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以ERP及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等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7年6月19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请详见公司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公司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二)、(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议案(三)发表了同意意见。
议案(一)、(二)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以ERP办公软件及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仕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等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7年6月19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16年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13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17年7月12日届满。
2016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和募集资金总额。
2017年1月18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批文。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7月11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帆医药”)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7年6月19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完成了公开增发人民币A股2,932万股的发行和上市工作,该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25.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01.52万元。
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09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材料(PBS)项目”由亿帆医药实施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富”)实施。
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的议案》。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由亿帆医药转移到杭州鑫富(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实际出资至杭州鑫富,并存储于杭州鑫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亿帆医药、杭州鑫富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临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杭州鑫富在浦发杭州临安支行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原有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7年6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杭州鑫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6月19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158.35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已完成年产13,000吨设计生产能力的建设,现由于该项目所处生产厂区仍被列入政府搬迁改造名单,而该项目仍处于搬迁方案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因此,在该项目搬迁调整前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充分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7年6月19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进行产业链的外延式并购延伸、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新产品新市场建设等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利息370万元左右。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保证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监事会的同意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7年6月19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汪钊先生、张克坚先生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核查,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7年6月19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亿帆医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7年7月6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 年 7月6日下午2:3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述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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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71-63759205 、63807806,联系传真:0571-63759225
联系邮箱:yfxflilei@163.com ,邮编:311300
(五)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19 ”,投票简称:“亿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2017年7月6日召开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 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