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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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对方
完成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06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对方

完成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收购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祥云)的6位交易对方(即: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德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军、肖贵阳及田溯宁)的通知,根据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双方签订的《关于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6位交易对方已使用股权转让款的70%(合计44,625.00万元)购买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购买计划

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披露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地祥云75%的股权,截止2017年5月19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即以现金方式购买天地祥云75%的股权事宜已经完成,包括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款项已全额支付完毕且办理完毕天地祥云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同时上述6位交易对方已作出包括业绩承诺等方面的承诺,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披露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编号为:2017-059)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60)。

根据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双方签订的《关于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交易对方应在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后不超过6个月内,将股权转让款的70%(合计44,625.00万元)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直接买入科华恒盛股票(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二级市场直接购买等方式)。各交易对方分别买入科华恒盛股票的金额按照各自原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分摊,并且所买入科华恒盛股票的锁定期限为自买入完成之日起36个月(如交易对方逐笔买入的,为最后一笔买入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且在每笔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股票),同时股票买入和锁定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6位交易对方于近日完成了股票购买计划。

二、股票购买计划完成情况

截止至2017年6月16日,上述6位交易对方的股票购买情况如下:

注: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石军签订的委托书,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票通过石军股票账户购买代持;

2、上述6位交易对方合计购买的总金额超过了《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购买公司股票的金额,原因是购买总金额包括了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现金红利;

3、上述6位交易对方在实施本次购买计划之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购买公司股票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公司将对本次购买的公司股票进行锁定,上述交易各方已分别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同时,公司将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解锁条件、时间及对应的解锁股票数量办理解锁业务。

3、上述购买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双方签订的《关于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中6位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本次购买的科华恒盛股票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备查文件

1、上述交易各方购买公司股票的交易记录;

2、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石军之间的委托书;

3、上述交易各方与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4、上述交易各方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06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伟业”)的通知,获悉科华伟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科华伟业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86,143,2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公告披露日,科华伟业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合计18,36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31%,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科华伟业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