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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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王永洁女士、王春钢先生、张玉春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公司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四人为一致行动人,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6月19日期间,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9,9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4%,受让方为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关于王春钢先生2017年5月15日减持的具体情况已于2017年5月16日进行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17-026)

自2016年8月24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1,800,832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198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2)受让方本次交易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2位小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后上述四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11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8%,仍然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2、王永洁女士、王春钢先生、张玉春先生上述减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的情况。

3、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未作出过关于公司股票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本次减持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5、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6、贾冬梅女士、邓明承先生、刘美霞女士、蔡志宏先生、成志锋女士、王昊成先生六人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直系亲属,本次交易后无短期出售本次购入股票意图。

7、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交易公司股票,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站链接(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jgxxgk/djggfbd/)进行查询。

三、后续关于扩充公司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计划

待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交易过户登记工作后,公司控股股东、四名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贾冬梅女士、邓明承先生、刘美霞女士、蔡志宏先生、成志锋女士、王昊成先生签署原一致行动协议的变更协议,公司四名一致行动人计划将其上述六名(各自的)直系亲属,一并纳入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范围。未来在该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变更协议签署后,不会对公司管理层及日常经营带来任何影响;在公司治理层面,有助于提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和保持股权的稳定性。待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披露。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