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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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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联系人: 蓝杰

电话: 021-65370077-220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021-65370077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105)深圳前海京西票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州控股中心A座1606

法定代表人: 吴永宏

联系人: 邹冲

电话: 159200638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668

网址:www.ph6.com

(10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联系人: 吴翠

电话: 010-60619607

传真: 86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10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万容

电话: 010-89188345

传真: 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 话:(021)51150298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明,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四、基金的名称

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分析信息产业的变化趋势和新技术的发展方向,前瞻性地把握信息产业内通过研发不断创造出新的市场需求,并通过选择具有领先优势、创新能力及成长潜力良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力争通过主动管理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信息产业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MI水平、GDP 增长率、M2增长率及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济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2、股票选择策略

(1)信息产业的界定

信息产业涉及信息科技、通信及传媒行业,其中传媒包括: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电影动画、互联网、整合营销;计算机包括:计算机硬件、PC及服务器硬件、专用计算机设备、基础软件及套装软件、行业应用软件、IT外包服务、系统集成及IT咨询;电子元器件包括:半导体、电子设备及其他元器件;通信包括:电信运营、动力设备、通信终端及配件、网络覆盖优化与运维、网络接配及塔设、系统设备、线缆、增值服务及其他。

本基金界定的信息产业包括以下两类公司:1)中信证券一级行业分类中的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传媒及通信行业的上市公司;2)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信息产业,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主要收入或利润来源的公司。

如果中信证券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信息产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信息产业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及时公告。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信息产业的方法调整或者原信息产业类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不再属于信息产业等,本基金持有的信息产业股票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2)公司经营状况评估

信息产业链长、结构复杂、技术先进、市场开放程度高,是典型的高技术产业,具有技术密集、附加值高、创新变化快、上市公司差异大、成长空间大等特点。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创新能力、供应链完善、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经营模式方面,选择主营业务鲜明、行业地位突出、产品与服务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产品创新能力方面,选择具有较强研发团队,研发投入高和市场转化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

供应链完善方面:选择能够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模式的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治理方面,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

(3)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分析

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优势取决于企业战略、产品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本基金认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点:

1)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

2)具有与行业竞争结构相适应的、清晰的竞争战略;

3)在行业内拥有成本优势、产品质量优势、品牌优势或其它特定优势;

4)具有较强行业发展趋势判断能力或引领行业发展能力。

本基金认为,具有上述特点的企业,能够在行业内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并给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从而是本基金重点投资的对象。

(4)财务分析

从资产流动性、经营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变化趋势,考察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并力图通过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关联关系,剔除存在重大陷阱或财务危机的公司。本基金将对那些财务稳健、盈利能力强、经营效率高、风险管理能力强的金融企业给予较高的评级。

(5)投资吸引力评估

本基金将采用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市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盈利指标、增长性指标以及其他指标对公司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评估。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对每一只备选投资股票,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DCF模型、FCFF模型、DDM模型等)等方法评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同时结合股票的市场价格,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6)组合构建及优化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证券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买入现货时,为避免市场冲击,提前建立股指期货多头头寸,然后逐步买入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多头,当完成现货建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空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卖出现货时,先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然后逐步卖出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空头,当现货全部清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本基金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过程中,将定期测算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投资组合beta的稳定性,精细化确定投资方案。

4、其它投资策略

由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由相关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

(二)投资管理程序

本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制”管理模式,建立了严谨、科学的投资管理流程,具体包括投资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和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等全过程,如图1所示:

图1:投资管理流程

1、投资研究

研究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在借鉴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宏观经济及政策分析、债券市场分析、行业及上市公司分析,重点分析行业的景气度和各类资产的相对价值,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各基金经理提供独立、统一的投资决策支持平台。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总体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方案,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提供指导性意见,并审核其他涉及基金投资管理的重大问题。

基金经理在公司总体投资策略的指导下,根据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等规定,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利用投资管理系统,选择证券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执行

交易员负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实施一线风险监控。

5、风险分析及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及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报风险管理委员会,抄送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并就基金的投资组合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合规性监控,并对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风险提示。

6、投资组合再平衡

基金经理根据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结果,结合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行业分析结果及最新的公司研究,在风险优化目标下,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优化、再平衡。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资产主要投资于信息产业的股票,基金投资于信息产业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中证信息产业主题指数从电讯业务、信息技术、媒体、消费电子产品等行业与信息产业相关的股票中挑选规模和流动性较好的公司股票组成样本股,故以中证信息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准确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中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息产业股票,其风险高于全市场范围内投资的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的报告期为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安通控股:

违规行为:

2016年3月10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黑化股份、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昊华化工总公司起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判决被告黑化股份偿还购煤款185,586,174.84元及债务利息等诉讼请求。2016年3月2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涉诉材料向黑化股份邮寄送达,黑化股份于2016年3月28日签收,并加盖公司收发章。由于变更开庭审理日期,2016年4月1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向公司邮寄传票,黑化股份于2016年4月18日签收,并加盖公司收发章。隋继广于2016年4月23日知悉该诉讼相关情况。2016年5月6日黑化股份发布临时公告对诉讼事项进行披露。黑化股份涉案金额185,586,174.84元,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立即披露。董事长隋继广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悉该重大事件后,未依照《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勤勉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黑化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分类型:

一、对黑化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二、对隋继广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中电广通:

违规类型:

一、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两方面重大差错:一是下属子公司在未实际交付货物、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开具IBM服务器集成与分销业务销售发票并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合计虚增收入1.14亿元,占2015年度销售收入的27.87%。二是下属子公司不恰当采用会计政策,将应当采用净额法核算的集成电路(IC)卡及模块封装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合计虚增收入1.08亿元,占2015年度销售收入的26.87%。前述事项影响公司前三季度收入金额合计2.22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销售收入的54.74%。公司在编制2015年度会计报表时,已根据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对前述虚增事项进行审计调整,但公司在年报中对前述相关事项未作充分披露,也未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的重大会计差错及时进行更正。经监管问询后,公司才对前述重大差错事项作进一步补充披露,并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二、公司2015年年报中披露的业务转型信息与事实不符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发布的2015年年报中披露,公司正在加快转型升级,由传统IBM分销业务向云计算、大数据和系统集成等综合数据服务业务转型。而经查实,公司已于2016年2月5日转让上述从事云计算、大数据和系统集成等转型业务的子公司北京中电广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因此公司在该方面的业务转型已经停止。但公司在2015年年报中仍将前述领域披露为未来的业务转型方向,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综上,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定期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披露的业务转型信息与事实不符,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第2.6条、第6.13条等相关规定。时任总经理李建军、财务总监李奉明、董事会秘书杨琼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处分类型: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总经理李建军、财务总监李奉明、董事会秘书杨琼予以通报批评。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的制度要求,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对投资无重大影响。

1.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其他资产构成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3 年11月11 日至2017年3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1日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合同界定的信息产业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最高赎回费率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注: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调低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等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5、“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

6、“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止最近一期本基金的业绩信息。

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