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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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6月21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00元。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17年6月7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6月8日起,暂停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现自2017年6月21日起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本基金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关于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暂停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0日
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6月20日起暂停以下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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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上述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关于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
变更与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7年6月28日,原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将按照相关规则转换成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原场外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外份额,原场内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自动变更成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
本基金转换完成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公司网址:www.cmfchina.com。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证大宗
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
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
终止上市公告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以下简称“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388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场内简称:商品A,基金代码:150096)
基金简称: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场内简称:商品B,基金代码:150097)
终止上市日:2017年6月29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7年6月28日,即在2017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的全体持有人分别享有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份额转换方式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一份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届满日(即2017年6月28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转换规则,分别转换为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的场内份额。
在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转换比率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申请场内招商中证商品指数基金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转债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450元后,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及招商转债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6月19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4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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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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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持有区间为0-10万份;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