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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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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6版)

2017-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导体是指电阻率很小且易于传导电流的物质。导体中存在大量可自由移动的带电粒子称为载流子,在外电场作用下,载流子作定向运动,形成明显的电流。金属是最常见的一类导体,导电过程中不引起化学反应,也没有显著的物质转移。

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对导体产品的材料及性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应用于汽车领域的传输刹车信号的线缆需要导体具有较高的抗疲劳性以保证其信号传输的稳定;应用于HDMI的信号线缆则需要其拥有高导电性及传输性,来保证信号传输的准确性;而应用于医疗器械领域的线缆则不仅要求其具有良好的传输性,并且对线径的要求也极为严格。

目前,公司的导体材质丰富,主要分为纯铜导体、合金导体及镀银铜导体,不同材质的产品分别针对不同领域。并且,由于公司在合金材料配比、拉丝工艺上的多年经验,生产的产品线径细、质量稳定。目前,公司所生产的超微细电子线材线径已可以低至Φ0.016mm,在传输效率、抗冲击和耐腐蚀等方面的品质都有着较大的优势,可以满足绝大部分下游应用领域对于导体产品的质量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导体主要应用于以终端电子消费设备为代表的通信器材领域,并不断向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以及医疗器械等领域延伸,具体产品及应用如下:

2)复膜线

公司所产复膜线大部分为自融性漆包线,主要由导体、绝缘层和自融层三部分组成,是由导体经退火软化后,再经过多次涂漆,烘焙而成,主要起到电磁感应的作用,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或者热能等其他形式的能量。

与市场上传统的只具有一层绝缘层的漆包线相比,公司所开发的复膜线在传统的绝缘层外,通过热熔熔解的方式,将自融层溶合在第一绝缘层表面,使得其具有简便的粘结工艺。通过对线圈的烘焙或直接通电加热,可以使复膜线自融层的特制胶水发挥作用,使各匝线圈相互粘结,冷却后即能固定成型。复膜线的主要特点是能一次成型,无需通过预烘、浸漆、滴干、烘干等工序,在为下游产业简化工艺的同时还能够保护环境,减少大量有机溶剂的释放。与传统漆包线相比,公司所生产的复膜线在绕制过程中不需使用骨架等辅助材料,可以大大减少绕制线圈的重量和体积,更适合微小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复膜线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声器材、特种微型电机和非接触式IC卡等领域;同时,公司已在积极研发该等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及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的应用技术。

3)无线感应线圈

无线感应线圈是由绝缘导线一圈一圈紧靠绕制而成,在交流电路中起到阻流、变压、交连、负载等作用。由于公司具备从原材料到导体以及复膜线的全过程生产能力,公司以所生产的复膜线产品为基础,于2014年成功开发出了无线感应线圈。

报告期内,公司无线感应线圈产品主要是为苹果Apple Watch系列产品配套供应的。产品使用无线共振式充电技术,基于发射器/接收器线圈,实现了更远距离的传输。同时,公司也在积极研发该等产品在NFC、高端音圈等领域的应用。

2、金刚石切割线

金刚石切割线,又称钻石切割线或者钻石线,是通过将金刚石的微小颗粒镶嵌在极细的钢丝线上而制成,主要运用于太阳能电池硅片、蓝宝石、半导体、磁铁等硬脆材料的切割。金刚石切割线切割技术具有可多线作业、刀缝损失小、切割速度快等优点,已逐渐取代传统的砂浆切割技术,成为硬脆材料切割的主流工艺。

公司将在铜材拉丝方面的领先技术延伸至钢材,从日本引进金刚石切割线涂覆设备后进行技术改造,并完成了金刚石切割线的应用研发。由于公司在拉丝方面的多年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公司生产金刚石切割线所用的钢丝全部由企业自行拉制而成,目前线径已可以低至0.07mm。公司金刚石切割线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金刚石切割线产品主要应用于蓝宝石、晶体硅的切割,未来还将积极开拓半导体、磁性材料的切割工具市场。用于切割晶体硅的金刚石切割线由于市场需求大、线径要求高,是公司重点开发的高端市场。

3、电池极耳

电池极耳是锂离子聚合物电池产品的一种原材料。电池分为正、负两极,极耳是从电芯中将正负极引出来的金属导电体,是电池进行充放电时的接触点,一般由胶片和金属带两部分复合而成。

公司于2016年启动电池极耳项目,对产品的市场应用、规模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组织技术团队与设备厂商一同,对极耳生产设备进行研发、调试。第一批研发、调试好的设备已于2016年6月运抵公司。目前,公司新产品电池极耳已通过数家新能源电池厂商的品质认证,并与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天津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框架合同,处于小批量试产供货阶段。

公司电池极耳产品主要运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内。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兴起,电池极耳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也将随之扩大。

(二)主要产品的业务流程图

1、导体工艺流程

导体生产加工的主要工序简介如下:

2、复膜线的工艺流程

复膜线生产加工的主要工序简介如下:

3、无线感应线圈的工艺流程

4、金刚石切割线的工艺流程

(三)主要经营模式

经过长期的经营积累和实践,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能够有效地控制经营和运行风险,满足不断扩大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专门负责市场调研、供应商考核及采购。公司制订了严格的供应商考核筛选标准,综合考察其产品质量、交货期限、价格、服务等方面,同时结合下游客户的建议或要求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整体把关。

公司根据生产量确定安全库存,由各产品事业部的生产管理部门提交物料种类、生产计划,然后由物料管控人员提出采购计划,最后由企划部进行采购。公司会定期对各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进行比对和调整,形成竞争,以保证采购的价格和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丝、镀锡合金线、铜银合金线等;主要辅料包括锡锭、绝缘清漆、防弹丝,上述原材料以国内采购为主。

2、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自主创新开发,或根据客户拟推出的产品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由项目组根据研发部门的创新方案或客户的构思和需求,设计开发出各种相应的工艺技术方案和产品,并制作出样品,由客户选择和确定最终的产品。公司根据客户确定的最终产品方案召开生产协调会,生产部根据客户需求计划统筹安排生产。

由于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众多,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客户的采购量较大,对所采购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因此,公司的按时交货能力及产品制造过程的品质管理能力至关重要。客户通常会根据自身的销售计划提前提供具有预见性的订单计划,公司可获知客户下一阶段的需求计划,公司综合所有客户的需求计划,根据公司的产能统筹安排相应的合理生产计划。公司的产品大部分由公司自行生产,小部分低附加值的原材料由外协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超微细合金线材各应用领域品牌商及与其配套合作的代工厂商,该等厂商通常按照自身终端产品对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对公司的主要资质(如质量、研发、生产、管理、社会责任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经过反复的考察、改进与验收后才能通过其供应商认证。公司通过认证后正式成为客户的超微细合金线材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后正式下单交易。客户与公司所签订框架协议主要约定内容为:公司对客户订单的回复、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产品验收方式、售后服务、协议期限及终止等条款。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由于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阔,且应用工艺个性化强,因此公司采用零距离贴近客户的营销方式,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人员以及客服团队,紧密跟踪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及时了解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模式,未采用其他销售模式。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超微细电子线材领域

公司通过在客户群体中良好的口碑持续赢得越来越多下游行业知名品牌客户的青睐,在国内外市场上均获得广泛认可。目前,公司已与富士康、歌尔股份等知名终端品牌配套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顶级消费电子品牌苹果、三星等企业配套供应扬声器、数据线、振动马达、无线充电、无线感应装置等合金线材。经过多年探索与深耕,公司现已发展为能与国外一流合金线材生产厂商竞争的,集技术研发、结构设计、精密检测、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优势企业。在超微细合金线材细分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优质、稳定客户资源以及自主研发实力的企业。

公司超微细电子线材客户主要为与各应用领域品牌商合作的配套供应商。公司导体产品主要客户为立讯精密、富士康及正葳集团,公司对其销售的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苹果等公司各类消费电子产品上。公司复膜线产品主要客户为歌尔股份,公司对其销售的复膜线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苹果等手机、平板电脑的扬声器及耳机等。歌尔股份目前是中国电声行业龙头企业,在微型扬声器领域,歌尔股份市场占有率居国际同行业第二名。无线感应线圈产品系公司为苹果等公司智能手表无线充电器配套研发生产,系该类产品的主要供应商。

2、金刚石切割线领域

公司经历了漫长的研发过程,最终通过设备不断自我创新和经验积累,由小规模试生产,到小规模订单,产品在业界得到越来越多知名企业的信赖,为公司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口碑。目前,公司已与伯恩光学、蓝思科技等蓝宝石加工企业,隆基股份等优秀硅片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与国内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不仅掌握了金刚石上砂核心工艺,且自主进行钢线拉丝,具有从金属材料到金刚石切割线成品的完整加工链条,可以自行完成高端产品的再开发、生产。经过多年技术及市场沉淀,公司通过对传统电子线材拉丝工艺的优化升级,专注于做电镀金刚石切割线产品,产品线径已经可以达到0.07mm,规格技术与质量已经可以和国外公司生产的同类型产品相抗衡,并凭借自身成本优势正在不断进入原本由国际品牌控制的市场。

四、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固定资产目前使用状态良好,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发行人进行融资租赁具体情况

金刚石切割线为公司报告期内研发并逐步量产的新产品。公司报告期内处于生产经营扩大阶段,资金需求较大,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有利于缓解公司一次性购买生产设备的资金压力,且在生产设备的选择、付款期限的长短、付款周期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公司因此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金刚线生产设备开展研发和生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金刚线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2、融资租赁公司的具体情况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英吉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两家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仲利国际成立于2005年04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54863X,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陈凤龙,注册资本为31,000万美元,营业期限自2005年04月12日至2035年04月11日,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100号虹桥上海城B栋2683-15单元,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仲利国际股权结构及其股东的情况如下:

仲利国际已在商务部下属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备案公示。

(2)英吉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英吉斯成立于2013年10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081264162P,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陈少凯,注册资本为6,000万美元,营业期限自2013年10月25日至2043年10月25日,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为深圳市福田区东海国际中心A座14楼,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英吉斯国际股权结构及其股东的情况如下:

英吉斯国际已在商务部下属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备案公示。

上述两家融资租赁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融资租赁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的影响。

发行人融资租赁的经营设备系根据发行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选择确定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及生产厂商,该等设备由发行人负责使用、维护、修缮并按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内,发行人拥有该等设备合法使用权,财务上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租赁期满后,发行人有权无偿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综上,发行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在租赁期限内及到期后均不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

4、融资租赁生产线占发行人生产线及其收入等的占比

报告期内,融资租赁生产线原值占发行人生产线及其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融资租赁生产设备只涉及金刚石切割线的上砂环节,并不构成整个生产环节,无法对其收入进行单独核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融资租赁生产线原值占全部生产线设备原值的比例分别为20.61%、34.37%和27.89%,占比较小。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与两家融资租赁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融资租赁不会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亦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中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金刚石切割线设备主要系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之上未设定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三)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厂房1处,建筑面积合计11,806.35㎡;具体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房产之上未设定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2、租赁房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租赁的房屋共2处,具体如下: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租赁的东尼服饰的房产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

(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2宗,合计59,633.10㎡,具体如下:

注1:2016年9月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3100620160035524),约定公司以其持有的证书号为“吴土国用(2016)第000925号”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2016年9月6日至2018年5月17日止的期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分行与公司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903万元整。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取得程序、登记手续合法合规。

(五)注册商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注册商标之上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

(六)专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人拥有上述专利的合法所有权及使用权,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专利之上未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

五、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沈新芳、沈晓宇父子,未发生过变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东尼服饰、HU ZHOU DONG NI FASHION CO.LTD(BVI)、和大朝针织,其中东尼服饰和大朝针织主要从事服装类业务,HU ZHOU DONG NI FASHION CO.LTD(BVI)为境外持股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上述企业与本公司所经营业务无交叉或重叠;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即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及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4、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租赁厂房

(1)租赁厂房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伴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更大面积的厂房来满足生产需要。一方面,东尼服饰厂房与公司厂房地点临近,且厂房状况能够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向其租赁厂房具备一定便利性;另一方面,公司报告期内处于生产经营扩大阶段,如采用购买的方式一次性资金支出较大。综合考虑后,公司采取向东尼服饰租赁厂房的方式来满足公司生产需要。

注:2016年开始实施“营改增”,289.73万元为财务上计入租赁费用的不含税租金,含税租金/合同租金为304.22万元。

(2)租赁厂房价格公允性

根据公司周边区域(湖州市织里镇)厂房租赁备案合同,2016年公司租赁房产定价与周边类似厂房租赁定价的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租赁厂房的单价与周边厂房不存在显著异常。

(3)报告期内租赁价格的变动情况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租赁厂房的单价分别为108元/平米/年、118元/平米/年1和144元/平米/年。其中,2015年租赁单价较2014年上涨9.26%;2016年租赁单价较2015年上涨22.03%,符合市场规律。

1注:2015年下半年起,公司自行承担租赁厂房的水费,为保持可比性,在比较2015年租赁单价时考虑了该等新增水费成本

(4)租赁厂房的面积逐年递增的原因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向东尼服饰租赁厂房的面积分别为10,209平方米、11,815平方米和21,126平方米。

2015年租赁面积较2014年增加1,606平方米,主要是因为导体产能扩张较快,公司新增租赁一层厂房用于增扩相关生产线。

2016年租赁面积较2015年增加9,311平方米,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新产品金刚线的生产需求大幅增加,相应增扩生产线;另一方面,公司新产品电池极耳、新能源汽车线及医疗线的研发取得重要进展,公司向东尼服饰新租赁了一栋面积为3,84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该等新产品的研发、打样、试生产及品质检验。

(5)租赁厂房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东尼服饰购买相关土地及房产,主要是因为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产能及原材料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张造成公司资金需求较大,通过租赁方式较购买方式可以避免一次性大额资金支出的压力,有利于公司发展整体规划。

根据公司与东尼服饰于2015年12月31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协议》,本次租赁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扩大租赁面积后,东尼服饰已将位于湖州市织里镇中华东路88号的两个房厂证所载全部房产租赁给公司,东尼服饰包括人员、资产等已全部搬离该等厂区,另行在织里童装产业示范园区租赁所需房产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其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为彻底解决关联租赁问题,2017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了《关于购置厂房并签署相关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其中,董事会由于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审议通过。2017年3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厂房并签署相关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2007号】《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所涉及的湖州东尼服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对东尼服饰相关资产在2017年1月31日的评估价值4,008.58万元收购该等资产。根据协议内容约定,本次交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第一期购买价款500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第二期购买价款人民币1,754.29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第三期购买价款人民币1,754.29万元。

本次购买相关厂房后,预计每年需计提的折旧金额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购买的厂房预计每年需计提折旧214.70万元。2016年,公司租赁东尼服饰相关厂房的租赁费用为289.73万元,按照2016年的租赁费用计算,则购买相关厂房后,每年可以减少公司成本费用75.03万元,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影响程度较低。

公司本次购买东尼服饰厂房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根据资金状况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了支付进度;公司本次购买东尼服饰厂房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股东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向东尼服饰购置厂房事项亦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拟购置的厂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减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

2、本次资产购置交易作价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支付总转让价款4,008.58万元中的2,254.29万元,并且已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厂房已全部变更至公司名下。公司本次收购东尼服饰厂房,主要是为解决持续关联租赁问题。报告期内,该等租赁厂房主要用于导体、复膜线材、无线感应线圈的生产以及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及试生产,通过本次收购使其性质由租赁厂房改变为自有厂房后,其实际用途并未发生变化,整体上仍延续报告期内的状态。

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200万km金刚石切割线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对金刚石切割线产品进行的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的新建项目,公司已为本次募投项目购买了专用土地并陆续投入资金新建厂房。

综上,本次购买东尼服饰房产系将报告期内主要生产厂房由租赁变为自有,购买后实际用途仍延续原有状态;而本次募投项目整体上属于扩产类新建项目,两者不存在相互冲突或相互影响的情况。

综上,上述关联租赁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支付薪酬

公司向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职务的关联方人士支付报酬,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人士支付报酬。该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上接46版)

(下转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