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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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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7-2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14:30。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6月6日,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00至2017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豪生大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3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〇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〇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〇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二〇一六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二〇一七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三次、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3月10日及2017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二〇一六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6日8:3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曙光国际大厦1栋20层2028号;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

(2)电话:028-67691568

(3)传真:028-67691570

(4)电子邮箱:hwgf0757@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