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拟筹划股权
转让事宜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1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拟筹划股权
转让事宜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涉及并购资产,并购标的资产所属医药行业,可能涉及出售资产。预计本次交易标的总资产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3日、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2日和2017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017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复牌的相关事项。
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和2017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复牌的相关事项,并于2017年4月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4日和2017年6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100%的股权。万邦德制药设立于2002年7月,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药品生产(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化试玻仪、医药包装材料、蒸馏水销售;医药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万邦德制药的控股股东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赵守明、庄惠夫妇。
二、停牌期间主要工作
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成立了项目工作组,主要负责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统筹协调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研究拟定具体重组方案,编制工作计划表,拟订相关合同、协议,持续推进项目进程;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后,公司与各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在相关工作开展期间,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经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公司将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将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寻求合适的发展机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决策过程
经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进行认真的商讨后,本公司专门召开了投资专项会议,部分董事、部分高管参加了会议,经审慎研究论证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时,根据《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规定,承诺本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拟筹划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拟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6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通过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2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现定于2017年6月27日下午15:00-16: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中介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员。
四、参加方式
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网站:http://rs.p5w.net,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费良燕
电 话:0572-3158810
传 真:0572-2699791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