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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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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五、公司填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将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做了明确规定,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其未来利润的保证。

六、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4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最近五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4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7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7日

至2017年7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或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可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议案9-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 议案9-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6 年6月2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

环境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郝女士、肖女士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证券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4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快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转型,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 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逐项核对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期,具体期限结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公司与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询价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五)增信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是否采取增信措施及采取的具体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六)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并在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债券转让事宜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场所申请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九)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决定并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担保方,签署担保协议;

(四)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

(五)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备案及转让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合并报表的范围的变动情况

1、2017年1-3月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7年1月,公司在江西省兴国县设立了兴国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兴国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2017年3月,公司与岳阳云嘉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在岳阳共同投资设立了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4,350万元,持股比例为99.00%,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017年1-3月,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6年4月11日,公司与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51.00%股权,并于2017年1月完成付款和工商变更。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宁波大地51.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2)2017年1月,公司与阳新鹏富矿业有限公司股东柯朋和柯细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37.81%的股权,同时对阳新鹏富进行增资。截至2017年3月31日各方已经完成股权交接和工商变更,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阳新鹏富51.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3)2017年1月,公司向非关联方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濮阳远大51.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2、2016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6年1月,公司设立了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2016年4月,公司与闻喜县自来水厂共同设立闻喜高能环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750万元,持股比例为80.00%。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3)2016年5月,公司设立了宁夏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宁夏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4)2016年5月,公司与洪业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菏泽高能洪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66%。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5)2016年11月,公司与和田市丝路名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和田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其中高能环境货币出资15,157万元,持股94.73%,丝路名城以土地出资843万元,持股5.27%。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6)2016年12月,公司与非关联自然人郑炳荣共同设福建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占51%股权,对方出资 4,900万人民币,占49%股权。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7)2016年12月,公司设立了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8)2016年11月,公司设立了西藏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西藏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016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6年4月12日,公司与靖远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宋建强和谭承锋签署了《投资协议》,对靖远宏达进行增资,增资后占比达到51%。2016年7月完成上述交易,公司持有靖远宏达51%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2)2016年8月公司与杭州新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对新德环保进行增资,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新德环保51.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3、2015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1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云南京源环境产业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云南京源环境产业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2015年2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经过增资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美元。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3)2015年3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珠海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珠海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4)2015年5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长春高虹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长春高虹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5)2015年7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新疆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新疆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6)2015年7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欣润生活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对其进行更名并增资,更名为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0万元人民币。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7)2015年8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鹤岗高能时代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鹤岗高能时代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8)2015年11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冀州高能时代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冀州高能时代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015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11月18日,公司与深圳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深圳市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西藏天之润持有的深圳鑫卓泰100.00%股权。2015年12月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鑫卓泰100.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4、2014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4年,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4年3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北海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北海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2014年4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桂林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人民币。桂林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3)2014年6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新疆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新疆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4)2014年8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人民币。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5)2014年8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榆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榆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6)2014年8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灌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灌南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7)2014年9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后续增资至6,000万元。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8)2014年9月,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新疆高能时代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65%,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2014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4月4日,公司与北京伽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3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明水高能75.00%的股权。2014年5月完成上述交易后,公司持有明水高能75.00%的股权,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四)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注:每股收益计算中已考虑相应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影响。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注: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每股净现金流量计算中已考虑相应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影响。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公司目前经营范围为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及资产管理。公司2014年主要为客户提供生态屏障技术系统服务和污染治理系统的构建和实施,专注垃圾填埋防渗处理市场,随着该行业增速降低及行业内竞争加剧,自2015年起公司业务进行转型升级,明确了目前以环境修复、城市环境和工业环境三大板块的业务结构,具体细分领域涵盖土壤修复、地下水修复、垃圾焚烧、危废、医废、工业固废、工业废水、污泥处置等,公司通过工程承包、投资运营和技术服务等方式为政府和企业用户提供环境治理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环境系统服务提供商。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2015年末资产总额较2014年末增加27,105.47万元,同比增长9.03%,公司资产增加主要源于非流动资产的增加,例如公司于2015年度参股了江苏源洁高能综合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宁湟水高能环境有限公司等公司,致使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长;2016年末资产总额较2015年末增加115,838.05万元,同比增长35.39%,主要是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和无形资产增幅较大所致: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承接的EPC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均有所增加,部分项目施工周期和结算周期相对较长,使得期末工程施工余额有所增长;其次公司新增了多个参股公司,使得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此外,BOT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建设期内的资本投入计入无形资产中的特许经营权,因此随着公司承建的BOT项目的增加和投入的增加,无形资产也持续增加;2017年3月末总资产较2016年末上升48,217.76万元,同比增长10.88%,一方面是由于工程项目数量和规模的持续增加,导致预付采购款和存货分别增加13,662.13万元和14,056.61万元;另一方面由于收购宁波大地和阳新鹏富分别导致合并范围内固定资产增加14,203.37万元,商誉增加20,255.61万元;此外,偿还负债导致当期货币资金减少了22,877.26万元。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构成,其他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公司整体资产结构比较合理。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在总负债中的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公司2015年末负债总额较2014年末增加17,372.11万元,增幅13.97%,增幅较小,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4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2015年资金相对充足,外部融资需求相对减少所致;公司2016年负债总额较2015年增加89,814.95万元,增幅63.65%,大幅增加原因主要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的大幅增加所致。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总承包和EPC类项目占比增加,使得应付工程款也相应增加;另一方面,2016年公司进行了股权激励,增加了应付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长期借款。2016年末其他流动负债3.5亿为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归还。

公司负债整体上呈现出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占比较低的结构特点,其中短期负债占比较高,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公司的负债结构需要进行优化调整。

3、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反映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2014年12月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致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2015年和2016年,公司为扩大规模,不断将资金投入到工程项目、股权投资和清偿银行贷款等方面,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而对应的存货和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大幅增加,因此相比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大幅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工程承包、BT 项目形成的部分工程款未结算或未到收款期,以及BOT和TOT 等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占用了较大的资金额,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渠道筹资,提高了财务杠杆,进而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偿债能力对比分析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略低于可比公司,保持了跟行业一致的水平。流动比率大致跟同行业平均值相同,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在于近年来公司为扩大规模,不断将资金投入到工程项目、股权投资和清偿银行贷款等方面,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而对应的存货和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加,速动比率也相应处在较低位置。

4、营运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及原因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且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主营业务收入中的BT项目收入对应的资产科目为长期应收款,而非应收账款,因此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其次,公司总承包项目应收账款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年底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小于收入增长幅度。

(2)存货周转率变动及原因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本身收入结构存在差异,例如东江环保、中国天楹、博世科和启迪桑德以投资运营项目为主,前期资本投入主要形成在建工程或无形资产,而非存货,因此存货余额增长幅度较小;公司和永清环保收入结构类似,均是以工程项目为主,投资运营为辅,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因此存货周转率均低于行业平均值;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工程项目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工程跨期完工结算现象比较普遍,结算周期较长,因此期末工程施工科目余额较大,导致存货周转率处于较低水平。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收入呈现规模增长,2015年公司收入较2014年收入增长24,192.09万元,增长幅度为31.15%;2016年公司收入较2015年收入增长54,618.93万元,增长幅度为53.63%。如果按照产品类别来分,公司收入主要分为城市环境、工业环境和环境修复三大块,随着国家对环境的重视,公司加大了对上述领域的拓展力度,公司业务规模不断的增加,特别是工业环境和环境修复领域增长显著,但与此同时期间费用和营业成本也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展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项目投入情况、市场行情情况等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5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共计3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者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对上述35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904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公司已于2017年6月2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限制性股票 101.9046 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入方全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B881458386 过户数量:1019046股),并将于2017年6月22日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 1,019,046 元,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为 662,190,954 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