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公告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4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995.98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66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公司2017年6月12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3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75.97万元,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14.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7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中。本次公司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已经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64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储存上述募集资金。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如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资金使用计划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17)第000289号《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995.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95.9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95.98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7)000289号《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95.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995.98万元。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惠发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惠发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惠发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惠发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惠发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惠发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的意见
4、惠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17)第000289号《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5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66号)同意,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惠发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公司2017年6月12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3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75.97万元,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14.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7日存入公司账户中。本次公司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已经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64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储存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7年5月31日,惠发股份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投资3,995.98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995.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6月26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316.12万元(截止日余额中包含利息收入2.09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使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民生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惠发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惠发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惠发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的意见
4、惠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6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66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3,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6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5年5月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2017年6月12日该《公司章程(草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故公司在修改完善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后提请董事会批准实施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于2017年6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于2017年6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惠增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4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66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3,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6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 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故公司在修改完善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后提请董事会批准实施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6)。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17)第000289号《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995.98万元。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995.98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995.9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 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0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05)。
三、 备查文件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17年6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玉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17)第000289号《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995.98万元。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995.98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995.98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和归还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26日

