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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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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7-04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594号)(“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7-04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大唐发电”)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594号)(“反馈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就反馈意见涉及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自大唐发电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项目原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起至本函出具日止,大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未出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减持大唐发电的任何股份;

2、本函出具后至大唐发电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项目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间内,大唐集团亦无减持计划,且大唐集团承诺,大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在该期间内不会出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减持大唐发电的任何股份;

3、大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第7项规定的情形。如有违反,大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归大唐发电所有。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7-04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594号)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