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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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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基金”)协商一致,自2017年6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金石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范围:

二、业务范围

1、自2017年6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金石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前端申购费率4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2、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金石基金所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金石基金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旗下上述基金在金石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金石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金石基金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金石基金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0324176

传真:(021)20324199

联系人:孟召社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

并参与其基金

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6月16日起增加宜信普泽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和柜台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业务范围

1、自2017年6月16日起,投资者可在宜信普泽电子交易平台及柜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新回报、交银荣和保本、交银多策略回报、交银国企改革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2)交银海外中国互联网(QDII-LOF)、交银互联网金融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宜信普泽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7年6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宜信普泽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和已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使用已开通交易的银行卡支付享受1折优惠,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宜信普泽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宜信普泽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宜信普泽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宜信普泽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宜信普泽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宜信普泽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宜信普泽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宜信普泽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宜信普泽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6、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电话:(010)52858244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魏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一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

业务并设大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为止。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月度对日为该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于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自2017年6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封闭期,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自开放办理申购业务当日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限额设定为10,000元。即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申购申请以及对于当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7年6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2017年6月21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APP,下同)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本次开放期期间,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目前仅通过直销机构进行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网上交易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本次开放期期间,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7.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3本基金自2017年6月21日起设大额申购业务限额,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进行。关于取消上述大额申购业务限额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7.4本基金自2017年6月28日起,将进入第二个封闭期,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7.5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6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7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报》、2016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报》和2016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面临特定运作方式的风险: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此外,本基金封闭期为6个月,封闭期间较长,在封闭期内投资者均无法通过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所以本基金与封闭期较短的混合型基金相比流动性更低,投资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还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前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