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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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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
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4日、6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及其配偶李喜燕女士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及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振国先生于2017年6月14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期限为365天,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6月14日,本次质押股份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19%。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喜燕女士于2017年6月15日在国信证券办理了其所持有的公司24,9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业务(原质押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6年6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25%,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振国先生本次质押主要用于归还李喜燕女士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到期的本金及利息。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98,390,255股、106,685,59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此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李振国先生及李喜燕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270,400,000股、32,060,000股,合计质押数量占二人持股总数的74.67%,占公司总股本的15.15%。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