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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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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诚至信、信诚新泽、信诚惠选
基金增加中信建投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旗下的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92)、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A,基金代码:001596,信诚新泽B,基金代码:002177)、信诚惠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选A,基金代码:004539;信诚惠选C,基金代码:004540)将于2017年6月21日起增加中信建投为销售机构。

一、自2017年6月21日起,本公司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建投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建投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上的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信诚理财28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次四周的周对日(即2017年6月22日,即认购期基金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本基金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有效申购本基金申请。

在销售机构及注册登记系统等支持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可以办理申购预约和赎回预约。具体办理业务规则以销售机构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披露上一开放日到期的各类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和运作期年化收益率(如有)。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和运作期年化收益率(如有)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查阅《信诚理财28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理财28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3)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