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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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年年度(第三十七次)股东大会决议
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再补充说明公告

2017-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7-026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年年度(第三十七次)股东大会决议

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再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 年 6 月 23 日披露《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年度(第三十七次)股东大会决议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披露的临时报告(编号:临2017-026)】,现将有关情况再次补充说明。

2017年3月18日,公司发布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立信会计)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披露的临时报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7-008)】。2017 年 4月 28日,公司发布临时报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第三十七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披露的临时报告(编号:临2017-015)】。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2016 年年度(第三十七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披露的临时报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第三十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7-022)】。

2017 月6 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财会便〔2017〕24号】(以下称《通知》),责令立信会计从2017年5月23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立信会计应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做出是否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据此,上述议案内容不符合《通知》相关要求,立信会计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处罚意见。按惯例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将于2018年1月启动并与审计机构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将择机再度履行决策程序聘请或改聘审计机构,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