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7-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7-04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关于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部分议案序号与公告正文部分议案序号编制方式不一致的更正:公司2017年6月26日发布《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6号),附件“授权委托书”中累计投票议案的序号使用5、6、7…等编号,公告中正文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累计投票议案的序号使用5.00、5.01、5.02…等编号,导致不一致。现将授权委托书中议案序号更正为与公告正文议案序号保持一致,特此更正。

●除上述序号更正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会议召开时间、议案内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无错误。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上海市中山西路1243号,可乘公交48、72、73、113、149、320、748、754、776、808、938至虹桥路长顺路站)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2日

至2017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全部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在上述议案中充分披露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处罚和惩戒等。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043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4号《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二) 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2017年7月1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前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会议室门口)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9名,董事候选人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94 证券简称:大名城 公告编号:2017-048

900940大名城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B股每股现金红利0.007287美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5月17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A股:截止2017年6月3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B股:截止2017年7月6日(B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6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B股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75,325,0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766,252.85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本公司全体A股、B股股东的红利均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或优先股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登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结算参与人。

未办理指定交易及暂无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的B股投资者,其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B股结算参与人,由指定B股结算参与人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领取该部分现金红利。

2. 自行发放对象

3. 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A股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公司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税后发放现金红利0.045元人民币。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税后发放现金红利0.045元人民币。

(4)A股其他机构投资者(非居民企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

(5)持有公司B股股份的股东,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按照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个工作日(2017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6.8612),折算成每股0.007287美元(含税)。

(6)B股境外机构股东(即账户号码介于C990000000-C999999999 之间的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的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税后发放现金红利0.006559美元。

(7)B股境内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07287美元。

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B股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8)B股境外自然人股东(即账户号码介于C900000000-C909999999之间的股东),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07287美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