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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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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122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5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中安消”)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中安消”)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除16中安消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十(要求受托管理人把“16中安消”列入风险类的议案)未审议通过外,前述会议的其他议案(如要求提供资产和债务明细、增加担保措施、完善债券持有人保护条款、完善罚息条款、即刻提前兑付“16中安消”所有未偿还债券全部本息、公布提前偿还“16中安消”全部本息安排等)均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内容对于公司及债券持有人影响重大,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6.1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中安消,债券代码:136821)自2017年6月19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公司债券复牌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123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于2017年5月27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2017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报告。2017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德勤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次公司年报主要修订如下:

修订后: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情况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填写数为2016年年末往来资金余额。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修订前: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情况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应付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修订后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124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万润”)100%股权、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100%股权以及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创卓越”)100%股权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安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安消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67、2016-184)。

二、收购进展及变更事项

公司已完成对华和万润和中科智能两家公司的收购,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日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24)。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之启创卓越交割审计过程中,公司及中介机构发现启创卓越在过渡期间(2016年4-8月)存在异常的大额预付账款支出,随即采取应对措施以期妥善解决、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与启创卓越原股东已签订终止收购协议。

根据交易各方就启创卓越项目签订的《终止协议》的约定,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将分两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首期交易对价款及其资金成本;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公司需配合办理启创卓越100%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于2017年4月7日收到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期款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53、2016-257、2016-267、2016-273、2016-278、2016-281、2017-003、2017-010、2017-013、2017-018、2017-023、2017-028、2017-030、2017-035、2017-044、2017-051、2017-054、2017-063、2017-064、2017-072、2017-094、2017-106、2017-1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应付的全部第二期款项,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严谨地推进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终止协议》签署后能否按协议约定顺利实施及其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终止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否产生其他争议或纠纷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根据《终止协议》如期收回投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如《终止协议》未能顺利实施,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125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安消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非纪律处分发函《关于对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74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你公司提交并发布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根据公告,前述会议要求公司提出增信措施,保障债券履约偿付能力,公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还要求公司提前兑付公募债券的全部本息。

鉴于前述事项对公司及债券持有人影响重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对外披露:

一、请结合你公司现金流等情况,审慎评估公司对前述已发行债券的履约能力,明确相关偿付安排,并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偿付风险。

二、公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要求你公司就前述债券偿付提出增信措施,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同意相关要求,并说明理由及具体安排。

三、公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要求提前偿付全部本息,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同意此项要求,并说明理由及具体安排。

四、请你公司前述公募债的受托管理人及律师事务所就你公司的债券偿付能力以及落实前述事项的安排发表专项意见。

你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逐项落实前述事项,及时对外披露,充分保障公司及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相关要求,为保障公司及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认真研究,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宜,明确相关偿付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资金计划,确保相关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