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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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监事减持公司股份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公告编号:临2017-050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任监事减持公司股份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离任监事刘志学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3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2017年6月14日,其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现将本次减持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背景情况

刘志学先生所持公司首发限售股于2017年1月3日起上市流通,截至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43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刘志学先生自2011年7月4日起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2月16日,刘志学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的书面申请。2017年3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新任监事到任后,刘志学先生正式离任,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本次减持情况

刘志学先生于2017年6月14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以均价14.76元/股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33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刘志学先生本次减持行为违反了上述相关规定。

三、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已与刘志学先生进行了沟通,其本人对违规减持行为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表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刘志学先生承诺:即日起至离职后半年内,不再减持本公司股份,并于本次减持六个月后,择机增持100,000股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的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