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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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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06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17年06月19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5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不含5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6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申购

金龙羽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共49只基金依据相关公告文件依法参与了金龙羽首次公开发行A股(证券代码:002882)的申购。此次金龙羽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分销商成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如下: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06月16日起,本公司增加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公司网站:wacaijijin.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06月16日起,本公司增加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鹏华中证空天一体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6 月 1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中证空天一体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定于 2017 年6月 20 日起,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各场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对于场内申购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3.2 申购费率

3.2.1 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如下表:

注:1、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3.2.2 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内申购费率如下表:

注:1、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在场外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对于场内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4.2 赎回费率

4.2.1 场外赎回费率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2.2 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费率 0.50%。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包含A类份额和B类份额)、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含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申购费率差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申购费率差额/(1+申购费率差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是1.2%,赎回费率是0.25%,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9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19×0.25%=29.75 元

转出金额=10,000×1.19-29.75=11,870.25

申购费率差额=1.5%-1.2%=0.3%

补差费(外扣)=11,870.25×0.3%/(1+0.3%)=35.50 元

转换费用=29.75+35.50=65.25 元

转入份额=(11,870.25-35.50)/1.08=10,958.10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本基金份额 1 年后(未满 2 年)决定转换为鹏华

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 1.19 元,转入基金

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8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10,958.10 份。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深圳、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7.1.2 场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东莞农商行、江南农商行、福建海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

(2)券商销售机构: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银河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方正证券、民族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信达证券、长城证券、广州证券、华西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 天风证券、华鑫证券、国金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渤海证券、中金公司、第一创业证券、开源证券、西南证券、华融证券、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

(3)第三方销售机构:苏宁基金、上海好买、上海天天、浙江同花顺、北京肯特瑞。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7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中证空天一体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6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