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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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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6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6月 20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董事7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公司2017年将继续加大深加产品的开发力度,提高深加工产品的占有率。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中府办处【2017】427 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综二呈【2017】300 号)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子公司配套铝氧化表面处理项目请示的批示(请查阅2017年4月20日《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子公司配套铝氧化表面处理项目获得批示的公告》),公司拟与自然人苏焱合资在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设立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和胜家居配件”),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4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部分自有设备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1票弃权。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额度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金炯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

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对此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 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金炯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对此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 事 会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同 意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提请召开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7月7日召开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6 月 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6 月20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侃如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公司2017年将继续加大深加产品的开发力度,提高深加工产品的占有率。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表(办文编号:中府办处【2017】427 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综二呈【2017】300 号)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子公司配套铝氧化表面处理项目请示的批示(请查阅2017年4月20日《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子公司配套铝氧化表面处理项目获得批示的公告》),公司拟与自然人苏焱合资在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设立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和胜家居配件”),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和部分生产设备,其中部分生产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电子办公设备等)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711.33万元(不含税),评估价值为718.51万元(不含税)。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实施本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苏焱,男,出生于1973年11月19日,大专学历,曾在长沙阳光磁卡印务公司、深圳宝典金卡事业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东莞市宝典智能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述交易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方。

三、拟设立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

子公司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联发路28号

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注册资金:3000 万元

子公司的营业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生产、销售:铝质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铝质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以上内容以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6月 20 日,公司与自然人苏焱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和乙方(苏焱)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中山市和胜智能家居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为项目投资主体。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形式为货币及实物形式。

2、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其中,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559.34万元,以实物方式作价出资人民币840.66万元。

3、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出资总额的20%。

4、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地址为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联发路28号,营业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生产、销售:铝质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铝质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范围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 出资时间

1、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新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以该方认缴出资额的总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同意,各自认缴的出资时间具体由新公司章程规定。

3、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最迟应于2020年6月1日将货币出资额足额存入新公司账户;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实物(主要是部分生产设备)最迟应于2020年6月1日之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4、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最迟应于2020年6月1日将货币出资额足额存入新公司账户。

第三条 新公司组织架构

1、新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各一名,任期三年。

2、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执行董事兼任新公司法定代表人。

3、监事由甲方担任或委派,履行公司法及新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4、甲方负责新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不参与新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新公司股东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2、股东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3、新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4、股东分红制度为:每年分红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红。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持股比例半数以上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足额、未按时缴付出资的,应以该方认缴出资额的总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在其他股东通知之日起7日补足;如违约方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超过30日的,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因此导致公司未如期成立或给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及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成立控股子公司进一步加大对深加工生产线的投入,提高深加工产品的占有率,缩短铝挤压材产品供应链,增加产品附加值。从单纯的提供材料到提供一条龙的服务,完善公司深加工的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子公司设立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长期以来对子公司已经形成了有效的管理模式,公司将强化管理力度,保证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4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部分自有设备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自然人苏焱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

3、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物出资项目涉及的部分资产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或“公司”)于 2017

年 6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 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51号《关于核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17.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82.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482.40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653.60万元共计人民币27,136.00万元已于2017年1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月9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380001号《验资报告》。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公司出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截止2017年 1 月 10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4,388.29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380001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于2017年1月19日完成实施了对募集资金的置换。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有效期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购买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有限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和胜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资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6月 20 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金炯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7 月7日召开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7月 7 日 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月7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6日 15:00 至 2017年 7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7 年7 月3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

准,但不得迟于 2017 年 7月6日 16: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7 年7月 6日 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8938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邹红湘

2、联系电话:0760-86893888-856

3、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4、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

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4”,投票简称为“和胜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月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7 年7月3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出席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

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

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7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