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7-05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地铁”)《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三项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关于选举郁亮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林茂德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肖民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贤军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孙盛典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文金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张旭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关于选举康典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刘姝威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吴嘉宁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强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关于选举解冻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郑英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三。

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深圳地铁来函提交董事会,各位董事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上述三项临时提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不变。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郁亮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郁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郁先生1990年加入万科,1994年起任公司董事,1996年任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01年起任公司总裁至今。加入万科之前,郁先生曾供职于深圳外贸集团。郁先生目前兼任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69)独立董事。

林茂德先生,1956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林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四川财经学院金融专业,获学士学位;现为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林先生于2006年9月调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加入深圳地铁之前,林先生先后任四川财经学院金融系讲师,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6)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副总经理。

肖民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肖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地下建筑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现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肖先生于2009年3月调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加入深圳地铁之前,其于1988年8月至2009年3月在铁道部第三勘察设计院(现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地铁分院工程师、高工、分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分院长、副分院长兼城交分院总工程师、院副总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88年7月在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工作。肖先生目前兼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39)董事。

陈贤军先生,1972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先生于1993年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现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获得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现为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加入深圳地铁之前,陈先生历任杭州江南电子工程公司财务处会计,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审,深圳市龙岗区燃气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业绩考核(审计)处、监督稽查处(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6)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先生目前兼任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公司董事。

孙盛典先生,1955年出生,现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先生于2005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孙先生曾任深圳市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751)独立董事;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会长。孙先生目前兼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16)独立董事。

王文金先生,1966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系董事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王先生于1994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王先生1993年加入万科,历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在加入万科之前,王先生先后供职于合肥市塑料十厂、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张旭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张先生1984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获学士学位;2001年获美国特洛伊州立大学(troy state university)MBA学位。张先生2002年加入万科,历任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在加入万科之前,张先生曾供职于中国海外集团。张先生目前兼任万科置业(海外)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代码:1036)执行董事。

截止本函出具之日,郁亮先生、王文金先生、张旭先生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票7,306,245股、2,314,291股和904,039股,林茂德先生、肖民先生、陈贤军先生、孙盛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述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康典先生,1948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康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获学士学位;于1984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学位。康先生于2009年至2016年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36;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336)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4年至2009年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外项目管理处处长,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粤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粤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和粤海亚洲保险董事长,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姝威女士,1952年出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女士于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刘女士师从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为金融方面的知名学者。2002年被评为中央电视台“经济年度人物”和“感动中国――2002年度人物”。

吴嘉宁先生,1960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吴先生于1984年、1999年分别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1984年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1996年起担任合伙人,后任毕马威中国副主席,2016年3月退休。吴先生现为香港执业会计师、澳门执业核数师暨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F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CA)、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AICAEW)。

李强先生,1972年出生,现任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西安统计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于2002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李先生2014年至2015年任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至2014年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挂职担任副局长。1998年至2013年历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长。1995年至1998年在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工作。附件三 监事候选人简历

解冻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万科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职委会主席。解先生1987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无线电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获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获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解先生于1992年加入万科,历任人事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加入万科之前,解先生曾供职于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深圳RGB电子有限公司。解先生曾于2011年2月至2017年5月担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99)独立董事。

郑英女士,1970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开发总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郑女士于1991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于1994年获得西南财经大学数量经济专业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郑女士于2013年6月调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资源开发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物业开发总部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期间兼任商业管理中心经理)。加入深圳地铁之前,郑女士历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经理助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6)投资发展部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

截止本函出具之日,解冻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1,490,745股,郑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解冻先生与郑英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7-05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17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地铁”)出具的《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深圳地铁提请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三项临时提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临时提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不变。现将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披露如下:

特别提示:

1、表决方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内资股(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起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4、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股东可参考,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请详阅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4日及2017年6月2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及通函等文件。

5、公司原B股投资者,且目前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交易的万科H股持有者,只能通过向开户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申报股东大会参会意向,并根据自身实际的参会方式书面填写股东大会通知书后提交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具体参会方式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info.com.cn)公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指南》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转H境内业务投资者操作指南》。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已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起;

(2)A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A股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A股股东;以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约定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所有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代表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16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3)上述议案1至议案5详见2017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报告》。其中,《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载于《2016年度报告》的第四节和第九节。议案6至议案8详见2017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4)议案6至议案8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议案7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其中,议案4至议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A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17年6月30日14:00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A股预登记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6月29日之间,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及2017年6月30日9:00至12:00

3、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6月30日13:00-14:15;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原B股投资者,且目前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交易的万科H股持有者,只能通过向开户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申报股东大会参会意向,并根据自身实际的参会方式书面填写股东大会通知书后提交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邮编:518083

联系电话:+86(755)25606666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5531696(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八、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九、 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3、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2

2、投票简称:万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例如,如您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则您对提案6.01至6.07的表决股份总数为700万股(即100万股x7=700万股)。您可以将7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7位候选人;也可以将7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候选人;或者,将300万股给予候选人A,将200万股给予候选人B及200万股给予候选人C,给予其他候选人零。您给予7位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之和不可超过700万股,如果超过则所有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您给予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之和少于700万股,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委托日期:2017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5、议案6至议案8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在填写第6至8项决议案项下的“累积投票提案”栏时,请您按照以下指示进行填写:

您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各议案下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例如,如您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则(a)您对提案6.01至6.07的表决股份总数为700万股(即100万股x7=700万股);(b)您对提案7.01至7.04的表决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100万股x4=400万股);(c)您对提案8.01至8.02的表决股份总数为200万股(即100万股x2=200万股)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您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累积投票提案”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票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如果您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您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请注意,您可以将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拥有的表决票平均或分散投向多位候选人。例如,如您拥有100万股股份,则您对提案6.01至6.07的表决股份总数为700万股,您可以将7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7位候选人;也可以将7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候选人;或者,将300万股给予候选人A,将200万股给予候选人B及200万股给予候选人C,给予其他候选人零。

您给予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之和不可超过您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若您给予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之和超过您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则所有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您给予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之和少于您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总数,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