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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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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的补充公告

2017-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7-01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7年度的业务报酬。

鉴于立信会计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便〔2017〕24号《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述议案决议内容不符合《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将就2017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聘请事项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