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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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2017-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7-041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公司主体及公司发行的债券“13包钢03”和“13包钢04”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联合评级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3包钢03”和“13包钢04”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7-042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包钢03”和“13包钢04”

包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1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关于进行公司股票质押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包钢集团于2017年6月20日将本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94000万股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办理了期限1年的质押融资业务,本次业务已由长江证券于2017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质押94000万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20日,交易到期日为2018年6月19日。

(二)本次质押的股份为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000万股。

(三)截至2017年6月21日,包钢集团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2491465.55万股,占包钢股份总股本的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1060125.57万股,占持有总额的42.55%。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说明

包钢集团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为子公司包钢股份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对包钢股份减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