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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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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六)“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嘉合货币A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嘉合货币B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嘉合货币A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05月06日-2017年03月31日)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合同约定。

嘉合货币B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05月06日-2017年03月31日)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合同约定。

十四、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5月 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3 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明确“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包括“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对部分原有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并已公告。

(五)“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按照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的数据进行了更新。

(六)“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按照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对基金业绩数据进行了更新。

(七)“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更新为“11000万元”。

(八)“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5月6日期间关于本公司披露的关于本基金的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