第三方独立或中外合资公司设立,资源优势有限,且竞争异常激烈。

2、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分析

未来,融资租赁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时期。

(1)产业升级调整将推动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发展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稳定增长以及较低水平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渗透率,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2014年及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累完成额别为50.20万亿及55.16万亿元,同比增长15.21%及9.88%。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设备投资的相关行业,需求刚性强、财政投入大、行业周期弱的行业,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且极具潜力的环境。

目前国内处于调结构、促转型、稳增长的关键阶段,这需要金融改革来带动资源的重新分配,而融资租赁在微观上能够减小货物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并减少资金占用,宏观层面则能够盘活存量资产,产生投资乘数效应,并且利于对重点支持产业提供融资支持。

(2)政策支持和监管完善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2013年7月,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发布《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审批的规定,并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信息统计、后续核查、业务范围等予以规范。2013年9月,商务部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将内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全部纳入其中。2014年3月13日,银监会发布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日常经营予以规范。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了68 号文《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69号文《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对融资租赁行业以及配套行业发展机会和制度进行建设规划,同时对融资租赁公司发展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为未来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4年2月发布了最新版《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改善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环境。《融资租赁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已修订完毕,必将对融资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3)税制改革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提供了契机

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该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2013年12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有形动产租赁的部分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新规中,关于一些融资租赁的政策进行了重新明确和调整,核心是调整售后回租业务的增值税政策。此外,部分城市也加大了当地政策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支持力度。天津、重庆、上海等城市均把发展融资租赁作为重要的战略举措。近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等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较好地解决了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保税区租赁、售后回租交易中的难题。伴随着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中,也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制订了多项优惠政策。整体来看,政策环境的改善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4)金融改革、利率市场化将降低融资成本

利率市场化将重塑资金价格体系,竞争将降低银行的贷款利率,而目前融资租赁行业80%-90%的资金来源仍是银行贷款,因此融资成本的降低将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金融改革将提升直接融资比例,而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将提高租赁受益权等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拓宽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

(5)自贸区将为融资租赁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融资租赁是自贸区首批金改举措中开放程度超市场预期的行业,表明决策层对该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单体子公司注册资金取消等政策红利也有望成为行业重新起航的催化剂。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海通恒信规模排名前列

海通恒信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之一,租赁业务在公共服务、医疗健康、商业业务、工业设备、机构客户、小微业务、交通物流等领域取得领先地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6.26亿人民币,与2015年的318.67亿元的资产规模相比,实现了大幅增长。

发行人注重专业化运营,自主开发出的世界一流水平的商业化运营平台采用国际最佳实践并结合中国本土租赁行业的特点,成功支持了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强调风险管理,采用了业内领先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既用于租赁项目前期审核,又在可以运用在风险管理,使得发行人保持稳健优质的资产质量。发行人经营多元化的租赁平台,租赁资产在行业、客户类型及产品构成方面均衡分布,并致力于与财务表现稳健、品牌知名度高、技术成熟且售后服务质量水平较高的行业领先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

2、依托强大股东背景打造具有券商特色的融资租赁公司

公司秉持“跨界思维、创新驱动、对内优术、对外取势”的经营方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价值投资为指引、产品创新为驱动力,“一体两翼”战略稳步推进,发展动力持续提升。业务总部资源集中,高屋建瓴,制定统一的发展战略,对新兴行业进行研究,进行总体的业务创新和推广;分公司贴近市场,深入属地特色产业,深入挖掘属地政府和公共平台融资需求,对业务的模式优化和创新给出合理建议。一方面加大机构客户与消费金融业务拓展,积极挖掘一批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中小企业作为我们的目标客户,夯实公司“一大一小”战略定位;另一方面加强与海通证券的业务协同和跨界联动,在坚持发展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的同时,结合资本市场特点,将融资租赁业务与资本市场充分结合,成功为客户提供了“投资银行+直接投资+融资租赁”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现了集团化经营优势。

在未来发展道路上,公司将继续借鉴投资银行的经营理念,以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绿色经济等产业经济政策为指引,积极加强与海通证券的协同合作和跨界联动,致力为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挖掘一批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符合战略转型方向的中小企业作为目标客户,助力企业获得资本市场认可,共同发展;将运用互联网式的创新思维,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创新为驱动力,积极进军互联网普惠金融领域,助力中国消费产业升级。

3、借助海通证券优势,海通恒信融资实力较强

借助海通证券平台优势,海通恒信资本实力增强、业务规模有效扩展,公司2015年信用评级由AA上调至AA+,展望为稳定;2016年信用评级展望调升至正面;2017年信用评级由AA+上调至AAA,展望为稳定。公司与近80家境内外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授信额度大幅增加,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同时积极开拓创新,开辟直接融资市场,融资创新稳步推进,融资成本明显降低。2015年成功发行海通恒信境内第一期资产证券化项目,募资13.48亿,为当时发行规模最大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组建融资租赁行业首单上海自贸区FT项下21亿人民币银团;境外市场发行31亿元3年期人民币点心债;作为首家融资租赁公司获准在银行间市场发行12亿永续中票;2015年12月成功组建海通恒信72亿人民币银团,是目前境内融资租赁公司规模最大的人民币银团,将有效保障公司2016年租赁业务投放;2016年成功发行在国内券商柜台市场交易的首单ABS产品12亿元,创新的循环购买结构,大幅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融资活动,有效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投放,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资金基础;2016年12月,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折合美元2.80亿元,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增至8.03亿美元。2017年5月

4、海通恒信持续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发行人企业内部实行资产五级分类管理,风险控制能力和客户识别能力较强。为应对外围形势冲击,公司严格执行审慎的资产分类标准,加大拨备力度,拨备覆盖率保持在稳定水平,2016年末公司业务类资产拨备情况为140,714.94万元;公司业务类不良资产拨备覆盖率为299.73%;2016年末,公司应收租赁款拨备情况为131,205.97万元;公司租赁不良资产拨备覆盖率为279.47%,提高了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

5、充足的人力资源保证

2016年末员工人数达到1,024人,其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雇员占比69%,硕士及以硕士上学历雇员占比20%。员工多元化的教育背景、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集团内部良好的培训体系,为实现产业综合运营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6、与央行征信中心合作

2016年6月10日,海通恒信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征信系统接入服务协议》,成为首家通过接口报数程序实现直接对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并获得信用报告查询权限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

在企业征信系统融资租赁公司接入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海通恒信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及上海分中心的指导下,通过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通力合作,历经3个多月的紧张准备,完成了的业务准备、数据治理、系统开发以及报送与调试等系列接入工作,于2016年3月开始正式向企业征信系统上报企业客户的征信数据。2016年6月,在通过为期三个月的数据报送期后,海通恒信顺利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数据考核验收,取得了企业征信报告的查询权限。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数据原引自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5)第P0389号”、“德师报(审)字(16)第P0298号”和“德师报(审)字(17)第P0034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因此,本章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1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201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本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发行人2014-2016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4-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4-2016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