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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述相关技术尚处于持续研发改进之中,未来发展趋势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纯电动汽车不能较好的解决上述制约因素,将会降低消费者对纯电动汽车的购买需求,从而使得汽车厂商不得不减产。2015年和2016年,公司对特斯拉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50%,未来如果特斯拉因为行业变化或其他原因而减产甚至停产纯电动汽车,将减少对公司的产品采购;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供特斯拉更新换代汽车所需的新产品,特斯拉可能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进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将有可能因此出现业绩严重下跌的风险;如果公司生产规模不能满足特斯拉的发展需求,不能及时为特斯拉供货,或者公司不能根据下游行业变化,有效的开拓生产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的客户,将会制约公司收入及业绩增长速度。假设特斯拉对公司的采购额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公司2016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将减少3,193.05万元,降幅达5.66%。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4年至2016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04%、78.41%和77.63%,来自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具有较大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构成较为稳定,向特斯拉销售的汽车类产品大幅增长,向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等销售的工业类及其他产品销售金额整体上稳中有增,因此公司销售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均持续增长。如果未来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发生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经营策略变化减少采购或者不再采购公司产品,或者主要客户自身经营发生困难,或者竞争对手抢占公司市场份额等,可能导致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增长放缓、停止甚至下降,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业绩和盈利稳定性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铝压铸零部件生产、模具设计和制造、小批量多品种订单生产等各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等的毛利率相对较高。根据特斯拉发布的公告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特斯拉2016年销量为7.6万辆,与2015年相比,销量增长了50.7%。考虑到规模经济的因素,以及特斯拉为了降低经济性新能源汽车的成本,未来特斯拉将会主动要求公司在大批量供货后,降低产品价格以降低其采购成本,导致公司对特斯拉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出现下滑。随着更多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市场,增加了下游客户的选择,从而使得公司未来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局面,公司产品定价将可能因此受到影响,在产品成本调整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公司的毛利率将随着价格下降而下滑,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目前公司汽车类产品毛利率较高,若公司汽车类产品毛利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公司2016年的净利润将减少3,887.58万元,降幅达19.09%。
(四)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市场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增长,但是占全部汽车产销量的比重仍然较低,市场推广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新能源汽车补助逐年减少、充电桩覆盖率不足、续航里程尚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需求、技术路线仍存在分歧等。未来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出现反复,产销量增长出现障碍,公司作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如果下游行业发生上述变化,将会较大的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收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若公司在发行当年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中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并披露了2017年1-6月的业绩预计情况,请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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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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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12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合资企业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宁开政项[2015] 72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14日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甬字(2003)314号)批准,旭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5年8月8日审议通过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股份”)创立大会决议,以发行人前身旭升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24,149.67万元为基础,按照1.463617:1的比例折成16,5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差额共7,649.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及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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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设立后,旭升有限全部资产由公司承继,并已办理资产权属的变更手续。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5,900万股,本次拟发行4,1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
参见本节“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之“(二)发起人”。
2、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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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公司自然人股东仅徐旭东一人。徐旭东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外资股东相关情况
2015年8月12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合资企业宁波旭升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宁开政项[2015] 72号),同意旭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外资股东为旭日实业,持有公司46,939,695股,持股比例为28.45%。
2017年1月3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甬外资经发备201700002),确认旭升股份增资事项完成备案手续,公司外资股东旭日实业持有公司102,129,397股,持股比例为28.45%。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和各自的持股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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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压铸成型的精密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和工业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其他机械制造行业。公司主要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和汽车轻量化领域,主导产品是新能源汽车变速系统、传动系统、电池系统等核心系统的精密机械加工零部件。
公司通过以精密铝制零部件应用来实现节能减排,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整体性能。公司拥有先进的轻量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能力,已成为新能源汽车国际领军企业特斯拉的一级供应商,并与多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合作。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为客户定制产品,直接销售给生产商或生产商指定的采购商,主要采用订单式销售。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中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我国压铸行业生产企业众多,产业集中度较低,没有一家企业占有显著的市场份额,也没有一家企业能够对整个产业的发展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2014年至2016年,公司销售规模从1.9亿元快速扩张到5.7亿元,增长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尤其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领域,公司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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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形。
(二)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共计4宗,土地原值7,545.55万元,净值7,200.57万元,其中用以抵押的净值为3,454.82万元,占无形资产的比例为47.07%。公司已取得的注册商标共计4项,均未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公司共拥有已获授权且有效的专利共计64项,全部为自主申请取得。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旭东。除公司外,徐旭东及其近亲属还控制或投资了旭晟控股、旭日实业、旭成投资、旭东机械、协信置业、东来建材、坤泰机械、宁波金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仑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涵德投资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资金拆借
2014年至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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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徐素萍为徐旭东的姐姐。
公司对拆出给协信置业的资金,按实际使用天数和同期银行利率上浮后收取资金占用费,2014年和2015年,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分别为223.39万元和176.92万元。公司与徐旭东及其关联自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总体上为公司应向关联方支付净利息,因金额较小,故徐旭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未向公司收取利息。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之间资金往来金额较小,未计提利息。
截至2015年末,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利息均已清理完毕。
2、房屋租赁
2011年3月东来建材设立时,曾向旭升有限租赁房屋用于办理设立东来建材的工商注册登记,租赁期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租金为0.20万元/年。由于东来建材并未实际使用该租赁房产开始经营活动,因此该租赁合同并未实际履行。
2014年7月锦伟旭升设立时,曾向旭升有限租赁房屋用于办理设立锦伟旭升的工商注册登记,租赁期为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租金为6.00万元/年。由于锦伟旭升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2015年9月锦伟旭升和旭升股份签署了租赁解除协议,锦伟旭升租赁房屋仅用于工商注册登记,并未实际使用该房产,因此租赁合同未实际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原租赁合同。
3、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徐旭东、陈兴方及其关联方曾经向公司提供了担保,用于公司取得银行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抵押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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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合同
单位:万元
■
以上保证合同的保证义务均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质押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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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关联方应付款项
公司与旭东机械之间历史上曾经存在过采购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归还了对旭东机械的应付款项。
(三)关联方交易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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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公司对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和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等。2015年,公司对上述资金拆借进行了规范和清理,截至2015年末,上述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公司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可以保证公司及时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未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规定;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决策权限与决策程序作出了规定。
2015年11月2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近三年所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性进行了审议和确认,履行了相关程序。
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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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旭东。徐旭东先生2001年至2016年11月,任旭东机械执行董事;2007年8月至今,任旭日实业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旭晟控股执行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协信置业董事;2003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旭升有限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旭升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徐旭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1.55%的股权,并通过控制旭晟控股、旭日实业二名法人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4.66%的股权。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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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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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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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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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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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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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简要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增长较快。2014年末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1,879.83万元、50,343.93万元和74,584.39万元,2015年末资产总额较2014年末增长了18,464.09万元,增幅为57.92%,2016年末资产总额较2015年末增长了24,240.46万元,增幅为48.15%。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土地等投资,新建了厂区并购入了相应的生产加工设备,因此公司总资产规模增长较快。总体上看,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逐年提升,符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总资产规模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报告期内,汽车类和工业类产品销售收入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2014年至2016年,二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6.02%、84.90%和91.53%,总体占比较为稳定,其中汽车类产品销售增长尤为迅速,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4年以来,公司成功为特斯拉量产供应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逐步从供应新能源普通零部件扩展到传动系统、电池系统等核心零部件,2015年以来销售收入增长迅速。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与净利润的比例较高,说明公司净利润具有较强的现金保障,净利润质量高,财务稳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较高,说明公司货款回笼及时,收现能力强。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既巩固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又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为公司定期分派现金股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1、2015年6月8日,旭升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按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4,700.00万元。上述股利已于2015年12月支付完毕。
2、2015年6月9日,旭升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1,230万美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181万美元。2015年6月,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转入注册资本1,230万美元,完成了本次增资的账务处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3、201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825.00万元。上述股利已于2016年7月支付完毕。
4、2016年12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资本公积7,649.67万元以及未分配利润11,750.33万元转增注册资本19,400万元。2016年12月,公司将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共计19,400万元转入实收资本,完成了本次增资的账务处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5、2017年3月27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7元(含税),共计2,046.30万元。上述股利已于2017年3月支付完毕。
(三)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201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十二、分公司、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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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一分公司未单独建账核算。旭升零部件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2016年末总资产为0.08万元,净资产为-0.06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0.06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投资计划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160万股,发行价格及具体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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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6,841.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4,172万元后,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669.6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上述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的四个项目,将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提高核心产品产能,进一步强化公司设备优势,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等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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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它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发行人提醒投资者还要关注以下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合金铝锭,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如果铝价未来波动幅度较大,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国内长江铝锭价格波动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升,而公司产品售价的调整不及时,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汇率波动风险
自2015年7月国家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以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迅速从6.1左右上升至2016年末的6.9以上。2014年至2016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8.81%、62.92%和75.16%,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汇率波动对公司出口业务影响较大。报告期内,除了特斯拉逐步与公司采用人民币结算外,公司外销收入均以外币结算。2014年至2016年,公司汇兑损失(负数为收益)分别为-18.01万元、-191.31万元和-528.76万元。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盈利能力存在因汇率波动而引致的风险。如果未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进入下降通道,公司收到的美元货款可兑换为人民币的金额将因为汇率下降而减少,从而使得公司承担较大的汇兑损失,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跌。
(三)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我国通常根据各行业经济运行状况,通过调低或调高出口退税率以促进各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退税率为5%-17%,如果未来公司所执行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则会增加公司的成本,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跌。
(四)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13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2年至2014年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至2017年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至2016年,公司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0%、12.85%和9.98%。如果扣除上述税收优惠以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净利润分别为3,131.26万元、6,796.72万元和17,977.00万元。公司所获得的税收优惠,均来自于国家对高技术行业的长期鼓励政策。
2016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认定标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未来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或者公司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约6.5亿元,主要是投资于轻量化及环保型铝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新能源汽车配件装配生产线项目、铝压铸民用件生产技改项目、铝镁合金产品及精密压铸模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经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市场需求等各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可能因为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实际投资与原投资计划不一致等原因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因为市场需求、竞争格局、产业政策变化等原因对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如果政府出台新的规定和政策,对企业的环保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公司有可能需要满足更高的环保要求,或者需要追加环保投入,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
(七)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及资产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在人力资源、生产经营、财务核算、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还将大幅增加。业务及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对公司的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上述变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不能对业务及资产实施有效的管理,将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风险。
(八)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铝锭熔炼中使用天然气作为主要燃料,生产过程中采用部分高温、高压的生产工艺,如果公司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意外安全事故,将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从而导致公司出现业绩波动甚至下滑。
(九)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模具设计及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技术等,主要为非专利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主要是公司持续的自主创新、技术钻研和长期生产经验积累的成果。虽然公司已经加强核心技术保密工作,但如果掌握核心技术的部分员工流失,仍有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
(十)新产品研发风险
持续的新产品研发创新是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由于研发过程本身固有的不确定性,以及随着研发的深入,技术创新难度逐渐提高,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新产品开发的速度要求也逐渐提高,公司存在研发失败、研发进程受阻、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新产品开发风险。
(十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旭东,本次发行前徐旭东直接持有公司21.55%的股权,并通过控制旭晟控股、旭日实业二名法人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4.66%的股权,合计控制了公司86.21%的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徐旭东仍将控制公司77.25%的股权,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同时,徐旭东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可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施加重大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良好运行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合和支持。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后不能够很好地约束自身的行为,不排除其以后通过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实施不当控制,做出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或安排,从而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甚至失效,使得公司可能会面临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销售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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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公司和特斯拉签署了产品价格调整协议,约定双方定期对产品成本价值进行分析,据此确认节约的生产成本并进行调价。根据该协议,公司对部分供货已满3年的产品进行了价格调整,下调幅度为1%-3%左右。
2、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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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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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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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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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该合同下尚未归还的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
6、承兑协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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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抵押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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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履约保函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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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任何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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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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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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