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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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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6年度股东大会部分
议案的公告

2017-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7-05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6年度股东大会部分

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7年6月23日14:30在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6)。公司现决定取消该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名称

(二)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近日收到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下发的《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财会便〔2017〕24号),立信所自2017年5月23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整改两个月。为稳妥起见,公司取消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

(三)公司取消议案的决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除上述取消议案外,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披露的原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取消上述议案后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9)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因本次取消议案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7-05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取消部分议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取消《关于2017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3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15:00至2017年6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 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 关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7. 关于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8.关于授权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等,2017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年年度报告》,以及2017年6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四)登记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董事会秘书部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 日 邱小妹

邮 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传 真:(0898)66254650 66255636

电子邮箱:board@000793.com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提案具体内容;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3”,投票简称为“华闻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如果股东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