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46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17日9时00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26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4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申请26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合作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一、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
取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间接融资的前提条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扩大和投资发展的需要。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准备,公司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26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二、 本次授信的具体方案
本次授信利率为基准利率,其中12000万元为公司收购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项目贷款授信,其余为流动资金授信。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
流动资金授信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方式不得少于4000万元,其余在符合中国工商银行信用贷款条件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并追加抵押物余值抵押以及子公司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保证。
三、 本次授信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4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18,500万元(含18,5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项不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
注:截至2016年末,公司总负债为35,105.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3,815.33万元,占比96.33%,公司短期负债占比较高,负债结构不合理。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通过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方式用于公司负债结构的优化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万元(含18,5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
注:截至2016年末,公司总负债为35,105.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3,815.33万元,占比96.33%,公司短期负债占比较高,负债结构不合理。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500.00万元,通过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方式用于公司负债结构的优化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发行人拟用本次募集资金调整负债结构,偿还短期银行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债务到期日时间顺序进行偿还,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债务的募集资金偿还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根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因此,本次调整可转债拟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4日9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4日
至2017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8 时至下午 5 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涛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