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陈不非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证券告知函》,陈不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陈不非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不非
2、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不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股,高管锁定股为60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及本人在二级市场所购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陈不非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陈不非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陈不非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不非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陈不非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陈不非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陈不非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陈不非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证券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